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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过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过去,等到开春以后,阿飞就再也没有富裕时间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还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过这个冬天收获还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然而还没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还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没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来。阿飞的老爹一开始不想答应的,大概是乡下土包子的习性使然,他对前往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该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里确实连一粒盐都没有了。
在阿飞的记忆中,十三岁的自己从来就没有去过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过不到两回。
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山沟,有几个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环绕,土地贫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种子,可以收获四粒……当然也要怪这两家四口人极为原始的粗耕粗种法,他们几乎连农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该怎样提高粮食产量——在原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乡下考过来会农活的同学,总知道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种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天,终于进入了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可能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于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原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我靠来,是小篆,幸亏老子原来学过几天书法和篆刻——那第二个字应该是邯郸的邯,可第一个又是怎么字了?该怎么念?”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志。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同样找不出任何时代特色来。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过一条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没一个象是认识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开始大声吆喝着推销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飞终于见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着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阿飞赶紧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开口询问:
“请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圣天子在位,年号为何?”
那少年奇怪地撇了他一眼,随口答道:“大汉中平五年,戊辰岁。”
瞬间,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抑制地淌了下来……
————————我是说明的分割线————————
一晃眼的功夫,自从《三国外志》坑了……不对,是分卷结束完全可以当结尾了以后,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写过相关汉末三国的小说了。其它类型的书倒是写了一部,那就是《青年国史读本》的第三卷《英雄何在》,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继续在写,除了日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如今刮遍整个网络的穿越风影响,连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暂时没能完篇。
最近新开这部书,说起来还是受了三国阿飞的影响。我看过的第一部三国类穿越小说,就是阿飞当年的《三国游侠传》,那时候我还在大软上班,老婆还是女友,孩子还没投胎呢,这一晃眼都多少年过去了,真是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啊,所以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不多废话了,总之,如今阿飞又在起点开《斗战三国》,这就勾引得我心痒难搔啊,灵感就如同井喷一般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因此上,猪脚的名字,咱就用“阿飞”了吧,以向飞哥致敬!
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过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过去,等到开春以后,阿飞就再也没有富裕时间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还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过这个冬天收获还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然而还没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还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没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来。阿飞的老爹一开始不想答应的,大概是乡下土包子的习性使然,他对前往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该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里确实连一粒盐都没有了。
在阿飞的记忆中,十三岁的自己从来就没有去过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过不到两回。
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山沟,有几个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环绕,土地贫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种子,可以收获四粒……当然也要怪这两家四口人极为原始的粗耕粗种法,他们几乎连农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该怎样提高粮食产量——在原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乡下考过来会农活的同学,总知道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种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天,终于进入了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可能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于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原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我靠来,是小篆,幸亏老子原来学过几天书法和篆刻——那第二个字应该是邯郸的邯,可第一个又是怎么字了?该怎么念?”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志。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同样找不出任何时代特色来。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过一条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没一个象是认识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开始大声吆喝着推销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飞终于见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着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阿飞赶紧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开口询问:
“请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圣天子在位,年号为何?”
那少年奇怪地撇了他一眼,随口答道:“大汉中平五年,戊辰岁。”
瞬间,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抑制地淌了下来……
————————我是说明的分割线————————
一晃眼的功夫,自从《三国外志》坑了……不对,是分卷结束完全可以当结尾了以后,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写过相关汉末三国的小说了。其它类型的书倒是写了一部,那就是《青年国史读本》的第三卷《英雄何在》,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继续在写,除了日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如今刮遍整个网络的穿越风影响,连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暂时没能完篇。
最近新开这部书,说起来还是受了三国阿飞的影响。我看过的第一部三国类穿越小说,就是阿飞当年的《三国游侠传》,那时候我还在大软上班,老婆还是女友,孩子还没投胎呢,这一晃眼都多少年过去了,真是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啊,所以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不多废话了,总之,如今阿飞又在起点开《斗战三国》,这就勾引得我心痒难搔啊,灵感就如同井喷一般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因此上,猪脚的名字,咱就用“阿飞”了吧,以向飞哥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