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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了。
足足一周了。
每天都收到鲜花这种事。
见助理离开,阮婉注视着被对方小心翼翼放在桌上的那束花,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她抬起手按压了下太阳穴,才拿过花,略微翻找了下,毫不意外地从里面找到了一张卡片,内容依旧是几行意味隽永的小诗,书写的笔迹飘逸秀雅,一切看起来都既诚挚又不过分热切——这都是满满的套路啊。
就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低头看了眼,来电人不是别人,正是谭元洲。她接起电话:“喂?”
“今晚有空吗?”
“……”阮婉沉默了下后,回答说,“有。”
“一起吃个饭如何?”
从她回答“有”的时候起就已经料到了谭元洲的下一句话,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反对,几句话后,这件事算是就敲定了。各方面表现都极其成熟稳重的谭元洲没有借机多和她搭讪几句,而是很有礼地与她道别后挂断了电话。
阮婉一手放下手机,另一手拨动着眼前的鲜花,不得不承认,对女性来说,被这样一名优秀男士追求并不是一件讨厌的事情,只是……
“如果你现在是在追求我的话,抱歉,我想自己没办法给予你想要的回应。”
晚间的餐桌上,阮婉很是直白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在国外养成的习惯,谭元洲在感情这件事上十分坦然,所以她也没有绕弯子。
切着面前牛排的谭元洲听着这话,嘴角的微笑并未消失,只是反问:“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
“据我所知,你对我并不反感,现在也没有恋人。”谭元洲态度温和地说,“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个对感情持认真态度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很像。所以你拒绝我关于‘交往’的提议,我完全可以理解,是我太过鲁莽了。一切应该先从追求开始,对吗?唔,是我现在的方法让你觉得讨厌吗?”
他问地诚恳,说得坦然,阮婉反倒不知该如何回答。沉默片刻后,她问:“你喜欢我?”
谭元洲低笑了声,低沉的声音如同酿造了多年的红酒,很是醇厚。他说:“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没有男人会追求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我们的长辈是朋友,家世相当,你长得很美,性格也很好……当然,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你想听的。说实话,在感情方面,我对你还远不到‘爱’的地步。不过,如若一个才认识没两周、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张口对你说爱,恐怕你也不会信吧。”
阮婉听到这里,不由也是莞尔。
“我更多是觉得我们很合适。”谭元洲接着说道,“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已经很难很难像年轻时那样满怀激情了,我现在更想要的是一段稳定的感情和婚姻。我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愿意给我机会,我会将感情投放在你的身上,它也许不会从一开始起就浓烈灼|热,却会更加……”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于是做了个手势,“你懂的,就像是焰火和红酒,转瞬即逝与历久弥醇的区别。”
阮婉的目光落到手边的红酒杯上。
谭元洲的声音持续响起——
“我没有不|良嗜好,收入稳定,偶尔吸烟喝酒,如果你讨厌我可以保证尽量不在你面前做这两件事。没有婚姻史也没有孩子,现在也没有女朋友,前几任女友都是和平分手,不存在什么事后再来找麻烦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
阮婉不得不承认,当这种“大叔型”男人魅力全开时,还真是让人有点把持不住。不过,她在原则问题上还是很坚定的,她沉吟了下,回答说:“真的很抱歉,现阶段,我真的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后,她看到谭元洲注视了自己几秒,之后,他露出了个笑容,没有任何纠缠地做出了退让:“好的,我明白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互相了解的机会,哪怕无法展开一段感情,做个朋友也不错。是吧?”
“当然。”阮婉点了下头,撇开别的因素不谈,谭元洲真的是很有风度的一位男士,如果只是做朋友,她真的不反对。
“那么,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谭元洲笑着举杯,“为了友情?”
阮婉配合地举起了杯子:“……为了友情。”
与此同时。
餐厅中,不远处。
“哇,真是相谈甚欢啊。”
这一桌坐着两名青年,两人相貌同样出色,却完全是不同风格。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面带笑容,顾盼间桃花眼熠熠生辉,颇有几分“我不撩人人自醉”的感觉。他对面的青年身穿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凭空多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十分“生人勿近”。
偏偏,这两个气场完全不同的人就坐在了同一个桌子上,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
说话的正是这名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他笑眯眯地说:“看样子很有戏啊,说不定过几天就会交往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好像完全没听到这青年的话似的,低头切割着面前碟中的食物,让后者很是失望。
“我说,沈老大,你是真不在意还是在我面前装作不在意?”
