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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宇总觉得自己的一生中最有诗意的岁月便是知青生活。“我要到知青点去一趟,明天清明节我再赶回来。”他对冯焱焱说,很向往什么地觑着她“我昨晚做一晚的梦,尽是梦见知青点的生活。你和我一起去不?”
“我不去。”冯焱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丈夫几年前就对她提及过要去知青点并发出非去不可的赌咒却又没有去什么的。上两个月丈夫又摆出要去知青点的架势,行李都准备了却由于一笔买卖又未付诸行动。因而隔三差五丈夫就总要信誓旦旦地这么说上几句,冯焱焱当然就听腻了。“快吃面,等下又会迟到。”她吼了句儿子“快吃。”
汪宇的两只xx眼睛不屑地瞥了妻子一眼,接着也把目光抛到儿子那白嫩红润的脸蛋上。儿子生着一双略为鼓起的xx眼睛,脸型却是妻子那种圆脸型。“决点吃面,”他也催促儿子说“迟到了老师又会要留你的校,听话。”
儿子读小学三年级了,调皮,学习成绩一般,因不做作业经常被老师留校,这令冯焱焱十分生气。“你今天再不做作业,看我不打死你!”妻子威胁着训斥道“没点用的东西。”
“算了,”汪宇说“是这样的崽,有什么办法?”
“你太不管他了,”妻子埋怨他“他就这样长大,保证没有出息。”
“对我们的儿子要有信心。”汪宇有点恼怒她“你对他从小就灌输这种思想,他长大了就会以为自己真的没用,到时候你要负责任。”
“你怪我呗?”妻子瞪着他,那双不再动人的眼睛里充斥着烦躁“你一天到晚想赚钱,钻山打洞,又赚了几个钱?”进而说:“你从没管过儿子咧?你看楼上楼下的罗,他们都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学画画学写字,送进送出,你呢,什么都不管!”
“你不晓得送?!”
“别个都是父亲骑单车送呢,你有摩托车都不送?!”
汪宇骑的摩托车其实是一辆玉河50“土狗子”前年他花四百块钱从一朋友手上买的,经常烂在路上而令他头疼,如今陆陆续续花的修理费都不下四百块钱了,可依然是动辄“撒娇”令他怒不可遏。“等我下半年搞辆好摩托车骑就送他到青少宫去学画画。”
他瞧着儿子说,儿子喜欢画画,当然是画大炮火箭飞机坦克这类他只在电视和图书上见过的武器。
“你做好事。”妻子鄙夷道。
儿子的面还只吃到半途中,墙上的石英钟却显示出了时间的紧迫——七点半了,冯焱焱尖吼一声“算了,”她站起身拎起自己的皮袋“反正饿一餐也不会死,快去背书包,走走。”
儿子丢下碗筷,高兴地叫一声“好咧”拿起书包冲他说了句“拜拜”忙跟着母亲出了门。
汪宇心里有点凄然,而且这种心理就像雾一样总在他脑海里升腾,拚命想赶也赶不掉,相反,这种心理恍若丝带一般把他的脑袋绑得绷紧的,使他越发忧郁。“我要去知青点看看,我一定得去,再不去我就会死了。”他这么说,心里一凉,不觉为自己命运多舛而进一步悲哀起来。“我什么都没有,钱没钱,爱情没有爱情,冯焱焱喜欢他们公司的王经理。”早在五年前冯焱焱就对他存了离异的心理,那时候他在厂生活服务公司打杂,脖子上生了甲状腺肿,一头乌发竟掉得秃了顶似的。“你活得没点样子呢,还是个男人!”冯焱焱一脸轻蔑地盯着他。那是八九年四月一个淫雨霏霏的半夜里,连续半个月天天大雨小雨地落得冯焱焱情绪很坏,当然就没有心同他做ài。“我不想就是不想,”她把他的手从身上拉开说。“你上班好玩样的,不要动半点脑筋。我要做古正经上班,我要睡觉。”汪宇一百个赤诚地看着她“只要几分钟就完事了,真的。”“一分钟都不行,”她反感地瞥着他,又一次坚决地揎开他的手“你只晓得干这种事,又不晓得学门技术换个好工作!我不喜欢。”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传进来,空气中湿度很大,桌子柜子上全有一层水气。他呼吸有些急促地瞧了妻子分把钟“三十几岁的人了,想学技术也是空的!”他说。妻子指出说:“那你就去做生意呀。你一个男子汉在厂里种树,还没有三十四岁,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你不觉得丑,我做妻子的都为你感到丑!”“你嫌我是不?”
