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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着坐在她对面。
“我闺蜜把我丢在这里一个人回去了啊。”阿清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她看着我笑得如同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老板,我现在就一个人了,你这里再不收留我,我就真的没地方去了!”
如果我还看不出点什么,就白活了三十五年。但我不动声色:“入门即客,我这里随时随地欢迎你。”
“老板,有没有人说过你对人很疏离很冷漠?你就不能对主动亲近你的人稍微温柔一点儿吗?”阿清埋怨我说。
刹那间我有种时光倒回的错觉。
我主动挪坐到了她身边,俯身凑到她耳边,试探地轻声问道:“小姑娘,这世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亲近,你的目的是什么?”
“老板,”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甜香,她说话的时候有股清甜气息若有若无地扑向我的脖子,“我来这里念书快两年了,如果我说从我第一次来这里就注意到你,只是你从来没有发现,你相信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的感觉,这令我着迷。”
原来她的出现并非偶然。
当天晚上我带她回了我家,然后整夜疯狂地做|爱。事实上如果仔细观察,她的五官和胡小闹的并不相似,但她总能让我轻易想起那个人。阿清的出现给我带来慰藉。
阿清是个好姑娘,她还有些调皮:她总是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往我脚趾头涂指甲油,会在我看书的时候忽然抽掉书钻进我怀里和我在庭院里接吻,会偷偷跑去学陶艺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只她亲手做的陶罐。
我和她在一起了两年,这两年来过得平静愉快。我越发承认我只是在追求一个能够温暖我让我感受到平和爱意的人,而这个人并非胡小闹不可。
我只是在前三十年里得到的太少,所以每次碰上都会不受控制地去牢牢抓住。
今年阿清要毕业了,她在答辩结束后阻止我戴|套。我明白她的意思,所以把她带回了家。我的父母对她十分满意,并没有像挑剔白歆一样挑剔她的家世。这大概是因为我有整整七年都绝口不提感情的事吧,如今我终于主动带了一个姑娘回家,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但我去他们家之后却碰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她的父母对我的各方面条件都很满意,除了年龄。
我大了阿清足足十五岁。
为了这个年龄差和她的父母吵了好几场架,我不得不夹在他们中间进行调和。她的父母为我的做法感到忏愧,但想到自己年轻的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男人,他们始终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最终结束这场争吵的人是阿清肚子里的宝宝,她怀孕了,我知道这是我和她都期望的结果。
阿清对她的父母说谁要敢逼她把这个孩子打掉,她宁愿去死。
孩子的母亲很爱他,我也是。我想我必定不会让这个孩子再经历我年轻时候的痛苦,我和阿清必定以十倍百倍的爱去呵护他,他是我的孩子。
我和阿清终于结了婚,当然我不是没有妥协:我把古城的店全都转手卖掉,在父母和她父母之间折中选择了中间的城市,我和她在那里重新开始。
宝宝的出生让我和阿清手忙脚乱,你要是没有带过孩子,绝对无法想象那样的日子有多麻烦:最初的半年孩子总是不分昼夜的哭,为了不吵到邻居我在育儿室里装了隔音板;宝宝的体质比较虚弱,每个月至少有一两个星期不是发烧就是感冒;宝宝刚刚学会爬学会走路的那段时间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惨遭毒手……
但我甘之如饴。
他是我的儿子,他是如此弱小娇贵,需要我的耐心和保护。
直到儿子三岁以后我们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我把他送去幼儿园,阿清在附近的公司找了一个文职。
如今距离胡小闹离开已经整整十年了,她的容颜与她有关的过往都变得模糊,唯独当年遗留的那一抹温暖足够支撑我漫长的后半生。
生命总有一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但生活总会继续。我想宿命的最终结局,是教会我们如何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如何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圆润通融。
周末的时候,我带上阿清和儿子去给胡小闹扫墓。
这是我在十年后第一次见着她。
墓碑黑白照片上那张年轻漂亮的容颜依旧,仿佛刹那间又回到当年的忙碌时光,似乎无时无刻都充斥满看不完的邮件和没完没了的应酬。
我对阿清说:“老婆,她是我的助理,当年有一辆车冲向我,是她把我推开救了我。”
阿清仔仔细细用抹布把墓碑上的灰尘擦去,淡淡微笑:“她是一个好姑娘,希望下辈子她能幸福。”
“嗯。”
我想阿清应该能从我的只言片语里猜出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
阿清是个宽容的好老婆。
我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搂着阿清的肩膀:“嗯,我们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弗洛姆《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
【注2】这首歌出自丽江小倩,歌曲名不详,好吧其实这个古镇就是以丽江为原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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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再一次被虐死了嘤嘤!
话说昨晚只能坐硬座离开大理,半夜的时候坐里面的那个大妈和斜对面的大叔把鞋子脱掉了!可是这么狭窄的空间脱掉鞋子真的好吗?!你们有脚臭你们爹妈知道吗?!
作者君被脚臭味熏得非常痛苦,凌晨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地拍拍他们十分客气地说麻烦你们能把鞋子穿上好吗?
