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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搂着一个美貌少女进入后院的时候,吃惊的发现自己的父亲,西班牙总督,昆图斯-卡里鲁斯就站在自己的房间外面。
“回来了?”
“嗯?”林枫含糊地说。
“你找这个女人过来,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就一斤面包。”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高卢人已经围攻努曼提亚三个月了,城里的粮食快吃光了。”
“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城里不是还有两万军队吗?而且,帝国的援军应该快到了吧。”
“你的大哥昨天战死了,你的弟弟也死了。我的三个儿子,最勇敢的死了,最聪明的也死了。现在就剩下你了。”
“你是不是要问我,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你优秀的儿子全死了,我这个最没用的反而活着?”林枫满是讥诮的语气说,“我的从小习武,弓马娴熟,勇冠三军的大哥死在战场上;我的自小修习哲学,文艺,艺术,修辞学,逻辑学,文韬武略无人可比的二哥,第一次出使,就被高卢人砍掉了脑袋;为什么,我这个只会赌钱,酗酒,玩女人,只会带着卫兵四处耀武扬威的小儿子反而活的很好?”
昆图斯看着自己这个无法看透的小儿子,终于摇摇头,叹息了一声,就往外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说:“明天我决定全军出击,很有可能战死,我给你留下了公爵卫队和一封信,等一会儿,你就带着他们突围吧,直接乘船去罗马,找你的叔叔,将我给你的那封信交给他,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林枫知道这个叔叔在罗马担任帝国**官的职务,算的上是个一手遮天的人物,投奔他前途无量,不过——
“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留给我多少钱吗?”
“什么?”
“老爷子!没有钱,我去罗马做什么??”
“你!!!”昆图斯狠狠地甩下衣袖,狼狈地走了出去,心里在哀叹,“我铁血公爵英明一世,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儿子?!”
看着远去的父亲,林枫几乎是喃喃地说,“你真是一个单纯而又可爱的老傻瓜!”
“你说什么?”少女惊异地看着刚才的一切,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
“你走吧。”林枫回过神来,松开了抱着少女的手,见少女还不肯走,他叹息了一声,拉着她走到一边的厨房方向,“看到那个房子了吗,你过去,就说是弗拉维斯少爷让你过去要食物,能要多少就要多少吧。”
少女在一边静静地看了林枫几秒钟,忽然抱住林枫,在他的脸上轻轻一吻,然后飞快地朝着厨房跑过去。
林枫用手轻轻擦了擦脸,看着少女远去。
林枫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只有十四岁,简单地说,他本来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然后,一觉醒来就莫明其妙地成了西班牙行省总督的三儿子——弗拉维斯-卡里鲁斯。本来,他还以为是到了罗马时代,可随即就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的历史是这样的:汉尼拔取得坎尼会战的胜利以后随即包围罗马,并于次年得到迦太基的援军,随后攻陷罗马城。经过十几年的南征北战,汉尼拔统帅的大军打下了大片的疆域,随后在罗马城自立为皇帝,国号大秦,汉尼拔改名为世民-李。
于是原来叫林枫,现在叫弗拉维斯-卡里图斯的人知道了,大约是李世民穿越到这里,然后附身汉尼拔,改写了历史。不过,奇怪的是,李世民为什么不是建国号大唐,却要自称大秦帝国,于是他就怀疑,到底这个李世民是不是唐朝的那个李世民呢?
