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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第一回合是我赢了呢。”我朝他笑了笑。
“妈的!”萨姆埃尔勃然大怒,额上绽出一条条青筋。“你惹恼我了,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老子要把你煎皮拆骨!”
萨姆埃尔突然仰天狂吼,吼声竟然催动起一股强大的气流,震撼四方!待吼声停止,萨姆埃尔也安静了下来,不过那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他高大的身躯好像山一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的双眼赤红,散发着血红色的光芒,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黑气,映衬着那一双血红的眼睛,杀气腾腾!
“咕……”我下意识地吞了一口口水。怎、怎么回事嘛,这家伙怎么了?
忽然,只听旁边的喽啰们说道:“头儿变成狂战士了,这小子死定了!”
“撕碎他吧,头儿!”
什么,萨姆埃尔竟然是狂战士?!
我听说过狂战士,传说他们是超越了人类极限的战士。狂战士不知道什么是疲倦,也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不会退缩,将发挥他超人的体力持续战斗。狂战士在战斗时完全不分敌我,只会不断地攻击所有人。狂战士就算在战斗中受了伤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只会不停地战斗、战斗,直到把敌人全部杀光为止!
该、该死的!为什么通缉令上没有写这一条,这次真是被害惨了!
“哩……哩……”
萨姆埃尔发出一阵低沉的声音,我听到这种异样的声音,不禁感到一股寒意。
“哩……哩……哩——!”
化身为狂战士的萨姆埃尔怪叫着冲过来,手中双斧大力朝我一左一右掷了过来。
我飞快地奔向前方,在双斧交汇之前从中央空隙间穿了过去。那两把斧头没有砍中我,反倒将附近的几名喽啰砍成了数段。
“呜啊!头儿变成狂战士以后六亲不认的,快、快跑!”喽啰们吓得魂飞魄散,全都一溜烟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听到身后尖锐的风声,那两柄战斧这时已经改变了方向从我背后折回。我向后纵身一跃,躲开了战斧的攻击轨迹。
“哩——!!”
萨姆埃尔伸出双手接住战斧,劈头盖脑地对我展开狂攻。我挥剑还击,剑锋刚一碰触到斧刃,一股异乎寻常的恐怖力量随即传到了我的右手上。一声脆响,冰屑四溅,我的剑无法承受这排山倒海般的力量,立即被弹开。
妈的,这力量也太夸张了!萨姆埃尔比之前强了至少三倍,若不是我早有准备,我的右手非得被震断不可!
我知道不宜和他硬碰硬,于是立即和他拉开一段距离,武士刀挥洒出剑气。
“哩!”萨姆埃尔狂野地舞动双斧,硬生生地将剑气击碎,甚至有一道剑气他竟然是用嘴巴咬碎的!干!
“哩!哩!”战斧夹风而至,我一时躲得慢了些,脸颊被锋刃划开一道血口,同时也削下了几根红发。好险!只差一点就砍到我的眼睛了!
鲜血从伤口流出,顺着脸庞滑下,我打赌那样子一定好像我在流血泪似得。
我身上冒出了冷汗,同时也因为伤痛而勃然大怒。我把武士刀收回鞘中,远远地跳开,瞪着萨姆埃尔,厉声道:
“呸!又是魔法武器又是狂战士,搞得花里胡哨的。对付你我只要一把剑就够了!”
“哩——!”
在我说话的时候,萨姆埃尔就已经攻到我的面前了,双斧一柄燃烧着熊熊烈火,一柄裹带着刺骨寒冰,一齐劈向我,誓要把我分成三片。
我凝神静气,冷冷地看着他攻过来。蓦地,武士刀闪电般出鞘,剑光如惊虹厉电,攻破了萨姆埃尔的攻势,之后一闪即逝。
萨姆埃尔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再也发不出声音了。之前那股笼罩他全身的黑气不见了,杀气也不见了,就连生气也叫人感受不到了。
我甩掉刀刃上的血,武士刀回到鞘中。
鲜血如喷泉一般自萨姆埃尔的脖颈处喷溅而出。
他的身躯并没有倒下,但是他的头已经掉在了地上。
毕竟我只需要他的头。
※ ※ ※
加兰城警备队指挥部。
“有没有搞错,说来说去你还是只给了五百金币!”我瞪着在我面前腿搭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的警备队长,用力地一拍桌子宣泄自己的不满,“你们的情报有误,那家伙可是狂战士啊,至少值七百、不,八百金币才对!”
