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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对目标的评定已经很高了,但大家还是出了意外的状况,当在狙击手将子弹射出的那一刻,大家恍惚间感觉目标似乎消失了!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明亮灯光下无所遁形,狙击枪锁定下,更是不容逃避。可事实就是如此,子弹射出去之后,并没有击中目标,目标在子弹到达的那一刻,已经消失了!
李维斯没有飞天遁地,这一刻,他正在旁边仓库的一个小门里面!
这个门是他早就注意到了的,当然也不是哪个仓库忘记了锁门,这是给那个开车司机预留的而已。黑人司机在下车之后,就小跑着就来到了这里。
既然知道有狙击手埋伏着,谁会喜欢站出来做靶子?
李维斯在出来接着电话、看着车子爆炸,他一边走向前面、中间,就是为了靠近这里。他在那段时间里,脑子里已经分析了所有的地形优势,这个黑人所在小门,就是一个突破口。
狙击手在等着车灯的命令、在等着配合的机会,李维斯也同样在等那一刻!这变故的瞬间,对于他来说,同样是机会。因而在灯光亮起的刹那,所有人以为他是要遮挡眼睛,他也似乎有这么一个动作,但他真实的动作,是迅速向旁边的小门冲去。只是因为他的速度太快了,而所有人也都没有想到在这么一刻,他能做出这样的动作来,所以,都有那么一丝的迟钝。就连在小门里面的那个黑人,也是等他过来之后,才反应过来。
这个黑人并不是觉得万无一失,所以躲进去之后在门里面看热闹。而是在这里预备着,在门里面,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埋伏着,都在等着机会对李维斯伏击。可是李维斯来的速度太快了,等他们的眼睛看清楚,人已经到了面前,已经来不及开了。
人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子弹速度再快,也需要人来操作枪。
只要操作地人,有丝毫的犹豫、迟疑,等于为对方献上宝贵的时间。不需要比子弹快,只要比操作枪支的人快,就容易占据先机。
分析清楚、把握住了先机的李维斯,就是在这样的时刻里,先发制人。在闪到小门里面的时候,他的手也扬了出去!
就在外面地人片刻迟疑目标消失的时候,听到了侧面的两声惨叫!
李维斯并没有去攻击他们拿枪的手。手里有枪,也需要眼睛的瞄准,他出手袭击的是眼睛!在他的人刚刚到门口的时候,一个手的手指,已经插中了那个黑人的眼睛,而另外一个人地眼睛,则被手机砸中。仓促间的袭击,并不能真的把他们干瞎。只是让他们眼睛剧痛,看不见东西。这对李维斯来说,已经够了,他的人已经到了门后面,一手一个,在他们后颈砍下,将一黑一白两个美国人打晕了过去。
在接着的几秒里,李维斯手机已经收了起来,抓住了他们两个人的枪,并迅速在他们身上搜到到了后备弹匣。
外面的人也已经反应过来了。子弹一颗颗射了过来。不过很可惜的是。仓库地墙壁很结实,除了狙击枪的子弹震撼大一点之外,普通手枪的子弹,并没有什么作用。
李维斯一脚一个,把两个已经昏迷的美国人踢到了门口,不用浪费子弹,很快就被外面的流弹误杀了。他借着外面的灯光。从容的浏览了一下所在的这个仓库。外面的人。很快就发现了被射杀的是自己人,已经高声咒骂了起来。
那辆车转动了一下方向。斜斜地将车灯照射着仓库小门地门口,这样可以确保李维斯不方便探头出来查看、袭击,也更方便自己人进攻。同一时间,有两个本来埋伏在车后面的人,提着枪小心的靠近贴近,来到了仓库的大门处。
仓库除了只能通人的一闪小门,还有可以通车进去的一闪大门,他们能在小门处伏击,自然也有大门的钥匙。
但即便如此,大门处地两个人,还是握枪戒备,并没有冒险开门进去。
明知道开枪已经没有用,又已经把仓库地出口控制得严严实实了,外面早就停止了射击,只是全部瞄准,那个男人也没有再打电话。事实上,... -->>
虽然已经对目标的评定已经很高了,但大家还是出了意外的状况,当在狙击手将子弹射出的那一刻,大家恍惚间感觉目标似乎消失了!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明亮灯光下无所遁形,狙击枪锁定下,更是不容逃避。可事实就是如此,子弹射出去之后,并没有击中目标,目标在子弹到达的那一刻,已经消失了!