“不是嫌你,”她来火道“你这样下去,我要跟你离婚。”她用一种厌烦的眼神瞥了他一眼,扭开头。那时候冯焱焱心里还没有王经理这个人。那时候冯焱焱还在厂资料室负责外文翻译这方面的事情。一九九o年大年一过,她调进目前所在的这家中外合资公司后,整个人一下子就变了。从前三天两头地指责他一半是嫌他,另一半是出于鼓励他和刺激他奋力向上的思想,现在从她嘴里吐出的冷潮热讽中却含着几缕出自内心深处的冷漠了。身为丈夫的汪宇当然不难体尝出来。而且,有好几年都不注重穿着的她,忽然就讲究起来,十天半月总要到服装城去遛一遭,买一两件合身的新衣,一回到家里就冲着镜子左照右照转来转去的。她当然不是为他打扮。她还跑到省歌舞团去学“国标”每天早上还站在阳台上压腿,她倒是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他看在眼里,嫉妒在心里,冷言道:“你以为你还只二十岁呀?三十几岁了还尽是劲!怎么不多花点心事到儿子身上?”她不听他的,照样每天晚上去歌舞团学她的“国标”
汪宇抽完烟,起身步入卧室打开抽屉,拿了三百元钱“我今天无论如何要去知青点,”他下决心说。他打开大柜,拿出平常出客时才舍得穿的深蓝色隐条飞鱼牌西服,穿上,系上一根廉价的黑底红花领带,擦亮上海牛头牌皮鞋,穿好,然后就精神焕发地出了门。
我当知青的那个时候,太阳是绿的,天空也是绿的,大地更是绿绿的一片,我生活在那个绿色世界里,做的是充满着绿色的梦,瞧着的却是一张张绿色的脸。那个世界一直如烟一般在我梦中萦绕,不是说每天都梦见知青生活,那种本事本人还没有,但隔那么一段时间(长则几个月,短则几天)知青生活便能很好地侵入我的梦境。我曾企图赶走这种怀旧的心绪,就像某人想摆脱某件早已厌倦的事似的,但“她”却像一条善解人意的狗能狡猾地躲过我的理智,当我干完某件事后很称心或很不称心地躺在沙发上休息,眼睛望着窗外的天空想认认真真地休息片刻时,这条“狗”蓦地就扑入我的心怀并牵引着我的思想(另一条狗)到那片绿色的世界里去漫游。
就这么回事。
我现在不大乐意见到绿色,绿色太容易让我掉进回忆的泥塘了,那个泥塘里我的灵魂是灰暗而且痛苦的,当然是为爱情痛苦。
那片绿色里有一张绝对俊美的脸印在我脑壁上了,这么多年弹指一挥间地流逝了这张脸却仍清晰可见,恍若浮雕,怎么也抹不掉。
这便是知青生活时常撞入我脑海的一大原因。这张俊美的脸上有一双忧郁的眼睛令我神往。这双忧郁的眼睛知道我深情地爱着她,但她只能回避,因为她已经把自己的爱情交给了汪宇,无法再分一半给何平。
何平,这双眼睛在我梦里说:我很爱汪宇,我很爱汪宇,我不能又接受你的爱。
就这么回事。
那时候我和我的知青伙伴全很会吃,一餐吃个半斤八两是常事,当然拉得也很多。知青点的后面有一处土砖茅屋,粪池常常没有几天就满盆了。那时候吃得多一是劳动强度过大,二是油水少得可怜,炒那么大一锅子菜只放一瓶盖子油,菜上根本就没沾油,只有菜汤上飘着几颗迷人的油珠子。二十几个男女知青吃那么点油,当然就要发狠吃饭才行。现在猪吃的潲水油都很重,真所谓生活迈进了一大步。我们那时候生活很苦,在我们下乡的大队,一个全劳力一天的劳动价值才抵人民币八分钱。鸡蛋在当时正好是八分钱一个,一天的收入才能吃一个鸡蛋!