“啊?”留着小胡子的警备队长冲我爱答不理地挑起一侧眉弓,停下手中的指甲锉刀,不耐烦地说:“你这孩子可真啰嗦,你说萨姆埃尔是狂战士,怎么证明呀?”
我怔了怔:“还…还能怎么证明,他都死了。可是,我跟他战斗时亲眼看到他狂战士化的……”
“亲眼看到?”警备队长冷哼一声,不客气地打断我,冷笑道:“你的证据呢?你说他是狂战士就是狂战士吗?我还说他是德鲁伊呢!”手掌做爪子状比划,拿腔作调地说:“哎呀,我跟他打的时候他变成了一只大狗熊!哼,我懒得和你废话,这些钱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收回去了啊!”
该死的!
我离开警备队的指挥部以后,对着指挥部的大门恶狠狠地竖起中指。
今天真倒霉!
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手里攥着装有金币的钱袋。说实话,五百枚金币已经不算一笔小钱了,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足够我逍遥快活一个月,可是……
我摇了摇头,沮丧地朝城门走去。我身上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真恶心,回到营地以后一定要换衣服。
如果是讨伐魔兽,我多半会带上瑞贝卡和克里斯蒂娜。不过假如通缉犯是人类,除非对方人数特别多或者非常危险,我一个人恐怕搞不定,否则我坚决不会让瑞贝卡跟克里斯蒂娜同行。
话说,为了赚钱,我一共已经杀了多少人呢?恐怕已经数不清了吧。虽然我杀的都是坏人所以负罪感并不强烈,可是有时候想一想还是令我觉得很恶心……
不知不觉,我离开了加兰城,漫天残阳,看起来好不凄美。我伸了个懒腰,手里抓着钱袋快步向不远处我住宿的行商营地跑去。
“看来第一回合是我赢了呢。”我朝他笑了笑。
“妈的!”萨姆埃尔勃然大怒,额上绽出一条条青筋。“你惹恼我了,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老子要把你煎皮拆骨!”
萨姆埃尔突然仰天狂吼,吼声竟然催动起一股强大的气流,震撼四方!待吼声停止,萨姆埃尔也安静了下来,不过那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他高大的身躯好像山一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的双眼赤红,散发着血红色的光芒,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黑气,映衬着那一双血红的眼睛,杀气腾腾!
“咕……”我下意识地吞了一口口水。怎、怎么回事嘛,这家伙怎么了?
忽然,只听旁边的喽啰们说道:“头儿变成狂战士了,这小子死定了!”
“撕碎他吧,头儿!”
什么,萨姆埃尔竟然是狂战士?!
我听说过狂战士,传说他们是超越了人类极限的战士。狂战士不知道什么是疲倦,也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不会退缩,将发挥他超人的体力持续战斗。狂战士在战斗时完全不分敌我,只会不断地攻击所有人。狂战士就算在战斗中受了伤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只会不停地战斗、战斗,直到把敌人全部杀光为止!
该、该死的!为什么通缉令上没有写这一条,这次真是被害惨了!
“哩……哩……”
萨姆埃尔发出一阵低沉的声音,我听到这种异样的声音,不禁感到一股寒意。
“哩……哩……哩——!”
化身为狂战士的萨姆埃尔怪叫着冲过来,手中双斧大力朝我一左一右掷了过来。
我飞快地奔向前方,在双斧交汇之前从中央空隙间穿了过去。那两把斧头没有砍中我,反倒将附近的几名喽啰砍成了数段。
“呜啊!头儿变成狂战士以后六亲不认的,快、快跑!”喽啰们吓得魂飞魄散,全都一溜烟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听到身后尖锐的风声,那两柄战斧这时已经改变了方向从我背后折回。我向后纵身一跃,躲开了战斧的攻击轨迹。
“哩——!!”
