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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阿呆此时筋疲力尽却难掩心中狂喜,大笑三声,一掌拍在最顺手之处。这一掌,有感而发,情难自控,自有一股开碑裂石的气度,混忘了,自己为啥没感觉?紧接着这位爷一个惯性思维,抖肩膀卸下身上重负,双手叉腰,好一番感慨。
“呦吼!小苗!快看!咱们走出大泽啦”。兴奋中的这位爷,此刻如献寿童子,单手往那小山一托。视野中,无限风光皆在握,半山云雾衬桃峰。一切顺理成章,只等小苗那声欢呼相合。却闻一阵痛苦的哼唧,但见那人颤颤巍巍站起,手捂后面某处,一脸悲愤,泪眼肿胀,像极了两颗寿桃…….。
抱歉、现在抱歉还有用吗?你来被人丢麻包似的,丢来丢去试试?
小苗含恨缓了很久,这才算利索,瞪了阿呆好几眼,默默走到河边洗漱去了,看情形,这辈子不理阿呆都是轻的,牢牢记在心头才是正经。
阿呆自知理亏,也晓得绝不能再拿失误说事。诺诺地嘎巴了几下嘴,一声不支,灰溜溜转过一道水湾,远远的去洗了。
“哎----”沉寂已久的小蝶轻轻的叹了口气,幽幽道:“你呀,刚进仙剑宗时还是个生员,知书达理咬文嚼字的讨人嫌。虽然骨子里粗砺了些,可也没像现在这样讨人厌”。
阿呆脸上挂着水珠,怔怔地出神道:“是啊,今天才发现自己忘了好多,也变了好多”。他难得没有挑小蝶的话柄,回想这几年的点滴,就剩下叹气了。
想当初的自己,一人宗门还没一年,就赶上庚辰之变。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痴,直接到金戈铁马的武夫。就这么一路征战,纵贯大半个九州。自安阳杀到临州,自临州征战到大漠,漠北河谷一场大战,彻底将自己的心打碎。可三年军旅,毕竟是他此生最深的烙印,营盘里的热血早把自己浇灌的粗豪而锋利。这一世的两年,又混迹于流民盗匪之中,五年叠加竟然让自己变得如此生硬粗陋,那些柔肠百转的拽文算是白学了。看来、当初晴儿离我而去,那也是有原因的。同样是搭救,没见小苗看自己的眼神,也跟有仇似的?罢了!自己不过就是正好赶上而已,不落好就不落好吧。
“现在,就算爷爷我想活回去,也不能了不是?那还他娘的胡思乱想个屁?!”
咕咚,一块大石被阿呆踹入河底,仿佛是将患得患失也一脚踢开了。这一世的活法,那就叫顺势而为,痛快为上吧。
小苗梳洗了好一阵,奈何条件有限,实在是无法彻底。小女子刚刚在河面上照见自己,吓得不轻。心说:怪不得那人对我摔摔打打地,这丑样子连自己看着都觉得寒碜。小丫头赶紧将长发用狍骨梳理开,取出发箍捋了个贴顺利落的发式。惶急逃生,衣物是没法讲究的,只能这样了。坤袋里除了露营之物,就是一大堆女儿家描摹的东西。看着它们让小苗犯了难,这个时候是时候吗?不管了,先扮上,不为别人,就为自己还不行吗?
