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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兽人如今的生存状态和老村长那夜所说一般无二, 他们早已分裂成了无数个小村落,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淳朴生活,酒肉热舞,摔跤狩猎,大同小异而又日复一日地过着简单粗鲁的半原始生活, 各个村落互不相扰,偶尔相帮。本文由 首发
在兽人朋友的陪送下, 他们四个外族人也并未受到其他兽人的为难, 意外顺利地向着瓦格隆一步步靠近。
越是向北, 天气环境也就越发严寒。
他们翻出值钱的物件, 向沿途村落的兽人们换取了赶制的厚皮袄, 谈不上合身,只为了御寒。
沃多封锁边境后, 兽人与世隔绝太久,并不懂人类那些物件的价值,便各自挑拣着看着顺眼的东西留了下来, 开开心心地为他们添置起了御寒衣物。
蒋筝随口开了个玩笑,说感觉自己穿得像个野蛮人,兽人听不懂她说的话,见那眉飞色舞的小神情,只当这人类少女应该是很喜欢这新衣,顿时挠了挠后脑勺, 憨厚地笑了起来, 弄得她总觉得自己欺负了老实人, 怪不好意思的。
只是一段路途总有尽头,领路的兽人在于他们告别时说:“往前再有四五天的脚程,就是无人居住两境交界,偶尔会有巨人出没,一路小心,异族的朋友。”然后就此别过。
如今的兽人好似一盘散沙,不可能再像当初那样,找出一个领导者,再次组织起来去与黑龙抗争了,接下来的路,还是要靠他们自己来走。
也不知为何,蒋筝最近总有一种分不清梦与现实的感觉。
她如今的身体,是从生命树中生长而出,流淌的更是不死鸟的血液,这段时间一路走来,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渐渐与这副肉身相融,甚至获得了曾经不属于自己的力量。
一开始,大家最担心的是她的身体状况,因为她没有修习过法术,也不会武功,这样的跋涉太过艰辛。到后来却发现她活蹦乱跳的很,整个小队中最值得担心的竟是唯一的男性,那个小胳膊小腿儿的小矮人。
每次大家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总是压抑着自己不去大口喘气,抱着行囊缩在一旁,瞪着一双眼,唇色惨淡地望着待会儿还要前行的方向。
一想到这个平日里话不怎么多的小闷包,要是换在她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其实就连长笙,也大不到哪里去,她就多少有点犯姐姐病。
头顶的月色有些惨淡,跳动的火光照着每一个心事重重的人。
蒋筝朝着目光游离的包子身旁挪了挪,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道:“在想什么呢?”
“啊?”包子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
“没什么?”
“也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家里人一直得不到他的消息,会不会担心,又或者,会不会已经知道他被学院开除,从此不见踪影的事了?
“想家了啊……”蒋筝道:“回头解决了龙骨这档破事,我们也去你家里做做客,欢迎吗?”
“我家小,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当然欢迎。”包子说着,抬头问道:“蒋筝,你就不想家吗?”
“我啊?”蒋筝察觉到长笙的目光飘向了自己,不禁笑道:“我没家好想,从小就没什么亲人,长大后基本不到半年就会换一次住处,一个人过得自在,对哪里都没特殊感情。”
说着,她看向长笙,道:“欲言又止的做什么,也想家了?”
长笙双手靠近火堆取暖,喃喃问道:“你说,冥络和二哥收到我写的信了吗?”
“没那么快吧。”蒋筝瘪了瘪嘴。
一旁盲淡淡说道:“以风家那位姑娘的性子来看,两个多月的时间,应该是都送到了。”
***
传说,艾诺塔以北绵延千里的山脉后,居住着一个美丽而神秘的种族。他们以树为屋,以藤作路,与森林中的一切生灵为伴,精通秘法与箭术,虽不爱战争,但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他们的宁静。
上千年来,沃多山脉一直被重重迷雾笼罩,不管进去的是三五旅人,还是人类军队,最终不是再没回来过,就是灰溜溜的回来了,却除去体会了几日被迷雾笼罩的感觉外,便别无他获。
沃多被人守护着,上千年来,任何人都没能入境。
人类各种书籍中有关精灵最后的记载,也已是两千多年前的事,在那之后,似乎再也没人见过精灵,于之一同隔绝的,还有沃多以北生存着的兽人和巨人两族。
帝国历776年,塔兰城中出现了一个牵着白鹿,头戴兜帽,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银发小姑娘。她身着素雅纱衣,背上背着短弓与小箭匣,步履轻盈,白皙纤瘦的踝间系着一串小铃儿,携着清脆悦耳的细响,吸引着行人的目光。
有人自称看见,那浅色帽兜中,银发遮挡下,若隐若现的,似乎是一双尖尖的耳朵。
她向人询问着一个人的住所,那是塔兰城中,一个身份十分显赫的人。
……
“精灵?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这两个月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精灵出现的传闻……说是,说是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银发小姑娘,牵着一个带圣光的神鹿,从北面到西南,都在说……”弗兰格一脸认真地说着那夸大其词的话。
“越说越离谱。”塔斐勒摇了摇头,道:“不过是人云亦云。”
那回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异样情绪,这才是最让人忧虑的。
弗兰格曾与塔斐勒一同西里要塞,论身份尊卑,他要叫塔斐勒一声殿下,论战功军衔,塔斐勒也压他一级。可实际上,两人从同一个军校出来,风风雨雨一起这么多年,上了战场是战友,脱了战甲是挚友,从战事连连的边境,到和平安稳的塔兰,两人的兄弟情谊从未变过。
弗兰格自认追随了塔斐勒十多年,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越是有心事,就越爱表现得若无其事。
有心事,一定有心事。
如果心事难以启齿,转移一下注意力也不失为一个缓解心事压身的好方法。
“你不信啊?都到咱们塔兰来了,我弟妹说她亲眼看见了,一个银发小姑娘,十**岁的样子,背着弓,牵着鹿,戴着兜帽,脚腕上小铃铛一响一响的。”弗兰格眉飞色舞地说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了谁家姑娘:“你说,会不会真的有精灵从沃多来咱们艾诺塔了?”