一九七四年我从长沙市十一中学高中一毕业就打起背包出发了。那年与我一届毕业又一起下乡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我深深爱恋的方琳。记得我们三个知青是搭一辆往知青点送油的南京牌卡车去的。那是十月里一个晴朗的上午,我们三个知青先后爬上了卡车车厢,车厢里放了一缸菜油一缸猪油和一缸酱油。我们的行李就搁在这些缸盖上,各自管好自己的东西。我那天是第一次见到方琳。方琳不住在我们h局的宿舍里,而是住在她父亲单位上(她母亲在h局工作)。那天上午九点钟,她第一次走入了我的眼帘,穿身当时相当流行的文工团服,一手提着白铁桶一手拎着红塑料壳热水瓶。她父亲为她提着一口大皮箱,母亲掮着她的行李包。我不认识她那个瘦高瘦高的父亲,但认识她那个早已迈入中年却梳着一条姑娘才梳的长辫子的母亲,她母亲是h局办公室的普通干部,因为四十几岁的人了还梳着一根乌黑的长辫当然就有几分让人不顺眼而遭人背后讥诮,于是我理所当然地就认识这位长辫子女人。
长辫子女人的女儿一下子就迷住了我。
千真万确。
南京牌卡车在九点半的阳光里驶出h局大门,冲完一条长长的下坡,接着朝很陡的上坡挺进时,方琳的绿脸盆从她脚旁很好地滑到了我的脚前,这当然就提供了一个我可以同她说话的借口。
你的脸盆,我笑笑说,用脚把脸盆送到她的脚旁。她瞅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叫何平。我装做无所谓地问她。你呢?
方琳。
你怎么跟你妈妈单位下乡?我找话说。因为常情是子女随爸爸单位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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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宇总觉得自己的一生中最有诗意的岁月便是知青生活。“我要到知青点去一趟,明天清明节我再赶回来。”他对冯焱焱说,很向往什么地觑着她“我昨晚做一晚的梦,尽是梦见知青点的生活。你和我一起去不?”
“我不去。”冯焱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丈夫几年前就对她提及过要去知青点并发出非去不可的赌咒却又没有去什么的。上两个月丈夫又摆出要去知青点的架势,行李都准备了却由于一笔买卖又未付诸行动。因而隔三差五丈夫就总要信誓旦旦地这么说上几句,冯焱焱当然就听腻了。“快吃面,等下又会迟到。”她吼了句儿子“快吃。”
汪宇的两只xx眼睛不屑地瞥了妻子一眼,接着也把目光抛到儿子那白嫩红润的脸蛋上。儿子生着一双略为鼓起的xx眼睛,脸型却是妻子那种圆脸型。“决点吃面,”他也催促儿子说“迟到了老师又会要留你的校,听话。”
儿子读小学三年级了,调皮,学习成绩一般,因不做作业经常被老师留校,这令冯焱焱十分生气。“你今天再不做作业,看我不打死你!”妻子威胁着训斥道“没点用的东西。”
“算了,”汪宇说“是这样的崽,有什么办法?”
“你太不管他了,”妻子埋怨他“他就这样长大,保证没有出息。”
“对我们的儿子要有信心。”汪宇有点恼怒她“你对他从小就灌输这种思想,他长大了就会以为自己真的没用,到时候你要负责任。”
“你怪我呗?”妻子瞪着他,那双不再动人的眼睛里充斥着烦躁“你一天到晚想赚钱,钻山打洞,又赚了几个钱?”进而说:“你从没管过儿子咧?你看楼上楼下的罗,他们都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学画画学写字,送进送出,你呢,什么都不管!”
“你不晓得送?!”
“别个都是父亲骑单车送呢,你有摩托车都不送?!”