更加奇怪的是,罗马时代的罗马在地中海所向无敌,高卢,日尔曼,马其顿,希腊,埃及,小亚细亚,色雷斯,帕提亚要么还处在蛮族时代,要么就已经是希腊或者波斯文明的余晖,而在这个世界,这些曾经匍匐在罗马军刀剑下的民族和国家,却在文明程度上丝毫不亚于大秦帝国,军队也各有特色,并不比大秦帝**差多少。令林枫更吃惊的是,这位名叫李世民的穿越者似乎也没有在科学技术,军事装备上作出多大的改进,在大秦帝国也看不到什么中国的痕迹。骑兵战术接近中世纪的欧洲,文化上是拉丁文明和后世欧洲骑士文化的复合体。由于这里已经出现了造纸术和印刷术,所以,大秦帝国在文化上的普及做的很好,间接也就造成了大秦帝国各行省对帝国的向心力要大的多。
林枫觉得有意思的是,所有大秦帝国的贵族纹章和帝国行政印章,甚至帝国的军旗和战旗都是使用隶书的汉字。李世民共制造了一百零八枚贵族纹章,十二枚行政印章,三十六面军团旗。这些老外不知道那些纹章印信旗帜上汉字的意思,也就无法衍生仿造,因此,虽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帝国也无法制造出新的汉字,也就是说,帝国的继承者虽然想增加贵族世家的名额,增加军团数量和改组官制,但限于纹章印章军旗的数量,也只能老实地遵循旧制。
因为文化上的统一和帝国制度上的规范,大秦帝国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极为迅速,帝国繁荣远远超过同时代的罗马,只有军事扩张除外。造成大秦帝国早早放弃军事扩张的主要原因是:当帝国的东征军打下一片巨大的疆土,帝国皇帝决定建立一个新的行省的时候,掌玺大臣不得不遗憾地告诉皇帝说,行政印章已经用完了。
全盛时期,帝国共有十个行省,四十三个伯爵领,直到华历113年,帝**遭遇了有史以来最惨重的失败,损失了一个伯爵领和整整八个军团,帝国不得不从各行省调集军队防止莱茵-达西亚联军继续南下,而帝国的调军行为,又造成了连锁反应,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在希腊,高卢,埃及的进攻下,帝国再次丧失了八个伯爵领。
华历113年及后来三年的连续作战失利,大秦帝国虽然仍然是最强大的国家,但帝国的权威遭到了巨大的挑战,周边国家几乎完全联合起来,共同进退,帝**因此而完全被牵制在边境,三十六个满编军团的编制,让帝国财政日渐困难,内部矛盾丛生,帝国仿佛已经走到了它的迟暮之年。
既然来到一个莫明其妙的世界,并且还家世显赫,林枫也就满不在乎地享受人生了,反正帝国有十个行省(相当于军区)和数十个伯爵领地(相当于省),帝**队虽然吃了不少败仗,但总兵力还是有六七十万,足够保证他舒舒服服地过完这一辈子。
对于林枫来说,这是个美妙的世界:他的父亲是世袭公爵,所以他一出生就拥有伯爵的封号。这个世界不流行世袭领地,大多贵族只有封号没有领地,但林枫还是仗着父亲的权势理所当然地享有一个伯爵的所有特权,即使是西班牙五大伯爵领的领主,也只能对他唯唯诺诺;大秦帝国虽然采用了封建分封制度,但是,却保留了奴隶制度,因为他的父亲是西班牙总督,掌握西班牙行政军事大权,所以,几乎不用自己动手巧取豪夺,就有大堆人送他奴隶,庄园;在林枫十六岁成年并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时,他已经拥有上千个奴隶,十几处庄园。
就在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的同时,林枫花了近十万金币,将一处庄园改成游乐园,并命名为“后宫”,从奴隶市场上购买了上百个美貌的女奴充入其中,他要好好地**一生。
然而,拥有铁血公爵之称的昆图斯-卡里鲁斯却无法忍受自己的儿子留恋于声色犬马当中,在溺爱他的母亲去世以后,强行将林枫带回努曼提亚城,并聘请最好的武士和学者教导他。
抱着早点学会,早点解放的念头,林枫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学会了这个时代的所有知识,直到所有的学者在见到他以后会转而拜他为师为止;军事技能上,林枫虽然前生只是一个普通的三流大学的学生,但因为爱好的关系,知道不少特种兵的训练方法(训练体能),加上前世良好的数学基础(射箭的弹道控制,弓的改良),一流的街舞水平(身体的平衡性,马术),学起来事半功倍。
儿子是个天才!库图斯兴奋不已,马上将林枫送进军营,每次出征必带在身边。
新奇地跟着父亲出征了几次以后,林枫就对无聊的军营生活厌倦了,更主要的是,他对这个时代的军人生活的艰苦无法忍受了:虽然林枫作为统帅的儿子,在军中享受着最好的待遇,几十斤重的武器装备也有专门的仆人帮他扛着,但是,在这个食物保鲜技术落后,纺织技术落后,野外宿营装备落后的时代,行军口粮单调乏味,衣服冬天不保暖夏天不散热,帐篷不防蚊蝇不防潮四面透风,