阿呆离她有一段距离,长长的蒿草又遮掩了视线,哪里知道她的纠结。这位粗鲁男正噼里啪啦地来回扑腾,恨不能脱得一丝不挂的,来个痛快。
日头初生,朝霞从草甸上慢慢退去,在天边依然殷红如血。小苗终于调理停当,选了块干爽点的地方忙碌起来。远远地,阿呆就闻到灵谷煮熟的甜香,下意识地将河中一条小鱼斩翻,这是吃早饭的节拍,他都快忘了。好在江南之人做这种事,最是轻车熟路不过。短短一炷香,十几条清理完的小鱼就用长草穿了,拎在阿呆手里。
小苗煮了一小锅灵谷,那是两人份儿,腌制的狍肉用小罐盛了正在火上炖着。阿呆拎着鱼串走来,正好调料锅具都是现成的,他自去寻了料理一番,算是添了一道小菜。炊烟邈邈,伊人相伴,蓝天碧草,溪水潺潺,二人难得可以共处在一片和谐的氛围里。妙不可言吗?谁在谁知道。
说心里话,稍微梳理一下,小苗就是个漂亮姑娘。脸庞如鹅卵,下颌圆润,肤质细嫩,双眉如黛,两肩平顺,柳腰盈握,又略施过脂粉,一看就是个安静的美人儿。就是那双原本如杏核般的眼睛,现在多少有点肿,还泛着红红的血丝,还是寿桃比较恰当。
美人天生就有发飙的资本,何况这时的美人还安静贤淑,那就更具杀伤。二人需要歇息一阵,这时才有机会细数相互的来历。小苗的遭遇蹊跷,此时娓娓道来如泣如诉,某位自诩的生硬人又开始善念澎湃,爱心泛滥。让伤女孤身上路多凶险呐,这时候就想分道扬镳,你还是不是人?扶上马,再送一程,这是必须的。不就是万兽山庄吗,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关于文笔这回事》前几天有书友在评论里探讨文笔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浅聊一下。一是对书友送话题感觉很温暖,二是自己也想聊。个人认为写小说这事,就是将心中的故事付诸纸面,猪脚里有自己的影子,反派里有自己的憎恶,女主是心中所爱的完美体现,至于结局那就是三观问题,无非是毁三观或者准三观,范畴由心。
笔调里既然难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别藏着掖着,迟早都会露出尾巴的事,还不如一开始就这么写。否则,要是被人觉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弃,还侵权不是?虽说能不能侵上权还得另说,起码是造作的。
遣词断句因人而异,都有固定的节拍,实际就是平日里说话唠嗑的节奏,这一点有心人迟早会发现。有人的节奏就很难拿捏,东北管这叫作“哏”,南方叫“肉”,或者什么的。笔者原来有位下属,就是个哏人。惜字如金,偏又很善于表达,这实际并不矛盾。场面话、感想、感谢之类,别人长篇大论地说了好一通,他会恰到好处地来上一句:“我也是”,表情很诚挚,能感受到他的内心很在意。这就是他的节奏,但需要时间去肯定他的人,习惯他的思维。于是乎林林总总,文笔这件事终究还是凭本心,无关方式方法,只关乎痛痒,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觉到你的情绪。引申来说,就是引号下的话,不用前缀后缀,你都知道是谁说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那副嘴脸。呵呵,弄得读者跟解码器似的,抱歉!其实就是文字的表情能力和情景能力,明白就好,共勉最好。)
哈哈哈”!阿呆此时筋疲力尽却难掩心中狂喜,大笑三声,一掌拍在最顺手之处。这一掌,有感而发,情难自控,自有一股开碑裂石的气度,混忘了,自己为啥没感觉?紧接着这位爷一个惯性思维,抖肩膀卸下身上重负,双手叉腰,好一番感慨。
“呦吼!小苗!快看!咱们走出大泽啦”。兴奋中的这位爷,此刻如献寿童子,单手往那小山一托。视野中,无限风光皆在握,半山云雾衬桃峰。一切顺理成章,只等小苗那声欢呼相合。却闻一阵痛苦的哼唧,但见那人颤颤巍巍站起,手捂后面某处,一脸悲愤,泪眼肿胀,像极了两颗寿桃…….。
抱歉、现在抱歉还有用吗?你来被人丢麻包似的,丢来丢去试试?
小苗含恨缓了很久,这才算利索,瞪了阿呆好几眼,默默走到河边洗漱去了,看情形,这辈子不理阿呆都是轻的,牢牢记在心头才是正经。
阿呆自知理亏,也晓得绝不能再拿失误说事。诺诺地嘎巴了几下嘴,一声不支,灰溜溜转过一道水湾,远远的去洗了。
“哎----”沉寂已久的小蝶轻轻的叹了口气,幽幽道:“你呀,刚进仙剑宗时还是个生员,知书达理咬文嚼字的讨人嫌。虽然骨子里粗砺了些,可也没像现在这样讨人厌”。
阿呆脸上挂着水珠,怔怔地出神道:“是啊,今天才发现自己忘了好多,也变了好多”。他难得没有挑小蝶的话柄,回想这几年的点滴,就剩下叹气了。
想当初的自己,一人宗门还没一年,就赶上庚辰之变。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痴,直接到金戈铁马的武夫。就这么一路征战,纵贯大半个九州。自安阳杀到临州,自临州征战到大漠,漠北河谷一场大战,彻底将自己的心打碎。可三年军旅,毕竟是他此生最深的烙印,营盘里的热血早把自己浇灌的粗豪而锋利。这一世的两年,又混迹于流民盗匪之中,五年叠加竟然让自己变得如此生硬粗陋,那些柔肠百转的拽文算是白学了。看来、当初晴儿离我而去,那也是有原因的。同样是搭救,没见小苗看自己的眼神,也跟有仇似的?罢了!自己不过就是正好赶上而已,不落好就不落好吧。
“现在,就算爷爷我想活回去,也不能了不是?那还他娘的胡思乱想个屁?!”