汪宇骑的摩托车其实是一辆玉河50“土狗子”前年他花四百块钱从一朋友手上买的,经常烂在路上而令他头疼,如今陆陆续续花的修理费都不下四百块钱了,可依然是动辄“撒娇”令他怒不可遏。“等我下半年搞辆好摩托车骑就送他到青少宫去学画画。”
他瞧着儿子说,儿子喜欢画画,当然是画大炮火箭飞机坦克这类他只在电视和图书上见过的武器。
“你做好事。”妻子鄙夷道。
儿子的面还只吃到半途中,墙上的石英钟却显示出了时间的紧迫——七点半了,冯焱焱尖吼一声“算了,”她站起身拎起自己的皮袋“反正饿一餐也不会死,快去背书包,走走。”
儿子丢下碗筷,高兴地叫一声“好咧”拿起书包冲他说了句“拜拜”忙跟着母亲出了门。
汪宇心里有点凄然,而且这种心理就像雾一样总在他脑海里升腾,拚命想赶也赶不掉,相反,这种心理恍若丝带一般把他的脑袋绑得绷紧的,使他越发忧郁。“我要去知青点看看,我一定得去,再不去我就会死了。”他这么说,心里一凉,不觉为自己命运多舛而进一步悲哀起来。“我什么都没有,钱没钱,爱情没有爱情,冯焱焱喜欢他们公司的王经理。”早在五年前冯焱焱就对他存了离异的心理,那时候他在厂生活服务公司打杂,脖子上生了甲状腺肿,一头乌发竟掉得秃了顶似的。“你活得没点样子呢,还是个男人!”冯焱焱一脸轻蔑地盯着他。那是八九年四月一个淫雨霏霏的半夜里,连续半个月天天大雨小雨地落得冯焱焱情绪很坏,当然就没有心同他做ài。“我不想就是不想,”她把他的手从身上拉开说。“你上班好玩样的,不要动半点脑筋。我要做古正经上班,我要睡觉。”汪宇一百个赤诚地看着她“只要几分钟就完事了,真的。”“一分钟都不行,”她反感地瞥着他,又一次坚决地揎开他的手“你只晓得干这种事,又不晓得学门技术换个好工作!我不喜欢。”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传进来,空气中湿度很大,桌子柜子上全有一层水气。他呼吸有些急促地瞧了妻子分把钟“三十几岁的人了,想学技术也是空的!”他说。妻子指出说:“那你就去做生意呀。你一个男子汉在厂里种树,还没有三十四岁,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你不觉得丑,我做妻子的都为你感到丑!”“你嫌我是不?”
“不是嫌你,”她来火道“你这样下去,我要跟你离婚。”她用一种厌烦的眼神瞥了他一眼,扭开头。那时候冯焱焱心里还没有王经理这个人。那时候冯焱焱还在厂资料室负责外文翻译这方面的事情。一九九o年大年一过,她调进目前所在的这家中外合资公司后,整个人一下子就变了。从前三天两头地指责他一半是嫌他,另一半是出于鼓励他和刺激他奋力向上的思想,现在从她嘴里吐出的冷潮热讽中却含着几缕出自内心深处的冷漠了。身为丈夫的汪宇当然不难体尝出来。而且,有好几年都不注重穿着的她,忽然就讲究起来,十天半月总要到服装城去遛一遭,买一两件合身的新衣,一回到家里就冲着镜子左照右照转来转去的。她当然不是为他打扮。她还跑到省歌舞团去学“国标”每天早上还站在阳台上压腿,她倒是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他看在眼里,嫉妒在心里,冷言道:“你以为你还只二十岁呀?三十几岁了还尽是劲!怎么不多花点心事到儿子身上?”她不听他的,照样每天晚上去歌舞团学她的“国标”
汪宇抽完烟,起身步入卧室打开抽屉,拿了三百元钱“我今天无论如何要去知青点,”他下决心说。他打开大柜,拿出平常出客时才舍得穿的深蓝色隐条飞鱼牌西服,穿上,系上一根廉价的黑底红花领带,擦亮上海牛头牌皮鞋,穿好,然后就精神焕发地出了门。