医学落后,在军中,感冒发烧疟疾水土不服缺乏维生素,都可能要走一个人的性命,对于大多数疾病,医生能做到就是放血放血再放血,仿佛放点血,病毒也就被放走了;恐怖的是,如果不幸在战斗中受伤,军医最经常的处理方式是随便找块看起来干净的布给绑上,如果化脓发炎(这几乎是一定会发生的),军医就直接用烧红的铁片烫伤口消毒,受伤的人太多,受伤的部位是手或者脚,军医甚至会很干脆地直接用斧头将手脚砍掉,典型的“四肢受伤砍掉,头疼等着挂掉”;更恐怖的是,如果军医不够用,木匠也会拿着锯子过来帮忙——看过一次木匠玩大锯活人以后,林枫连续做了半个月恶梦,以后在战场上也生怕受了伤,落到木匠的手中。
在一次行军中,林枫从马上掉下来,虽然没有受伤,但却让他大有启发,刚转世的时候没有玩的失忆**,这个时候很干脆地用上了。林枫也就因此得到了退伍的机会。于是,库图斯老爷子就郁闷了,他的这个天才的小儿子声色犬马的时候比谁都精明,花样百出,一旦谈起正事,马上头昏眼花,四肢无力,腹痛腹胀,耳聋耳鸣,猩红热,登革热……后来不论跟谁说话都是前言不搭后语阴阳怪气,只有遇到漂亮姑娘的时候,才能勉强清醒一点。
虽然怀疑林枫可能在装疯卖傻,但是一个还不到二十的年青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心计,儿子又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所以,无奈而又伤心的西班牙公爵只好在心里面哀叹,自己一个天才的儿子怎么就这么没了?
“虽然与你没有多大关系,但这些年承蒙你的照顾,我又一不小心就上了你儿子的身(呸!好像有歧义!),在这个危难的时刻,还是让我来挽狂澜于既倒吧。”林枫臭屁地对着天空伸了伸手,仿佛自己真有能力抓住这个世界的命运似的。
“巴里尔!巴里尔!!”
“我在这,少爷!”
“你马上出去,召集公爵卫队在总督府门前集合,记得将我的马牵过去,记住,是我的那匹乌云踏雪,不是那匹风骚少*妇。”
“少爷,你平时不是都骑着风骚少*妇吗?”巴里尔疑惑地问。
“日!你哪那么多废话!你喜欢就将两匹马都带过去吧。给你自己也找一匹,找一匹跑快点的!”
“哦!!”巴里尔恍然大悟,“少爷要跑路了啊!”
大秦帝国200勇士
总督府门口,200个骑士列成整齐的10×20的方阵,骑士们表情刚毅,两眼目光炯炯直视前方,腰杆挺直,手中的骑枪直指苍天。
“勇士们好!”林枫看着表情严肃,队列整齐的骑兵,忍不住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一切为了卡里鲁斯家族!”骑兵们齐声回答。林枫在马上一歪,险些掉下来。
从马上跳下来,林枫抽出短剑,忽然狠狠地扎进旁边的“风骚少*妇”的心脏位置,拔出短剑,马血从创口喷出来,将林枫全身都染红了。
“现在!是战争的时候了!牺牲!和荣誉!”林枫大吼,随后一个纵身跃上“乌云盖雪”的背上,“现在,出发!增援外面的战斗!”
公爵卫队的骑兵们面面相觑,不明白这个经常神神道道,痴痴傻傻的少爷到底想做什么,难道他真的要带着这么点人参加战斗?不过,公爵卫队都是最精锐的军人,服从命令几乎是他们的本能,所以即使怀疑,他们也毫不犹豫地跟在林枫的后面,朝着南城门冲去。
巴里尔看着全身抽搐,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倒毙在地的母马,楞了好一会儿,也猜不透这个少爷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林枫知道自己杀马祭旗的举动,旁人是这么看的话,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镜头未必就真的属于或者适合这个时代的。
到达城门的时候,林枫挥手示意骑兵停下,自己跳下马,飞快地窜上城墙,驻足远望。
此时,城外两支军队正在激烈地交锋。身穿白色战甲的帝**突入绿色的海洋,缓慢但执着地不断突进,身着绿色作战服的高卢军在帝**的冲击下被拉成了一道长弧,现在,就看是帝**先突破高卢军的阵线,还是高卢军先击溃帝**的侧翼了。
远远的,西班牙公爵猩红的披风在白色的帝**中额外醒目,公爵带着西班牙的重骑兵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个傻瓜,难道还怕人家... -->>
林枫搂着一个美貌少女进入后院的时候,吃惊的发现自己的父亲,西班牙总督,昆图斯-卡里鲁斯就站在自己的房间外面。
“回来了?”
