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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要离开了,你说我逃避也好,不负责任也好,我当时被内疚折磨着,如附骨之疽,生生缠绕,连呼吸都变得很沉重。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所以我把你手中的尾羽带走了,或许在异国他乡,只要看到那根羽毛,就能想到你,可以当成是你永远陪在我身边。
临走之前,我跟爸爸摊牌了,他竟然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突然离开!我笑着笑着就哭了,然后把那叠照片甩到了他脸上。他的脸色瞬间就灰败了,他哭着说那是唯一一次酒后乱性,此后再也没有第二次了。
他就那样默默地哭着,求我不要离开。看到一个大男人流眼泪,那感觉真的很奇怪,尤其是那人还是我爸爸。曾经他是我的天,是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觉得他已经老了。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不管怎样,妈妈已经走了,而我也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冷冰冰的家里。所以我坚持出国留学,即使一个人忍受寂寞的侵蚀,我也不想面对破碎的悲伤。
这一走就是十年,我将自己流放,想要寻求心灵的救赎,也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只有自己足够强大了,才可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篇国内的报道,记者的名字是洛小思。
当我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一直暗藏在心底的思乡之情终于破土而出。我告诉自己,即使那个人不是你,我也要回去看一看。一直以来,我都把心用铜墙铁壁封了起来,直到那一刻,有一束阳光照了进来,有了一丝裂缝。
早在国外的时候,我就知道爸爸又娶了个女人,当时还有些想笑,果然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真爱。想要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两样东西,时间和新欢。我爸爸用实际行动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对他仅存的那点父子亲情也荡然无存了。
回国后,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既然没有了亲情,其他的也就无所谓了。我很少回家,刚回国就自己买了房,实在是不想看到别人的一家和睦,太刺眼了。
我在国外努力了十年,就是为了变得足够强大,所以回国后,我立刻接管了公司,从中层管理人员做起,用了两年不到的时间,终于有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那一年多里,你的每一篇报道我都看过,有时候还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你。我回国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一个人坐在车里,竟然哭了。我没有想到,一次车祸,竟让你变成了正常人。我明明为此背负了十年的愧疚,却不知你却因祸得福,成了正常人。
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但是看到活泼灵动的你,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欢欣鼓舞,十年不见,那个单薄瘦小的你已经长大了。后来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你,才发现你竟变成了一个脸盲。
不过那样反而是好事,就因为你是脸盲,所以当我以陌生人的身份接近你时,你根本不会发现。或擦肩而过,或随便搭讪两句,我有些乐此不疲,与什么都不知道的你,玩着这个傻兮兮的游戏。
后来,接触的越多,越是觉得你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就好像灵魂被人给换了,却更加吸引着我靠近你。
后来我想着,一直这样偷偷摸摸的,也不是个事,我总不能一直藏头露尾的,好歹也是个总裁。所以我就设计了一个局,一个足以让你永远记住我的局。我事先从你们报社买了小道消息,知道你会在韩彩英的婚礼上出现,并且会偷偷留意方青冉,所以我故意穿了一身他最爱穿的深灰色西服。
又故意找人引开你的视线,充分利用你的脸盲症,成功地将你跟着的那个大红唇女人调了包。你当时跟着那个伴娘出来时,是不是被人撞了一下?其实之后,你跟的人已经不是伴娘了,但同样是穿着类似的白色裙子,就是为了将你引入局中。”
着要离开了,你说我逃避也好,不负责任也好,我当时被内疚折磨着,如附骨之疽,生生缠绕,连呼吸都变得很沉重。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所以我把你手中的尾羽带走了,或许在异国他乡,只要看到那根羽毛,就能想到你,可以当成是你永远陪在我身边。
临走之前,我跟爸爸摊牌了,他竟然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突然离开!我笑着笑着就哭了,然后把那叠照片甩到了他脸上。他的脸色瞬间就灰败了,他哭着说那是唯一一次酒后乱性,此后再也没有第二次了。
他就那样默默地哭着,求我不要离开。看到一个大男人流眼泪,那感觉真的很奇怪,尤其是那人还是我爸爸。曾经他是我的天,是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觉得他已经老了。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不管怎样,妈妈已经走了,而我也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冷冰冰的家里。所以我坚持出国留学,即使一个人忍受寂寞的侵蚀,我也不想面对破碎的悲伤。
这一走就是十年,我将自己流放,想要寻求心灵的救赎,也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只有自己足够强大了,才可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篇国内的报道,记者的名字是洛小思。
当我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一直暗藏在心底的思乡之情终于破土而出。我告诉自己,即使那个人不是你,我也要回去看一看。一直以来,我都把心用铜墙铁壁封了起来,直到那一刻,有一束阳光照了进来,有了一丝裂缝。
早在国外的时候,我就知道爸爸又娶了个女人,当时还有些想笑,果然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真爱。想要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两样东西,时间和新欢。我爸爸用实际行动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对他仅存的那点父子亲情也荡然无存了。
回国后,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既然没有了亲情,其他的也就无所谓了。我很少回家,刚回国就自己买了房,实在是不想看到别人的一家和睦,太刺眼了。
我在国外努力了十年,就是为了变得足够强大,所以回国后,我立刻接管了公司,从中层管理人员做起,用了两年不到的时间,终于有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那一年多里,你的每一篇报道我都看过,有时候还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你。我回国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一个人坐在车里,竟然哭了。我没有想到,一次车祸,竟让你变成了正常人。我明明为此背负了十年的愧疚,却不知你却因祸得福,成了正常人。
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但是看到活泼灵动的你,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欢欣鼓舞,十年不见,那个单薄瘦小的你已经长大了。后来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你,才发现你竟变成了一个脸盲。
不过那样反而是好事,就因为你是脸盲,所以当我以陌生人的身份接近你时,你根本不会发现。或擦肩而过,或随便搭讪两句,我有些乐此不疲,与什么都不知道的你,玩着这个傻兮兮的游戏。
后来,接触的越多,越是觉得你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就好像灵魂被人给换了,却更加吸引着我靠近你。
后来我想着,一直这样偷偷摸摸的,也不是个事,我总不能一直藏头露尾的,好歹也是个总裁。所以我就设计了一个局,一个足以让你永远记住我的局。我事先从你们报社买了小道消息,知道你会在韩彩英的婚礼上出现,并且会偷偷留意方青冉,所以我故意穿了一身他最爱穿的深灰色西服。
又故意找人引开你的视线,充分利用你的脸盲症,成功地将你跟着的那个大红唇女人调了包。你当时跟着那个伴娘出来时,是不是被人撞了一下?其实之后,你跟的人已经不是伴娘了,但同样是穿着类似的白色裙子,就是为了将你引入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