塔斐勒一直望着他,等他说完了,这才应道:“听起来不错,这种装扮估计会在塔兰时尚一阵子。”
“……”弗兰格翻了个白眼,道:“算了算了,我看你也没心思和我多啰嗦,我还是不打扰你了……”他说着,起身要往物外走,走到房门口,见塔斐勒也没说留他一下,不禁有些无奈,转身叹道:“我说你啊,要把我当朋友,就别成天这么憋着,不管什么麻烦事,有人一起担总是好的。”
“我又能有什么事。”塔斐勒摆手送走了弗兰格,坐在紧闭的窗前,望向了壁柜上一个并不起眼的盆栽,愣愣出神。
——那个将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父王可根本没把你当回事。
——你镇守西南的时候,放任路克雷在塔兰缓缓集权的是他,你战功累累,军心所向时,他却把你调离西南,夺你兵权。不管你怎么一心一意忠于他,最后你所奋斗所努力的一切都不会属于你。
——就算没了路克雷,也还有冥络和长笙,你连你的弟弟妹妹都争不过。
——但是我,可以帮你得到你想要的。
恍神间,一股黑紫烟瘴自花草而... -->>
</strong>兽人如今的生存状态和老村长那夜所说一般无二, 他们早已分裂成了无数个小村落,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淳朴生活,酒肉热舞,摔跤狩猎,大同小异而又日复一日地过着简单粗鲁的半原始生活, 各个村落互不相扰,偶尔相帮。本文由 首发
在兽人朋友的陪送下, 他们四个外族人也并未受到其他兽人的为难, 意外顺利地向着瓦格隆一步步靠近。
越是向北, 天气环境也就越发严寒。
他们翻出值钱的物件, 向沿途村落的兽人们换取了赶制的厚皮袄, 谈不上合身,只为了御寒。
沃多封锁边境后, 兽人与世隔绝太久,并不懂人类那些物件的价值,便各自挑拣着看着顺眼的东西留了下来, 开开心心地为他们添置起了御寒衣物。
蒋筝随口开了个玩笑,说感觉自己穿得像个野蛮人,兽人听不懂她说的话,见那眉飞色舞的小神情,只当这人类少女应该是很喜欢这新衣,顿时挠了挠后脑勺, 憨厚地笑了起来, 弄得她总觉得自己欺负了老实人, 怪不好意思的。
只是一段路途总有尽头,领路的兽人在于他们告别时说:“往前再有四五天的脚程,就是无人居住两境交界,偶尔会有巨人出没,一路小心,异族的朋友。”然后就此别过。
如今的兽人好似一盘散沙,不可能再像当初那样,找出一个领导者,再次组织起来去与黑龙抗争了,接下来的路,还是要靠他们自己来走。
也不知为何,蒋筝最近总有一种分不清梦与现实的感觉。
她如今的身体,是从生命树中生长而出,流淌的更是不死鸟的血液,这段时间一路走来,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渐渐与这副肉身相融,甚至获得了曾经不属于自己的力量。
一开始,大家最担心的是她的身体状况,因为她没有修习过法术,也不会武功,这样的跋涉太过艰辛。到后来却发现她活蹦乱跳的很,整个小队中最值得担心的竟是唯一的男性,那个小胳膊小腿儿的小矮人。
每次大家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总是压抑着自己不去大口喘气,抱着行囊缩在一旁,瞪着一双眼,唇色惨淡地望着待会儿还要前行的方向。
一想到这个平日里话不怎么多的小闷包,要是换在她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其实就连长笙,也大不到哪里去,她就多少有点犯姐姐病。
头顶的月色有些惨淡,跳动的火光照着每一个心事重重的人。
蒋筝朝着目光游离的包子身旁挪了挪,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道:“在想什么呢?”
