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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城外,热里正骑着自己刚刚到手的坐骑,额头上还冒着冷汗。
签订魔仆契约是有一定风险的,毕竟,地狱级的魔兽是有自己的灵智的,当通过魔法契约将魔兽和人的灵魂连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无法压制住魔兽的反抗,很容易变成一个白痴。像热里这般,刚达到十刃就签订十刃实力的魔兽,是非常冒险的举动。
魔仆契约,是两千多年前伟大的魔导师安东尼创造,魔仆契约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人类的实力,而骑士这一职业,正是因为魔仆契约的出现而孕育而生。毕竟,普通的马匹根本无法满足高等级战士的要求。普通马匹发起的冲锋,还不如战士跑得快。
“热里,以后发生战斗的时候,你可得冲在前面,你可是我们团队最贵的战士了。”索尔开玩笑的说道。
虽然索尔只是开玩笑的,可有一点却没有说错,骑士,是所有兵种中最昂贵的职业。骑士最早在公元前约2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魔兽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而热里正是最昂贵的重甲骑士,一套骑士装备就可以让一个一般的商人破产,一套完整的骑士铠甲,长剑盾牌,坐骑,骑枪,完整的坐骑装备,一套下来,在热里身上就花费了近八万金币。是其他人所有装备的总和。
“我全身家当近半在你身上了,你可得给我争气呀,去禁忌森林以后,给我碾碎那些魔兽,让我赚回来,不然,我们全都得喝西北风了。”诺看着如同行走的金币的热里,一脸心痛的表情,开玩笑的说道。
热里严肃的行了个骑士礼,说道:
“柏德温少爷眼前的障碍,以后都将由热里的铁蹄踏破。直到我不在能发起冲锋为止。”
而在热里在适应自己的新坐骑的时候,斗兽场的地牢,却多了几具冰冷的尸体,被丢弃在魔兽的牢笼,等待被吞噬。
而那些人,都是参与运送火烈犀和见过诺佩戴徽章的人,毕竟,为了保护奥尔西尼家族的少爷柏德温来过的消息,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死人,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保守秘密。而斗兽场的老板,正在房间看着自己刚刚进账的五万金币,那些金币自然是卖掉火烈犀和配套的装备所得。至于那些死去的人,在招聘一些就可以了,而那些死掉的人,只是普通人而已,赔几个金币就好了。
“既然都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出发吧。毕竟,我们去哪儿还得忙活半天,等班森和布雷系来的时候,我们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热里骑上自己的马匹,挥手道。
在场的,除了热里,其他人都是统一配备的一种群居马类魔兽,虽然只有三刃的实力而且没有什么杀伤力,也不会魔法,可是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耐力好,而且奔跑时速度也不赖,并且性格温顺。所以被大量的饲养,是商人或者出行的人最佳的代步选择。
“亚尔林,带路,现在去最近的最大的乱葬岗。”诺一声今下,一行人踏上了去往乱葬岗的路程。
此时,被派去买东西的班森和布雷系二人,有人欢喜有人愁,去买黄纸朱砂的班森倒是心情不错,可被派去买黑狗血和公鸡鸡冠血的布雷系就整个人都不好了,黑狗血还好,买两条就够两大桶了,可两大碗鸡冠血就不好弄了,一只鸡就那么两滴,不把整条街的公鸡买下来,别想弄那两大碗血了。
伊斯坦布尔城西十公里以外的一个山坳,七零八落的坟头到处都是,一阵阵风吹过,今人感觉很冷,却和寒风有区别。
看着那阴风阵阵的坟地,诺心想:
“这么多枉死的人,阴气应该够用来炼制金甲尸奴了吧。”
诺指着乱葬岗最中心的位置,说道,“比尔,亚伯,你们俩去把哪儿给我弄一块平整的地面出来。”
得到诺的命令,尽管有些不情愿,二人还是提着重剑往坟地中心走去。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过后,一块长三米宽两米的结实平地出现在了哪儿。
诺现在平地上,满意的点点头,对马车旁的索尔说道:
“大队长,帮那车里的金甲尸搬过来一下。”
原本无所事事的索尔,叼着棵草靠在马车上,听见诺的话,嘴里的草都掉地上了。一脸黑线的去被那个丑陋的金甲尸,而刚才还在抱怨的比尔和亚伯听见队长被派去被尸体,原本还有点小郁闷的心情,毕竟撬开坟地,弄一块平地谁也有点心里过不去,可一听见队长要般尸体,心情就莫名的好起来了。
等索尔将金甲尸放在平地上,诺就开始捣鼓,首先是把那金甲尸的尸丹放到了它的口中,然后将尸体好好摆放好。就开始用他们听不的三界的语言一遍一遍的唱道:
飘渺的烟找不到风的方向,倥侗的躯壳死寂而迷茫。
魅惑隐藏于灵魂中的黑暗;饮尽徘徊在血液里的罪恶
用鲜血在这世界上划出道道伤口,你可曾听见这世界在叹息。
幽径旁枯萎的黑色蔷薇,依然坚守着它黑色的信仰,在空气压迫下的不甘欲望,黑夜的温柔也无法使它安详。
喜欢呆在黑暗中享受孤独,是因为在阳光下受尽伤害。