咕咚,一块大石被阿呆踹入河底,仿佛是将患得患失也一脚踢开了。这一世的活法,那就叫顺势而为,痛快为上吧。
小苗梳洗了好一阵,奈何条件有限,实在是无法彻底。小女子刚刚在河面上照见自己,吓得不轻。心说:怪不得那人对我摔摔打打地,这丑样子连自己看着都觉得寒碜。小丫头赶紧将长发用狍骨梳理开,取出发箍捋了个贴顺利落的发式。惶急逃生,衣物是没法讲究的,只能这样了。坤袋里除了露营之物,就是一大堆女儿家描摹的东西。看着它们让小苗犯了难,这个时候是时候吗?不管了,先扮上,不为别人,就为自己还不行吗?
阿呆离她有一段距离,长长的蒿草又遮掩了视线,哪里知道她的纠结。这位粗鲁男正噼里啪啦地来回扑腾,恨不能脱得一丝不挂的,来个痛快。
日头初生,朝霞从草甸上慢慢退去,在天边依然殷红如血。小苗终于调理停当,选了块干爽点的地方忙碌起来。远远地,阿呆就闻到灵谷煮熟的甜香,下意识地将河中一条小鱼斩翻,这是吃早饭的节拍,他都快忘了。好在江南之人做这种事,最是轻车熟路不过。短短一炷香,十几条清理完的小鱼就用长草穿了,拎在阿呆手里。
小苗煮了一小锅灵谷,那是两人份儿,腌制的狍肉用小罐盛了正在火上炖着。阿呆拎着鱼串走来,正好调料锅具都是现成的,他自去寻了料理一番,算是添了一道小菜。炊烟邈邈,伊人相伴,蓝天碧草,溪水潺潺,二人难得可以共处在一片和谐的氛围里。妙不可言吗?谁在谁知道。
说心里话,稍微梳理一下,小苗就是个漂亮姑娘。脸庞如鹅卵,下颌圆润,肤质细嫩,双眉如黛,两肩平顺,柳腰盈握,又略施过脂粉,一看就是个安静的美人儿。就是那双原本如杏核般的眼睛,现在多少有点肿,还泛着红红的血丝,还是寿桃比较恰当。
美人天生就有发飙的资本,何况这时的美人还安静贤淑,那就更具杀伤。二人需要歇息一阵,这时才有机会细数相互的来历。小苗的遭遇蹊跷,此时娓娓道来如泣如诉,某位自诩的生硬人又开始善念澎湃,爱心泛滥。让伤女孤身上路多凶险呐,这时候就想分道扬镳,你还是不是人?扶上马,再送一程,这是必须的。不就是万兽山庄吗,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关于文笔这回事》前几天有书友在评论里探讨文笔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浅聊一下。一是对书友送话题感觉很温暖,二是自己也想聊。个人认为写小说这事,就是将心中的故事付诸纸面,猪脚里有自己的影子,反派里有自己的憎恶,女主是心中所爱的完美体现,至于结局那就是三观问题,无非是毁三观或者准三观,范畴由心。
笔调里既然难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别藏着掖着,迟早都会露出尾巴的事,还不如一开始就这么写。否则,要是被人觉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弃,还侵权不是?虽说能不能侵上权还得另说,起码是造作的。
遣词断句因人而异,都有固定的节拍,实际就是平日里说话唠嗑的节奏,这一点有心人迟早会发现。有人的节奏就很难拿捏,东北管这叫作“哏”,南方叫“肉”,或者什么的。笔者原来有位下属,就是个哏人。惜字如金,偏又很善于表达,这实际并不矛盾。场面话、感想、感谢之类,别人长篇大论地说了好一通,他会恰到好处地来上一句:“我也是”,表情很诚挚,能感受到他的内心很在意。这就是他的节奏,但需要时间去肯定他的人,习惯他的思维。于是乎林林总总,文笔这件事终究还是凭本心,无关方式方法,只关乎痛痒,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觉到你的情绪。引申来说,就是引号下的话,不用前缀后缀,你都知道是谁说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那副嘴脸。呵呵,弄得读者跟解码器似的,抱歉!其实就是文字的表情能力和情景能力,明白就好,共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