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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三四天,林轩的日子依然那样,酒店有事他就帮忙办事,没事就宅在家里,至于那个易容的人每天都回来,林轩也没用在意他,而店员与老板娘则每天都能在打烊后,听到一首曲子。
“没想到林轩哥哥居然会吹口琴。”老板娘的女儿喃喃自语,那股曲调又出现了,来自林轩的房间。
“又是这首曲子啊,没想到林轩大哥是个自带BGM的男人啊,这应该是那个黑色口琴吧,我那天看他买回来的。”有个店员取笑道,而后与其他人告别。
“很欢快呢,不过看起来你林轩大哥很喜欢这首曲子呢,一直吹,哎,女儿你这是什么表情?”林雯看了看小萝莉一副莫名沉重的表情,很莫名其妙。
“为什么我觉得好悲伤呢?要开学了!呜呜呜。”老板娘的女儿杨琳小萝莉触景生情。
“还有更悲伤的事情呢,要开学了,而你暑假作业却没有写完。”老板娘转头教训起自己的女儿来,而在店外,一道黑影隐藏在无人的草丛中,他就是那个被林轩注意到的人,天天易容来酒店吃饭。
“这个林轩不简单,修为绝对不是外面所说的筑基初期。”他觉得有点棘手,没有轻举妄动,继续暗中观察。
“并不是我不想换一曲,而是……我就会这一首曲子啊……”林轩打了个哈欠,缓缓倒了下去,如果他还在上学,应该属于特“困”生。
第二天,也就是九月一日,林轩打着哈欠洗漱完毕,被老板娘抓来当苦力,让他送杨琳去上学。
“好,没问题,正好去找马老头。”林轩点了点头,睡了一晚上后但他精神依然不是很好……其实林轩完全可以用神识驱散这种异常状态的,但是久而久之他习惯后觉得这种困倦的感觉似乎不错,很舒服!
十万年前的鲁大神曾经说:“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而林轩自己都认为自己无可救药了,就这样欢乐地咸鱼下去吧!
走出酒店大门,来到外面的水泥路上,即便是早上六点,但大街上已经很热闹了,毕竟许多都是修炼过的,比凡人要休息的时间少。
即便紫金镇只是一个靠旅游业撑着,人数几万的小镇,但大街上的繁华不比十万年前的那种大城市差,一座座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在朝霞中闪烁光彩。
毕竟现在已经是修真时代,不说撒豆成兵,但城市建设对修士来说太简单了,一座大厦几下就能搞好,感觉到这股大城市的繁华,林轩楞楞出神。
天空中一道道剑光闪过……这年头修士大多喜欢御剑飞行,就算是筑基能自己飞了,但依然用飞剑,原因两个,一个是快,一个是帅。
“没想到天空中都有红绿灯啊,为了防止御剑者撞在一起么,还有这辆汽车上有有符文,算是修真与科技的结合……”林轩东张西望。
“怎么,心情不好么?和同学见个面也不错啊。”林轩看向杨琳,平时活泼的小萝莉低着头,一言不发,很沉重的样子。
“六年前,我背着书包,带着红领巾,屁颠屁颠地朝着学校跑去……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杨琳的语气特别沉重。
林轩:“……”
“我也是过来人啊,你现在比我们那一代幸福多了。”林轩拿出昔日老妈对自己的口吻说道。
这倒是真话,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什么三角函数,但却不一定用不上那些修真知识,比如等级境界,灵晶的优劣,药物的外表等等。
“哎,哥哥你不是说你没上过学么。”小萝莉抓住重点。
林轩:“……不谈这个了,过马路别看手机,有我带着也一样……另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手机已经完全控制住了人类么……”
的确,大街小巷,过往匆匆的人们,都拿着手机,这个比十万年前还强!
“哎,大哥哥,你看,那里有一条玩手机的狗!”杨琳惊叹起来,林轩转头,果然看到一条黑色的小狗拿着一个手机,为了方便玩用游戏立着身子行走。
这让林轩感慨世风日下,果然啊,十万年过去了,看来只要是智慧生物都离不开这玩意了啊,哎,等等,会玩手机的狗……应该不是普通的狗吧。
果然,就算隔着很远,在喧闹的大街上,这条狗依然听到了他们说的话,有些惊讶,“哎,有人能看到我的真身?那个小女娃没怎么修炼吧,不会是那个男人……我闪!”