“嗯?”林枫含糊地说。
“你找这个女人过来,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就一斤面包。”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高卢人已经围攻努曼提亚三个月了,城里的粮食快吃光了。”
“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城里不是还有两万军队吗?而且,帝国的援军应该快到了吧。”
“你的大哥昨天战死了,你的弟弟也死了。我的三个儿子,最勇敢的死了,最聪明的也死了。现在就剩下你了。”
“你是不是要问我,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你优秀的儿子全死了,我这个最没用的反而活着?”林枫满是讥诮的语气说,“我的从小习武,弓马娴熟,勇冠三军的大哥死在战场上;我的自小修习哲学,文艺,艺术,修辞学,逻辑学,文韬武略无人可比的二哥,第一次出使,就被高卢人砍掉了脑袋;为什么,我这个只会赌钱,酗酒,玩女人,只会带着卫兵四处耀武扬威的小儿子反而活的很好?”
昆图斯看着自己这个无法看透的小儿子,终于摇摇头,叹息了一声,就往外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说:“明天我决定全军出击,很有可能战死,我给你留下了公爵卫队和一封信,等一会儿,你就带着他们突围吧,直接乘船去罗马,找你的叔叔,将我给你的那封信交给他,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林枫知道这个叔叔在罗马担任帝国**官的职务,算的上是个一手遮天的人物,投奔他前途无量,不过——
“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留给我多少钱吗?”
“什么?”
“老爷子!没有钱,我去罗马做什么??”
“你!!!”昆图斯狠狠地甩下衣袖,狼狈地走了出去,心里在哀叹,“我铁血公爵英明一世,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儿子?!”
看着远去的父亲,林枫几乎是喃喃地说,“你真是一个单纯而又可爱的老傻瓜!”
“你说什么?”少女惊异地看着刚才的一切,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
“你走吧。”林枫回过神来,松开了抱着少女的手,见少女还不肯走,他叹息了一声,拉着她走到一边的厨房方向,“看到那个房子了吗,你过去,就说是弗拉维斯少爷让你过去要食物,能要多少就要多少吧。”
少女在一边静静地看了林枫几秒钟,忽然抱住林枫,在他的脸上轻轻一吻,然后飞快地朝着厨房跑过去。
林枫用手轻轻擦了擦脸,看着少女远去。
林枫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只有十四岁,简单地说,他本来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然后,一觉醒来就莫明其妙地成了西班牙行省总督的三儿子——弗拉维斯-卡里鲁斯。本来,他还以为是到了罗马时代,可随即就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的历史是这样的:汉尼拔取得坎尼会战的胜利以后随即包围罗马,并于次年得到迦太基的援军,随后攻陷罗马城。经过十几年的南征北战,汉尼拔统帅的大军打下了大片的疆域,随后在罗马城自立为皇帝,国号大秦,汉尼拔改名为世民-李。
于是原来叫林枫,现在叫弗拉维斯-卡里图斯的人知道了,大约是李世民穿越到这里,然后附身汉尼拔,改写了历史。不过,奇怪的是,李世民为什么不是建国号大唐,却要自称大秦帝国,于是他就怀疑,到底这个李世民是不是唐朝的那个李世民呢?