被喊做“沈老大”的人,自然就是沈子煜;而称呼他为“沈老大”的人,正是他的损友孟庭斐,也是曾经见证他“恋爱悲剧”的家伙。
世上事偏偏就是这么巧。
孟庭斐路过本市,作为“地主”的沈子煜当然要尽地主之谊,然后... -->>
一周了。
足足一周了。
每天都收到鲜花这种事。
见助理离开,阮婉注视着被对方小心翼翼放在桌上的那束花,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她抬起手按压了下太阳穴,才拿过花,略微翻找了下,毫不意外地从里面找到了一张卡片,内容依旧是几行意味隽永的小诗,书写的笔迹飘逸秀雅,一切看起来都既诚挚又不过分热切——这都是满满的套路啊。
就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低头看了眼,来电人不是别人,正是谭元洲。她接起电话:“喂?”
“今晚有空吗?”
“……”阮婉沉默了下后,回答说,“有。”
“一起吃个饭如何?”
从她回答“有”的时候起就已经料到了谭元洲的下一句话,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反对,几句话后,这件事算是就敲定了。各方面表现都极其成熟稳重的谭元洲没有借机多和她搭讪几句,而是很有礼地与她道别后挂断了电话。
阮婉一手放下手机,另一手拨动着眼前的鲜花,不得不承认,对女性来说,被这样一名优秀男士追求并不是一件讨厌的事情,只是……
“如果你现在是在追求我的话,抱歉,我想自己没办法给予你想要的回应。”
晚间的餐桌上,阮婉很是直白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在国外养成的习惯,谭元洲在感情这件事上十分坦然,所以她也没有绕弯子。
切着面前牛排的谭元洲听着这话,嘴角的微笑并未消失,只是反问:“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
“据我所知,你对我并不反感,现在也没有恋人。”谭元洲态度温和地说,“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个对感情持认真态度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很像。所以你拒绝我关于‘交往’的提议,我完全可以理解,是我太过鲁莽了。一切应该先从追求开始,对吗?唔,是我现在的方法让你觉得讨厌吗?”
他问地诚恳,说得坦然,阮婉反倒不知该如何回答。沉默片刻后,她问:“你喜欢我?”
谭元洲低笑了声,低沉的声音如同酿造了多年的红酒,很是醇厚。他说:“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没有男人会追求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我们的长辈是朋友,家世相当,你长得很美,性格也很好……当然,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你想听的。说实话,在感情方面,我对你还远不到‘爱’的地步。不过,如若一个才认识没两周、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张口对你说爱,恐怕你也不会信吧。”
阮婉听到这里,不由也是莞尔。
“我更多是觉得我们很合适。”谭元洲接着说道,“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已经很难很难像年轻时那样满怀激情了,我现在更想要的是一段稳定的感情和婚姻。我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愿意给我机会,我会将感情投放在你的身上,它也许不会从一开始起就浓烈灼|热,却会更加……”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于是做了个手势,“你懂的,就像是焰火和红酒,转瞬即逝与历久弥醇的区别。”
阮婉的目光落到手边的红酒杯上。
谭元洲的声音持续响起——
“我没有不|良嗜好,收入稳定,偶尔吸烟喝酒,如果你讨厌我可以保证尽量不在你面前做这两件事。没有婚姻史也没有孩子,现在也没有女朋友,前几任女友都是和平分手,不存在什么事后再来找麻烦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
阮婉不得不承认,当这种“大叔型”男人魅力全开时,还真是让人有点把持不住。不过,她在原则问题上还是很坚定的,她沉吟了下,回答说:“真的很抱歉,现阶段,我真的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后,她看到谭元洲注视了自己几秒,之后,他露出了个笑容,没有任何纠缠地做出了退让:“好的,我明白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互相了解的机会,哪怕无法展开一段感情,做个朋友也不错。是吧?”
“当然。”阮婉点了下头,撇开别的因素不谈,谭元洲真的是很有风度的一位男士,如果只是做朋友,她真的不反对。
“那么,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谭元洲笑着举杯,“为了友情?”
阮婉配合地举起了杯子:“……为了友情。”
与此同时。
餐厅中,不远处。
“哇,真是相谈甚欢啊。”
这一桌坐着两名青年,两人相貌同样出色,却完全是不同风格。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面带笑容,顾盼间桃花眼熠熠生辉,颇有几分“我不撩人人自醉”的感觉。他对面的青年身穿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凭空多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十分“生人勿近”。
偏偏,这两个气场完全不同的人就坐在了同一个桌子上,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
说话的正是这名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他笑眯眯地说:“看样子很有戏啊,说不定过几天就会交往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好像完全没听到这青年的话似的,低头切割着面前碟中的食物,让后者很是失望。
“我说,沈老大,你是真不在意还是在我面前装作不在意?”
被喊做“沈老大”的人,自然就是沈子煜;而称呼他为“沈老大”的人,正是他的损友孟庭斐,也是曾经见证他“恋爱悲剧”的家伙。
世上事偏偏就是这么巧。
孟庭斐路过本市,作为“地主”的沈子煜当然要尽地主之谊,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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