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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