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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的门槛。
也顾不上感慨什么,随即下令,“其他都不用管了,传令下去,进屋,点火,喝水吃饭,都缓缓,都缓缓……”
大约到了正午时候,大屋里李破席地而坐,一边烤着火,一边听着手下人的禀报。
这个时候,他已经缓过来了,只是昏昏欲睡,懒得动弹。
“禀报参军,伤亡清点出来了,我军阵亡二百八十六人,伤四百六十五人。”
李破满意的点了点头,伤亡不算多,这一仗打的还算漂亮,自己智慧超群,指挥得当,这个将军当的很称职嘛。
不过也不能怪他太过得意,这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一些深谙行伍的隋军将领在听到这个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要知道,早上的时候,杀的那叫一个乱,乱到什么程度呢,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围向最后的一股残敌的时候,将领们都惊讶而又稍带恐惧的发现,自己麾下的人都不见踪影了。
连最基本的伍这个建制,都没能保全,完全就是乱七八糟的凑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并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样的混战,在他们想来,能打胜了,其实就是老天爷有眼,打输了那才叫个正常。
而这样的混战,一般来说,即使胜了也应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不过最终伤亡却是奇怪的低,等到大家缓过劲儿来凑在一起,你看我我看你,大家心里差不多都是一个想法,难道参军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咱们也跟着沾了光了不成?
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中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中,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顶算是全歼了这支突厥骑兵。
没有什么俘虏,混战当中,你放不放下武器,我上去都是一下,杀红了眼的隋军,都普遍认为,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突厥人。
不过也不能说一个俘虏也没有,现在就跪倒在李破面前一个。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
当时李破就乐了,他终于能从别人嘴里,听到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了。
纯正的晋地口音,不用问了,标准的带路党。
别看他现在这么可怜,磕头磕的脸脑门上都带了血了。
实际上,这个家伙贼着呢,竟然混进了隋军当中,还没被人发觉,没点本事和胆量,怎么能做到呢。
只是这个家伙逃走的时候太过慌乱,终于被人揪住一顿好打,也幸运的成为了唯一活下来的俘虏。
步群现在很有点狗腿子的潜质了,为了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他第一个带兵冲上了小丘,连斩数人,粉碎了突厥人最后的抵抗。
这会儿,又将俘虏亲自带到了李破面前。
是的,这个家伙虽然心思多了一些,但也同样是个凶猛无比的家伙。
当然,他之前的那点不服气,也在这场大胜面前,彻底烟消云散了,尤其是吧,他也确实对传闻中李参军的种种手段有点发悚。
他见这人还在哀告求饶,李破连眼皮子都没抬,心里立马跳了跳,有了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感觉。
想也不想,上去就是一脚,将这人踢翻在地,转过脸来,就谄媚的笑着凑了过来,“参军,这人到是没多大用,不过他说的一些事,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下李破终于有兴趣了,“哦?他说了什么?”
(昨天加更一章,今天又得拼命了,阿草买的键盘还没回来,手腕是真疼,你说说,北雄一个盟主,一个长老,一个堂主,这么多的舵主,就没个会按摩的吗?)
屋的门槛。
也顾不上感慨什么,随即下令,“其他都不用管了,传令下去,进屋,点火,喝水吃饭,都缓缓,都缓缓……”
大约到了正午时候,大屋里李破席地而坐,一边烤着火,一边听着手下人的禀报。
这个时候,他已经缓过来了,只是昏昏欲睡,懒得动弹。
“禀报参军,伤亡清点出来了,我军阵亡二百八十六人,伤四百六十五人。”
李破满意的点了点头,伤亡不算多,这一仗打的还算漂亮,自己智慧超群,指挥得当,这个将军当的很称职嘛。
不过也不能怪他太过得意,这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一些深谙行伍的隋军将领在听到这个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要知道,早上的时候,杀的那叫一个乱,乱到什么程度呢,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围向最后的一股残敌的时候,将领们都惊讶而又稍带恐惧的发现,自己麾下的人都不见踪影了。
连最基本的伍这个建制,都没能保全,完全就是乱七八糟的凑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并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样的混战,在他们想来,能打胜了,其实就是老天爷有眼,打输了那才叫个正常。
而这样的混战,一般来说,即使胜了也应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不过最终伤亡却是奇怪的低,等到大家缓过劲儿来凑在一起,你看我我看你,大家心里差不多都是一个想法,难道参军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咱们也跟着沾了光了不成?
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中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中,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顶算是全歼了这支突厥骑兵。
没有什么俘虏,混战当中,你放不放下武器,我上去都是一下,杀红了眼的隋军,都普遍认为,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突厥人。
不过也不能说一个俘虏也没有,现在就跪倒在李破面前一个。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
当时李破就乐了,他终于能从别人嘴里,听到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了。
纯正的晋地口音,不用问了,标准的带路党。
别看他现在这么可怜,磕头磕的脸脑门上都带了血了。
实际上,这个家伙贼着呢,竟然混进了隋军当中,还没被人发觉,没点本事和胆量,怎么能做到呢。
只是这个家伙逃走的时候太过慌乱,终于被人揪住一顿好打,也幸运的成为了唯一活下来的俘虏。
步群现在很有点狗腿子的潜质了,为了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他第一个带兵冲上了小丘,连斩数人,粉碎了突厥人最后的抵抗。
这会儿,又将俘虏亲自带到了李破面前。
是的,这个家伙虽然心思多了一些,但也同样是个凶猛无比的家伙。
当然,他之前的那点不服气,也在这场大胜面前,彻底烟消云散了,尤其是吧,他也确实对传闻中李参军的种种手段有点发悚。
他见这人还在哀告求饶,李破连眼皮子都没抬,心里立马跳了跳,有了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感觉。
想也不想,上去就是一脚,将这人踢翻在地,转过脸来,就谄媚的笑着凑了过来,“参军,这人到是没多大用,不过他说的一些事,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下李破终于有兴趣了,“哦?他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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