李维斯没有飞天遁地,这一刻,他正在旁边仓库的一个小门里面!
这个门是他早就注意到了的,当然也不是哪个仓库忘记了锁门,这是给那个开车司机预留的而已。黑人司机在下车之后,就小跑着就来到了这里。
既然知道有狙击手埋伏着,谁会喜欢站出来做靶子?
李维斯在出来接着电话、看着车子爆炸,他一边走向前面、中间,就是为了靠近这里。他在那段时间里,脑子里已经分析了所有的地形优势,这个黑人所在小门,就是一个突破口。
狙击手在等着车灯的命令、在等着配合的机会,李维斯也同样在等那一刻!这变故的瞬间,对于他来说,同样是机会。因而在灯光亮起的刹那,所有人以为他是要遮挡眼睛,他也似乎有这么一个动作,但他真实的动作,是迅速向旁边的小门冲去。只是因为他的速度太快了,而所有人也都没有想到在这么一刻,他能做出这样的动作来,所以,都有那么一丝的迟钝。就连在小门里面的那个黑人,也是等他过来之后,才反应过来。
这个黑人并不是觉得万无一失,所以躲进去之后在门里面看热闹。而是在这里预备着,在门里面,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埋伏着,都在等着机会对李维斯伏击。可是李维斯来的速度太快了,等他们的眼睛看清楚,人已经到了面前,已经来不及开了。
人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子弹速度再快,也需要人来操作枪。
只要操作地人,有丝毫的犹豫、迟疑,等于为对方献上宝贵的时间。不需要比子弹快,只要比操作枪支的人快,就容易占据先机。
分析清楚、把握住了先机的李维斯,就是在这样的时刻里,先发制人。在闪到小门里面的时候,他的手也扬了出去!
就在外面地人片刻迟疑目标消失的时候,听到了侧面的两声惨叫!
李维斯并没有去攻击他们拿枪的手。手里有枪,也需要眼睛的瞄准,他出手袭击的是眼睛!在他的人刚刚到门口的时候,一个手的手指,已经插中了那个黑人的眼睛,而另外一个人地眼睛,则被手机砸中。仓促间的袭击,并不能真的把他们干瞎。只是让他们眼睛剧痛,看不见东西。这对李维斯来说,已经够了,他的人已经到了门后面,一手一个,在他们后颈砍下,将一黑一白两个美国人打晕了过去。
在接着的几秒里,李维斯手机已经收了起来,抓住了他们两个人的枪,并迅速在他们身上搜到到了后备弹匣。
外面的人也已经反应过来了。子弹一颗颗射了过来。不过很可惜的是。仓库地墙壁很结实,除了狙击枪的子弹震撼大一点之外,普通手枪的子弹,并没有什么作用。
李维斯一脚一个,把两个已经昏迷的美国人踢到了门口,不用浪费子弹,很快就被外面的流弹误杀了。他借着外面的灯光。从容的浏览了一下所在的这个仓库。外面的人。很快就发现了被射杀的是自己人,已经高声咒骂了起来。
那辆车转动了一下方向。斜斜地将车灯照射着仓库小门地门口,这样可以确保李维斯不方便探头出来查看、袭击,也更方便自己人进攻。同一时间,有两个本来埋伏在车后面的人,提着枪小心的靠近贴近,来到了仓库的大门处。
仓库除了只能通人的一闪小门,还有可以通车进去的一闪大门,他们能在小门处伏击,自然也有大门的钥匙。
但即便如此,大门处地两个人,还是握枪戒备,并没有冒险开门进去。
明知道开枪已经没有用,又已经把仓库地出口控制得严严实实了,外面早就停止了射击,只是全部瞄准,那个男人也没有再打电话。事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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