更加奇怪的是,罗马时代的罗马在地中海所向无敌,高卢,日尔曼,马其顿,希腊,埃及,小亚细亚,色雷斯,帕提亚要么还处在蛮族时代,要么就已经是希腊或者波斯文明的余晖,而在这个世界,这些曾经匍匐在罗马军刀剑下的民族和国家,却在文明程度上丝毫不亚于大秦帝国,军队也各有特色,并不比大秦帝**差多少。令林枫更吃惊的是,这位名叫李世民的穿越者似乎也没有在科学技术,军事装备上作出多大的改进,在大秦帝国也看不到什么中国的痕迹。骑兵战术接近中世纪的欧洲,文化上是拉丁文明和后世欧洲骑士文化的复合体。由于这里已经出现了造纸术和印刷术,所以,大秦帝国在文化上的普及做的很好,间接也就造成了大秦帝国各行省对帝国的向心力要大的多。
林枫觉得有意思的是,所有大秦帝国的贵族纹章和帝国行政印章,甚至帝国的军旗和战旗都是使用隶书的汉字。李世民共制造了一百零八枚贵族纹章,十二枚行政印章,三十六面军团旗。这些老外不知道那些纹章印信旗帜上汉字的意思,也就无法衍生仿造,因此,虽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帝国也无法制造出新的汉字,也就是说,帝国的继承者虽然想增加贵族世家的名额,增加军团数量和改组官制,但限于纹章印章军旗的数量,也只能老实地遵循旧制。
因为文化上的统一和帝国制度上的规范,大秦帝国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极为迅速,帝国繁荣远远超过同时代的罗马,只有军事扩张除外。造成大秦帝国早早放弃军事扩张的主要原因是:当帝国的东征军打下一片巨大的疆土,帝国皇帝决定建立一个新的行省的时候,掌玺大臣不得不遗憾地告诉皇帝说,行政印章已经用完了。
全盛时期,帝国共有十个行省,四十三个伯爵领,直到华历113年,帝**遭遇了有史以来最惨重的失败,损失了一个伯爵领和整整八个军团,帝国不得不从各行省调集军队防止莱茵-达西亚联军继续南下,而帝国的调军行为,又造成了连锁反应,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在希腊,高卢,埃及的进攻下,帝国再次丧失了八个伯爵领。
华历113年及后来三年的连续作战失利,大秦帝国虽然仍然是最强大的国家,但帝国的权威遭到了巨大的挑战,周边国家几乎完全联合起来,共同进退,帝**因此而完全被牵制在边境,三十六个满编军团的编制,让帝国财政日渐困难,内部矛盾丛生,帝国仿佛已经走到了它的迟暮之年。
既然来到一个莫明其妙的世界,并且还家世显赫,林枫也就满不在乎地享受人生了,反正帝国有十个行省(相当于军区)和数十个伯爵领地(相当于省),帝**队虽然吃了不少败仗,但总兵力还是有六七十万,足够保证他舒舒服服地过完这一辈子。
对于林枫来说,这是个美妙的世界:他的父亲是世袭公爵,所以他一出生就拥有伯爵的封号。这个世界不流行世袭领地,大多贵族只有封号没有领地,但林枫还是仗着父亲的权势理所当然地享有一个伯爵的所有特权,即使是西班牙五大伯爵领的领主,也只能对他唯唯诺诺;大秦帝国虽然采用了封建分封制度,但是,却保留了奴隶制度,因为他的父亲是西班牙总督,掌握西班牙行政军事大权,所以,几乎不用自己动手巧取豪夺,就有大堆人送他奴隶,庄园;在林枫十六岁成年并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时,他已经拥有上千个奴隶,十几处庄园。
就在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的同时,林枫花了近十万金币,将一处庄园改成游乐园,并命名为“后宫”,从奴隶市场上购买了上百个美貌的女奴充入其中,他要好好地**一生。
然而,拥有铁血公爵之称的昆图斯-卡里鲁斯却无法忍受自己的儿子留恋于声色犬马当中,在溺爱他的母亲去世以后,强行将林枫带回努曼提亚城,并聘请最好的武士和学者教导他。
抱着早点学会,早点解放的念头,林枫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学会了这个时代的所有知识,直到所有的学者在见到他以后会转而拜他为师为止;军事技能上,林枫虽然前生只是一个普通的三流大学的学生,但因为爱好的关系,知道不少特种兵的训练方法(训练体能),加上前世良好的数学基础(射箭的弹道控制,弓的改良),一流的街舞水平(身体的平衡性,马术),学起来事半功倍。
儿子是个天才!库图斯兴奋不已,马上将林枫送进军营,每次出征必带在身边。
新奇地跟着父亲出征了几次以后,林枫就对无聊的军营生活厌倦了,更主要的是,他对这个时代的军人生活的艰苦无法忍受了:虽然林枫作为统帅的儿子,在军中享受着最好的待遇,几十斤重的武器装备也有专门的仆人帮他扛着,但是,在这个食物保鲜技术落后,纺织技术落后,野外宿营装备落后的时代,行军口粮单调乏味,衣服冬天不保暖夏天不散热,帐篷不防蚊蝇不防潮四面透风,