这事儿的后遗症就是早上回到学校的时候连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倒床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半
于是今天的补更估计没有了,期待明天吧~
”我微笑着坐在她对面。
“我闺蜜把我丢在这里一个人回去了啊。”阿清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她看着我笑得如同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老板,我现在就一个人了,你这里再不收留我,我就真的没地方去了!”
如果我还看不出点什么,就白活了三十五年。但我不动声色:“入门即客,我这里随时随地欢迎你。”
“老板,有没有人说过你对人很疏离很冷漠?你就不能对主动亲近你的人稍微温柔一点儿吗?”阿清埋怨我说。
刹那间我有种时光倒回的错觉。
我主动挪坐到了她身边,俯身凑到她耳边,试探地轻声问道:“小姑娘,这世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亲近,你的目的是什么?”
“老板,”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甜香,她说话的时候有股清甜气息若有若无地扑向我的脖子,“我来这里念书快两年了,如果我说从我第一次来这里就注意到你,只是你从来没有发现,你相信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的感觉,这令我着迷。”
原来她的出现并非偶然。
当天晚上我带她回了我家,然后整夜疯狂地做|爱。事实上如果仔细观察,她的五官和胡小闹的并不相似,但她总能让我轻易想起那个人。阿清的出现给我带来慰藉。
阿清是个好姑娘,她还有些调皮:她总是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往我脚趾头涂指甲油,会在我看书的时候忽然抽掉书钻进我怀里和我在庭院里接吻,会偷偷跑去学陶艺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只她亲手做的陶罐。
我和她在一起了两年,这两年来过得平静愉快。我越发承认我只是在追求一个能够温暖我让我感受到平和爱意的人,而这个人并非胡小闹不可。
我只是在前三十年里得到的太少,所以每次碰上都会不受控制地去牢牢抓住。
今年阿清要毕业了,她在答辩结束后阻止我戴|套。我明白她的意思,所以把她带回了家。我的父母对她十分满意,并没有像挑剔白歆一样挑剔她的家世。这大概是因为我有整整七年都绝口不提感情的事吧,如今我终于主动带了一个姑娘回家,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但我去他们家之后却碰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她的父母对我的各方面条件都很满意,除了年龄。
我大了阿清足足十五岁。
为了这个年龄差和她的父母吵了好几场架,我不得不夹在他们中间进行调和。她的父母为我的做法感到忏愧,但想到自己年轻的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男人,他们始终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最终结束这场争吵的人是阿清肚子里的宝宝,她怀孕了,我知道这是我和她都期望的结果。
阿清对她的父母说谁要敢逼她把这个孩子打掉,她宁愿去死。
孩子的母亲很爱他,我也是。我想我必定不会让这个孩子再经历我年轻时候的痛苦,我和阿清必定以十倍百倍的爱去呵护他,他是我的孩子。
我和阿清终于结了婚,当然我不是没有妥协:我把古城的店全都转手卖掉,在父母和她父母之间折中选择了中间的城市,我和她在那里重新开始。
宝宝的出生让我和阿清手忙脚乱,你要是没有带过孩子,绝对无法想象那样的日子有多麻烦:最初的半年孩子总是不分昼夜的哭,为了不吵到邻居我在育儿室里装了隔音板;宝宝的体质比较虚弱,每个月至少有一两个星期不是发烧就是感冒;宝宝刚刚学会爬学会走路的那段时间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惨遭毒手……
但我甘之如饴。
他是我的儿子,他是如此弱小娇贵,需要我的耐心和保护。
直到儿子三岁以后我们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我把他送去幼儿园,阿清在附近的公司找了一个文职。
如今距离胡小闹离开已经整整十年了,她的容颜与她有关的过往都变得模糊,唯独当年遗留的那一抹温暖足够支撑我漫长的后半生。
生命总有一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但生活总会继续。我想宿命的最终结局,是教会我们如何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如何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圆润通融。
周末的时候,我带上阿清和儿子去给胡小闹扫墓。
这是我在十年后第一次见着她。
墓碑黑白照片上那张年轻漂亮的容颜依旧,仿佛刹那间又回到当年的忙碌时光,似乎无时无刻都充斥满看不完的邮件和没完没了的应酬。
我对阿清说:“老婆,她是我的助理,当年有一辆车冲向我,是她把我推开救了我。”
阿清仔仔细细用抹布把墓碑上的灰尘擦去,淡淡微笑:“她是一个好姑娘,希望下辈子她能幸福。”
“嗯。”
我想阿清应该能从我的只言片语里猜出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
阿清是个宽容的好老婆。
我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搂着阿清的肩膀:“嗯,我们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弗洛姆《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
【注2】这首歌出自丽江小倩,歌曲名不详,好吧其实这个古镇就是以丽江为原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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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再一次被虐死了嘤嘤!
话说昨晚只能坐硬座离开大理,半夜的时候坐里面的那个大妈和斜对面的大叔把鞋子脱掉了!可是这么狭窄的空间脱掉鞋子真的好吗?!你们有脚臭你们爹妈知道吗?!
作者君被脚臭味熏得非常痛苦,凌晨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地拍拍他们十分客气地说麻烦你们能把鞋子穿上好吗?
这事儿的后遗症就是早上回到学校的时候连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倒床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半
于是今天的补更估计没有了,期待明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