我当知青的那个时候,太阳是绿的,天空也是绿的,大地更是绿绿的一片,我生活在那个绿色世界里,做的是充满着绿色的梦,瞧着的却是一张张绿色的脸。那个世界一直如烟一般在我梦中萦绕,不是说每天都梦见知青生活,那种本事本人还没有,但隔那么一段时间(长则几个月,短则几天)知青生活便能很好地侵入我的梦境。我曾企图赶走这种怀旧的心绪,就像某人想摆脱某件早已厌倦的事似的,但“她”却像一条善解人意的狗能狡猾地躲过我的理智,当我干完某件事后很称心或很不称心地躺在沙发上休息,眼睛望着窗外的天空想认认真真地休息片刻时,这条“狗”蓦地就扑入我的心怀并牵引着我的思想(另一条狗)到那片绿色的世界里去漫游。
就这么回事。
我现在不大乐意见到绿色,绿色太容易让我掉进回忆的泥塘了,那个泥塘里我的灵魂是灰暗而且痛苦的,当然是为爱情痛苦。
那片绿色里有一张绝对俊美的脸印在我脑壁上了,这么多年弹指一挥间地流逝了这张脸却仍清晰可见,恍若浮雕,怎么也抹不掉。
这便是知青生活时常撞入我脑海的一大原因。这张俊美的脸上有一双忧郁的眼睛令我神往。这双忧郁的眼睛知道我深情地爱着她,但她只能回避,因为她已经把自己的爱情交给了汪宇,无法再分一半给何平。
何平,这双眼睛在我梦里说:我很爱汪宇,我很爱汪宇,我不能又接受你的爱。
就这么回事。
那时候我和我的知青伙伴全很会吃,一餐吃个半斤八两是常事,当然拉得也很多。知青点的后面有一处土砖茅屋,粪池常常没有几天就满盆了。那时候吃得多一是劳动强度过大,二是油水少得可怜,炒那么大一锅子菜只放一瓶盖子油,菜上根本就没沾油,只有菜汤上飘着几颗迷人的油珠子。二十几个男女知青吃那么点油,当然就要发狠吃饭才行。现在猪吃的潲水油都很重,真所谓生活迈进了一大步。我们那时候生活很苦,在我们下乡的大队,一个全劳力一天的劳动价值才抵人民币八分钱。鸡蛋在当时正好是八分钱一个,一天的收入才能吃一个鸡蛋!
一九七四年我从长沙市十一中学高中一毕业就打起背包出发了。那年与我一届毕业又一起下乡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我深深爱恋的方琳。记得我们三个知青是搭一辆往知青点送油的南京牌卡车去的。那是十月里一个晴朗的上午,我们三个知青先后爬上了卡车车厢,车厢里放了一缸菜油一缸猪油和一缸酱油。我们的行李就搁在这些缸盖上,各自管好自己的东西。我那天是第一次见到方琳。方琳不住在我们h局的宿舍里,而是住在她父亲单位上(她母亲在h局工作)。那天上午九点钟,她第一次走入了我的眼帘,穿身当时相当流行的文工团服,一手提着白铁桶一手拎着红塑料壳热水瓶。她父亲为她提着一口大皮箱,母亲掮着她的行李包。我不认识她那个瘦高瘦高的父亲,但认识她那个早已迈入中年却梳着一条姑娘才梳的长辫子的母亲,她母亲是h局办公室的普通干部,因为四十几岁的人了还梳着一根乌黑的长辫当然就有几分让人不顺眼而遭人背后讥诮,于是我理所当然地就认识这位长辫子女人。
长辫子女人的女儿一下子就迷住了我。
千真万确。
南京牌卡车在九点半的阳光里驶出h局大门,冲完一条长长的下坡,接着朝很陡的上坡挺进时,方琳的绿脸盆从她脚旁很好地滑到了我的脚前,这当然就提供了一个我可以同她说话的借口。
你的脸盆,我笑笑说,用脚把脸盆送到她的脚旁。她瞅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叫何平。我装做无所谓地问她。你呢?
方琳。
你怎么跟你妈妈单位下乡?我找话说。因为常情是子女随爸爸单位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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