“啊?”包子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
“没什么?”
“也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家里人一直得不到他的消息,会不会担心,又或者,会不会已经知道他被学院开除,从此不见踪影的事了?
“想家了啊……”蒋筝道:“回头解决了龙骨这档破事,我们也去你家里做做客,欢迎吗?”
“我家小,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当然欢迎。”包子说着,抬头问道:“蒋筝,你就不想家吗?”
“我啊?”蒋筝察觉到长笙的目光飘向了自己,不禁笑道:“我没家好想,从小就没什么亲人,长大后基本不到半年就会换一次住处,一个人过得自在,对哪里都没特殊感情。”
说着,她看向长笙,道:“欲言又止的做什么,也想家了?”
长笙双手靠近火堆取暖,喃喃问道:“你说,冥络和二哥收到我写的信了吗?”
“没那么快吧。”蒋筝瘪了瘪嘴。
一旁盲淡淡说道:“以风家那位姑娘的性子来看,两个多月的时间,应该是都送到了。”
***
传说,艾诺塔以北绵延千里的山脉后,居住着一个美丽而神秘的种族。他们以树为屋,以藤作路,与森林中的一切生灵为伴,精通秘法与箭术,虽不爱战争,但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他们的宁静。
上千年来,沃多山脉一直被重重迷雾笼罩,不管进去的是三五旅人,还是人类军队,最终不是再没回来过,就是灰溜溜的回来了,却除去体会了几日被迷雾笼罩的感觉外,便别无他获。
沃多被人守护着,上千年来,任何人都没能入境。
人类各种书籍中有关精灵最后的记载,也已是两千多年前的事,在那之后,似乎再也没人见过精灵,于之一同隔绝的,还有沃多以北生存着的兽人和巨人两族。
帝国历776年,塔兰城中出现了一个牵着白鹿,头戴兜帽,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银发小姑娘。她身着素雅纱衣,背上背着短弓与小箭匣,步履轻盈,白皙纤瘦的踝间系着一串小铃儿,携着清脆悦耳的细响,吸引着行人的目光。
有人自称看见,那浅色帽兜中,银发遮挡下,若隐若现的,似乎是一双尖尖的耳朵。
她向人询问着一个人的住所,那是塔兰城中,一个身份十分显赫的人。
……
“精灵?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这两个月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精灵出现的传闻……说是,说是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银发小姑娘,牵着一个带圣光的神鹿,从北面到西南,都在说……”弗兰格一脸认真地说着那夸大其词的话。
“越说越离谱。”塔斐勒摇了摇头,道:“不过是人云亦云。”
那回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异样情绪,这才是最让人忧虑的。
弗兰格曾与塔斐勒一同西里要塞,论身份尊卑,他要叫塔斐勒一声殿下,论战功军衔,塔斐勒也压他一级。可实际上,两人从同一个军校出来,风风雨雨一起这么多年,上了战场是战友,脱了战甲是挚友,从战事连连的边境,到和平安稳的塔兰,两人的兄弟情谊从未变过。
弗兰格自认追随了塔斐勒十多年,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越是有心事,就越爱表现得若无其事。
有心事,一定有心事。
如果心事难以启齿,转移一下注意力也不失为一个缓解心事压身的好方法。
“你不信啊?都到咱们塔兰来了,我弟妹说她亲眼看见了,一个银发小姑娘,十**岁的样子,背着弓,牵着鹿,戴着兜帽,脚腕上小铃铛一响一响的。”弗兰格眉飞色舞地说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了谁家姑娘:“你说,会不会真的有精灵从沃多来咱们艾诺塔了?”
塔斐勒一直望着他,等他说完了,这才应道:“听起来不错,这种装扮估计会在塔兰时尚一阵子。”
“……”弗兰格翻了个白眼,道:“算了算了,我看你也没心思和我多啰嗦,我还是不打扰你了……”他说着,起身要往物外走,走到房门口,见塔斐勒也没说留他一下,不禁有些无奈,转身叹道:“我说你啊,要把我当朋友,就别成天这么憋着,不管什么麻烦事,有人一起担总是好的。”
“我又能有什么事。”塔斐勒摆手送走了弗兰格,坐在紧闭的窗前,望向了壁柜上一个并不起眼的盆栽,愣愣出神。
——那个将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父王可根本没把你当回事。
——你镇守西南的时候,放任路克雷在塔兰缓缓集权的是他,你战功累累,军心所向时,他却把你调离西南,夺你兵权。不管你怎么一心一意忠于他,最后你所奋斗所努力的一切都不会属于你。
——就算没了路克雷,也还有冥络和长笙,你连你的弟弟妹妹都争不过。
——但是我,可以帮你得到你想要的。
恍神间,一股黑紫烟瘴自花草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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