医学落后,在军中,感冒发烧疟疾水土不服缺乏维生素,都可能要走一个人的性命,对于大多数疾病,医生能做到就是放血放血再放血,仿佛放点血,病毒也就被放走了;恐怖的是,如果不幸在战斗中受伤,军医最经常的处理方式是随便找块看起来干净的布给绑上,如果化脓发炎(这几乎是一定会发生的),军医就直接用烧红的铁片烫伤口消毒,受伤的人太多,受伤的部位是手或者脚,军医甚至会很干脆地直接用斧头将手脚砍掉,典型的“四肢受伤砍掉,头疼等着挂掉”;更恐怖的是,如果军医不够用,木匠也会拿着锯子过来帮忙——看过一次木匠玩大锯活人以后,林枫连续做了半个月恶梦,以后在战场上也生怕受了伤,落到木匠的手中。
在一次行军中,林枫从马上掉下来,虽然没有受伤,但却让他大有启发,刚转世的时候没有玩的失忆**,这个时候很干脆地用上了。林枫也就因此得到了退伍的机会。于是,库图斯老爷子就郁闷了,他的这个天才的小儿子声色犬马的时候比谁都精明,花样百出,一旦谈起正事,马上头昏眼花,四肢无力,腹痛腹胀,耳聋耳鸣,猩红热,登革热……后来不论跟谁说话都是前言不搭后语阴阳怪气,只有遇到漂亮姑娘的时候,才能勉强清醒一点。
虽然怀疑林枫可能在装疯卖傻,但是一个还不到二十的年青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心计,儿子又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所以,无奈而又伤心的西班牙公爵只好在心里面哀叹,自己一个天才的儿子怎么就这么没了?
“虽然与你没有多大关系,但这些年承蒙你的照顾,我又一不小心就上了你儿子的身(呸!好像有歧义!),在这个危难的时刻,还是让我来挽狂澜于既倒吧。”林枫臭屁地对着天空伸了伸手,仿佛自己真有能力抓住这个世界的命运似的。
“巴里尔!巴里尔!!”
“我在这,少爷!”
“你马上出去,召集公爵卫队在总督府门前集合,记得将我的马牵过去,记住,是我的那匹乌云踏雪,不是那匹风骚少*妇。”
“少爷,你平时不是都骑着风骚少*妇吗?”巴里尔疑惑地问。
“日!你哪那么多废话!你喜欢就将两匹马都带过去吧。给你自己也找一匹,找一匹跑快点的!”
“哦!!”巴里尔恍然大悟,“少爷要跑路了啊!”
大秦帝国200勇士
总督府门口,200个骑士列成整齐的10×20的方阵,骑士们表情刚毅,两眼目光炯炯直视前方,腰杆挺直,手中的骑枪直指苍天。
“勇士们好!”林枫看着表情严肃,队列整齐的骑兵,忍不住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一切为了卡里鲁斯家族!”骑兵们齐声回答。林枫在马上一歪,险些掉下来。
从马上跳下来,林枫抽出短剑,忽然狠狠地扎进旁边的“风骚少*妇”的心脏位置,拔出短剑,马血从创口喷出来,将林枫全身都染红了。
“现在!是战争的时候了!牺牲!和荣誉!”林枫大吼,随后一个纵身跃上“乌云盖雪”的背上,“现在,出发!增援外面的战斗!”
公爵卫队的骑兵们面面相觑,不明白这个经常神神道道,痴痴傻傻的少爷到底想做什么,难道他真的要带着这么点人参加战斗?不过,公爵卫队都是最精锐的军人,服从命令几乎是他们的本能,所以即使怀疑,他们也毫不犹豫地跟在林枫的后面,朝着南城门冲去。
巴里尔看着全身抽搐,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倒毙在地的母马,楞了好一会儿,也猜不透这个少爷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林枫知道自己杀马祭旗的举动,旁人是这么看的话,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镜头未必就真的属于或者适合这个时代的。
到达城门的时候,林枫挥手示意骑兵停下,自己跳下马,飞快地窜上城墙,驻足远望。
此时,城外两支军队正在激烈地交锋。身穿白色战甲的帝**突入绿色的海洋,缓慢但执着地不断突进,身着绿色作战服的高卢军在帝**的冲击下被拉成了一道长弧,现在,就看是帝**先突破高卢军的阵线,还是高卢军先击溃帝**的侧翼了。
远远的,西班牙公爵猩红的披风在白色的帝**中额外醒目,公爵带着西班牙的重骑兵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个傻瓜,难道还怕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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