小狗狗看了林轩一眼后,身上一个水晶亮了起来,吓了它一跳,这是它偷跑时从它老爸那“顺”出来的一个法宝,可以感应真元的强... -->>
接下来三四天,林轩的日子依然那样,酒店有事他就帮忙办事,没事就宅在家里,至于那个易容的人每天都回来,林轩也没用在意他,而店员与老板娘则每天都能在打烊后,听到一首曲子。
“没想到林轩哥哥居然会吹口琴。”老板娘的女儿喃喃自语,那股曲调又出现了,来自林轩的房间。
“又是这首曲子啊,没想到林轩大哥是个自带BGM的男人啊,这应该是那个黑色口琴吧,我那天看他买回来的。”有个店员取笑道,而后与其他人告别。
“很欢快呢,不过看起来你林轩大哥很喜欢这首曲子呢,一直吹,哎,女儿你这是什么表情?”林雯看了看小萝莉一副莫名沉重的表情,很莫名其妙。
“为什么我觉得好悲伤呢?要开学了!呜呜呜。”老板娘的女儿杨琳小萝莉触景生情。
“还有更悲伤的事情呢,要开学了,而你暑假作业却没有写完。”老板娘转头教训起自己的女儿来,而在店外,一道黑影隐藏在无人的草丛中,他就是那个被林轩注意到的人,天天易容来酒店吃饭。
“这个林轩不简单,修为绝对不是外面所说的筑基初期。”他觉得有点棘手,没有轻举妄动,继续暗中观察。
“并不是我不想换一曲,而是……我就会这一首曲子啊……”林轩打了个哈欠,缓缓倒了下去,如果他还在上学,应该属于特“困”生。
第二天,也就是九月一日,林轩打着哈欠洗漱完毕,被老板娘抓来当苦力,让他送杨琳去上学。
“好,没问题,正好去找马老头。”林轩点了点头,睡了一晚上后但他精神依然不是很好……其实林轩完全可以用神识驱散这种异常状态的,但是久而久之他习惯后觉得这种困倦的感觉似乎不错,很舒服!
十万年前的鲁大神曾经说:“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而林轩自己都认为自己无可救药了,就这样欢乐地咸鱼下去吧!
走出酒店大门,来到外面的水泥路上,即便是早上六点,但大街上已经很热闹了,毕竟许多都是修炼过的,比凡人要休息的时间少。
即便紫金镇只是一个靠旅游业撑着,人数几万的小镇,但大街上的繁华不比十万年前的那种大城市差,一座座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在朝霞中闪烁光彩。
毕竟现在已经是修真时代,不说撒豆成兵,但城市建设对修士来说太简单了,一座大厦几下就能搞好,感觉到这股大城市的繁华,林轩楞楞出神。
天空中一道道剑光闪过……这年头修士大多喜欢御剑飞行,就算是筑基能自己飞了,但依然用飞剑,原因两个,一个是快,一个是帅。
“没想到天空中都有红绿灯啊,为了防止御剑者撞在一起么,还有这辆汽车上有有符文,算是修真与科技的结合……”林轩东张西望。
“怎么,心情不好么?和同学见个面也不错啊。”林轩看向杨琳,平时活泼的小萝莉低着头,一言不发,很沉重的样子。
“六年前,我背着书包,带着红领巾,屁颠屁颠地朝着学校跑去……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杨琳的语气特别沉重。
林轩:“……”
“我也是过来人啊,你现在比我们那一代幸福多了。”林轩拿出昔日老妈对自己的口吻说道。
这倒是真话,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什么三角函数,但却不一定用不上那些修真知识,比如等级境界,灵晶的优劣,药物的外表等等。
“哎,哥哥你不是说你没上过学么。”小萝莉抓住重点。
林轩:“……不谈这个了,过马路别看手机,有我带着也一样……另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手机已经完全控制住了人类么……”
的确,大街小巷,过往匆匆的人们,都拿着手机,这个比十万年前还强!
“哎,大哥哥,你看,那里有一条玩手机的狗!”杨琳惊叹起来,林轩转头,果然看到一条黑色的小狗拿着一个手机,为了方便玩用游戏立着身子行走。
这让林轩感慨世风日下,果然啊,十万年过去了,看来只要是智慧生物都离不开这玩意了啊,哎,等等,会玩手机的狗……应该不是普通的狗吧。
果然,就算隔着很远,在喧闹的大街上,这条狗依然听到了他们说的话,有些惊讶,“哎,有人能看到我的真身?那个小女娃没怎么修炼吧,不会是那个男人……我闪!”
小狗狗看了林轩一眼后,身上一个水晶亮了起来,吓了它一跳,这是它偷跑时从它老爸那“顺”出来的一个法宝,可以感应真元的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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