割破囚禁的牢笼,肆意疯狂,奏出践踏一切的华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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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城外,热里正骑着自己刚刚到手的坐骑,额头上还冒着冷汗。
签订魔仆契约是有一定风险的,毕竟,地狱级的魔兽是有自己的灵智的,当通过魔法契约将魔兽和人的灵魂连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无法压制住魔兽的反抗,很容易变成一个白痴。像热里这般,刚达到十刃就签订十刃实力的魔兽,是非常冒险的举动。
魔仆契约,是两千多年前伟大的魔导师安东尼创造,魔仆契约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人类的实力,而骑士这一职业,正是因为魔仆契约的出现而孕育而生。毕竟,普通的马匹根本无法满足高等级战士的要求。普通马匹发起的冲锋,还不如战士跑得快。
“热里,以后发生战斗的时候,你可得冲在前面,你可是我们团队最贵的战士了。”索尔开玩笑的说道。
虽然索尔只是开玩笑的,可有一点却没有说错,骑士,是所有兵种中最昂贵的职业。骑士最早在公元前约2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魔兽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而热里正是最昂贵的重甲骑士,一套骑士装备就可以让一个一般的商人破产,一套完整的骑士铠甲,长剑盾牌,坐骑,骑枪,完整的坐骑装备,一套下来,在热里身上就花费了近八万金币。是其他人所有装备的总和。
“我全身家当近半在你身上了,你可得给我争气呀,去禁忌森林以后,给我碾碎那些魔兽,让我赚回来,不然,我们全都得喝西北风了。”诺看着如同行走的金币的热里,一脸心痛的表情,开玩笑的说道。
热里严肃的行了个骑士礼,说道:
“柏德温少爷眼前的障碍,以后都将由热里的铁蹄踏破。直到我不在能发起冲锋为止。”
而在热里在适应自己的新坐骑的时候,斗兽场的地牢,却多了几具冰冷的尸体,被丢弃在魔兽的牢笼,等待被吞噬。
而那些人,都是参与运送火烈犀和见过诺佩戴徽章的人,毕竟,为了保护奥尔西尼家族的少爷柏德温来过的消息,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死人,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保守秘密。而斗兽场的老板,正在房间看着自己刚刚进账的五万金币,那些金币自然是卖掉火烈犀和配套的装备所得。至于那些死去的人,在招聘一些就可以了,而那些死掉的人,只是普通人而已,赔几个金币就好了。
“既然都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出发吧。毕竟,我们去哪儿还得忙活半天,等班森和布雷系来的时候,我们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热里骑上自己的马匹,挥手道。
在场的,除了热里,其他人都是统一配备的一种群居马类魔兽,虽然只有三刃的实力而且没有什么杀伤力,也不会魔法,可是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耐力好,而且奔跑时速度也不赖,并且性格温顺。所以被大量的饲养,是商人或者出行的人最佳的代步选择。
“亚尔林,带路,现在去最近的最大的乱葬岗。”诺一声今下,一行人踏上了去往乱葬岗的路程。
此时,被派去买东西的班森和布雷系二人,有人欢喜有人愁,去买黄纸朱砂的班森倒是心情不错,可被派去买黑狗血和公鸡鸡冠血的布雷系就整个人都不好了,黑狗血还好,买两条就够两大桶了,可两大碗鸡冠血就不好弄了,一只鸡就那么两滴,不把整条街的公鸡买下来,别想弄那两大碗血了。
伊斯坦布尔城西十公里以外的一个山坳,七零八落的坟头到处都是,一阵阵风吹过,今人感觉很冷,却和寒风有区别。
看着那阴风阵阵的坟地,诺心想:
“这么多枉死的人,阴气应该够用来炼制金甲尸奴了吧。”
诺指着乱葬岗最中心的位置,说道,“比尔,亚伯,你们俩去把哪儿给我弄一块平整的地面出来。”
得到诺的命令,尽管有些不情愿,二人还是提着重剑往坟地中心走去。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过后,一块长三米宽两米的结实平地出现在了哪儿。
诺现在平地上,满意的点点头,对马车旁的索尔说道:
“大队长,帮那车里的金甲尸搬过来一下。”
原本无所事事的索尔,叼着棵草靠在马车上,听见诺的话,嘴里的草都掉地上了。一脸黑线的去被那个丑陋的金甲尸,而刚才还在抱怨的比尔和亚伯听见队长被派去被尸体,原本还有点小郁闷的心情,毕竟撬开坟地,弄一块平地谁也有点心里过不去,可一听见队长要般尸体,心情就莫名的好起来了。
等索尔将金甲尸放在平地上,诺就开始捣鼓,首先是把那金甲尸的尸丹放到了它的口中,然后将尸体好好摆放好。就开始用他们听不的三界的语言一遍一遍的唱道:
飘渺的烟找不到风的方向,倥侗的躯壳死寂而迷茫。
魅惑隐藏于灵魂中的黑暗;饮尽徘徊在血液里的罪恶
用鲜血在这世界上划出道道伤口,你可曾听见这世界在叹息。
幽径旁枯萎的黑色蔷薇,依然坚守着它黑色的信仰,在空气压迫下的不甘欲望,黑夜的温柔也无法使它安详。
喜欢呆在黑暗中享受孤独,是因为在阳光下受尽伤害。
割破囚禁的牢笼,肆意疯狂,奏出践踏一切的华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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