萨姆埃尔伸出双手接住战斧,劈头盖脑地对我展开狂攻。我挥剑还击,剑锋刚一碰触到斧刃,一股异乎寻常的恐怖力量随即传到了我的右手上。一声脆响,冰屑四溅,我的剑无法承受这排山倒海般的力量,立即被弹开。
妈的,这力量也太夸张了!萨姆埃尔比之前强了至少三倍,若不是我早有准备,我的右手非得被震断不可!
我知道不宜和他硬碰硬,于是立即和他拉开一段距离,武士刀挥洒出剑气。
“哩!”萨姆埃尔狂野地舞动双斧,硬生生地将剑气击碎,甚至有一道剑气他竟然是用嘴巴咬碎的!干!
“哩!哩!”战斧夹风而至,我一时躲得慢了些,脸颊被锋刃划开一道血口,同时也削下了几根红发。好险!只差一点就砍到我的眼睛了!
鲜血从伤口流出,顺着脸庞滑下,我打赌那样子一定好像我在流血泪似得。
我身上冒出了冷汗,同时也因为伤痛而勃然大怒。我把武士刀收回鞘中,远远地跳开,瞪着萨姆埃尔,厉声道:
“呸!又是魔法武器又是狂战士,搞得花里胡哨的。对付你我只要一把剑就够了!”
“哩——!”
在我说话的时候,萨姆埃尔就已经攻到我的面前了,双斧一柄燃烧着熊熊烈火,一柄裹带着刺骨寒冰,一齐劈向我,誓要把我分成三片。
我凝神静气,冷冷地看着他攻过来。蓦地,武士刀闪电般出鞘,剑光如惊虹厉电,攻破了萨姆埃尔的攻势,之后一闪即逝。
萨姆埃尔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再也发不出声音了。之前那股笼罩他全身的黑气不见了,杀气也不见了,就连生气也叫人感受不到了。
我甩掉刀刃上的血,武士刀回到鞘中。
鲜血如喷泉一般自萨姆埃尔的脖颈处喷溅而出。
他的身躯并没有倒下,但是他的头已经掉在了地上。
毕竟我只需要他的头。
※ ※ ※
加兰城警备队指挥部。
“有没有搞错,说来说去你还是只给了五百金币!”我瞪着在我面前腿搭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的警备队长,用力地一拍桌子宣泄自己的不满,“你们的情报有误,那家伙可是狂战士啊,至少值七百、不,八百金币才对!”
“啊?”留着小胡子的警备队长冲我爱答不理地挑起一侧眉弓,停下手中的指甲锉刀,不耐烦地说:“你这孩子可真啰嗦,你说萨姆埃尔是狂战士,怎么证明呀?”
我怔了怔:“还…还能怎么证明,他都死了。可是,我跟他战斗时亲眼看到他狂战士化的……”
“亲眼看到?”警备队长冷哼一声,不客气地打断我,冷笑道:“你的证据呢?你说他是狂战士就是狂战士吗?我还说他是德鲁伊呢!”手掌做爪子状比划,拿腔作调地说:“哎呀,我跟他打的时候他变成了一只大狗熊!哼,我懒得和你废话,这些钱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收回去了啊!”
该死的!
我离开警备队的指挥部以后,对着指挥部的大门恶狠狠地竖起中指。
今天真倒霉!
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手里攥着装有金币的钱袋。说实话,五百枚金币已经不算一笔小钱了,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足够我逍遥快活一个月,可是……
我摇了摇头,沮丧地朝城门走去。我身上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真恶心,回到营地以后一定要换衣服。
如果是讨伐魔兽,我多半会带上瑞贝卡和克里斯蒂娜。不过假如通缉犯是人类,除非对方人数特别多或者非常危险,我一个人恐怕搞不定,否则我坚决不会让瑞贝卡跟克里斯蒂娜同行。
话说,为了赚钱,我一共已经杀了多少人呢?恐怕已经数不清了吧。虽然我杀的都是坏人所以负罪感并不强烈,可是有时候想一想还是令我觉得很恶心……
不知不觉,我离开了加兰城,漫天残阳,看起来好不凄美。我伸了个懒腰,手里抓着钱袋快步向不远处我住宿的行商营地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