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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的样子,难道说是任飘萍,可是据说任飘萍从不杀人,那么会是谁呢?
第一高峰愣是从嘴里挤出两个字,道:“不知。”
就在这时,方少宇回头看了一眼黑衣人,他身后的黑衣人立时便似已是实在忍不住出手了,嘴里说道:“长老,不必与他废话,我们的三位坛主岂能白死。”未及方少宇表态,他的剑已是自空滑过一个美丽的弧线,直挑第一高峰手的刀。
黑衣人这一招自是高明,他旨在先封住第一高峰的刀,刀劈向哪里剑就跟到哪里,先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这一招是虚招,后招才是真正刺向第一高峰的狠招,他的脸上分明已经有了笑意。
第一高峰却没有动一丝一毫,就是闭著的眼睛也未曾睁开,他的刀同样也没有动,那把刀就那么随意地握在他的手里,整个刀身与地面呈八十五度角,刀背向前,刀锋向后。
黑衣人的笑容忽然凝滞,就连剑似乎也凝滞不前了,因为他的剑尖几乎要触第一高峰的刀身,可是预想要动的刀却不动,所以他的剑忽然就不知刺向何处。
可是黑衣人的剑是必须要刺出的,是以他的剑就在即将碰到第一高峰的刀时,只好忽然变向斜向上四十五度角撩起。
只是这一变向,黑衣人之前所有的优势就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就好像一个婆婆为自己未出生的还在媳妇肚子里的孩子满心欢喜准备好了所有的男孩的衣袜鞋帽,谁知媳妇生出来的却是一个女孩,尽管先前准备的东西还能凑活著用,毕竟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而这时第一高峰的人动了,人动刀动,第一高峰的刀便在这黎明前的黑夜里划出一道绚丽的光芒,刀极快,在黑衣人的剑还未碰到第一高峰的前胸时,那把剑就已‘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剑柄还有握著剑的那只右手。
黑衣人感觉到刀风近身时已是全身暴退,然而还是晚了,整个右臂就这样愣生生齐刷刷地被切断,顿时血流如注,那黑衣人已是疼的呲牙咧嘴,却也是没有出声喊痛,端的是一条硬汉。
方少宇没有看黑衣人,只是面无表情地说了四个字:“丢人现眼!”其实方少宇自己适才没有阻拦黑衣人是想让他试试第一高峰这么多年后的实力,现在黑衣人受伤落败,却又训斥黑衣人办事不力。
黑衣人虽是心对方少宇不满,却也是不敢怒也不敢言。
也许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总是如此的对待自己的部下。
常小雨却忍不住为黑衣人打抱不平,笑道:“你就这样对待你的部下,岂不是让人感到寒心?”
方少宇并不回答常小雨的话,而是回过头笑呵呵地问道:“王子峰,你是不是对本座有些寒心啊?”
那王子峰似更害怕,情不自禁地退后了一步,道:“没有,长老对弟子自是关怀备至,弟子心又怎敢有怨言呢?”
这时方少宇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可是就连一旁的黄衣人和白衣人似乎也是有些害怕起来,王子峰更是不寒而栗,又退后了半步。
方少宇笑道:“好吧,让本座替你看看伤口,也免得外人说闲话。”
可是王子峰面色大变,骇然道:“不必了,谢谢长老关心,弟子已是止住了血,不碍事的。”说话时更是退后了一大步。
方少宇的脸色骤变,自一双绿豆大的眼睛射出两道寒光,右掌迅疾的拍向王子峰的天灵盖,然后转过身眯著眼笑道:“我的这位兄弟说他很感激你为他仗义而言呐。”
王子峰已经死了,整个头部此刻竟慢慢地化成一个骷髅头,而方少宇拍向王子峰的右掌已在瞬间变成血红色。
所有的人此刻竟是觉得全身每一根汗毛竟自竖立了起来,脊梁骨上竟窜著丝丝的寒气。常小雨已是愤怒之极,道:“你这个没有人性的冷血屠夫!纳命来!”
常小雨人已跃至方少宇的面前,谁知第一高峰却冷冷地说道:“你退下,我的事无需你插手!”
常小雨原本心想若不是自己的话那王子峰也不会死去,是以心下觉得很是愧疚,此时听得第一高峰这么一说,竟乖乖的一声不吭地走了回去,在常下雨的心不知为何总是有些莫名的害怕第一高峰,就是对任飘萍他也未曾这么听过话。
第一高峰冷笑道:“看来你的‘血神掌’已是练到了第七重了。”
方少宇脸色微变,笑道:“神捕的眼光果然毒得很呐,只是不知你的‘九天十地刀’是不是还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啊。”
燕无双惊道:“血神掌?那不是已经失传了三十多年的‘血衣侯’的成名绝技吗?”风天接口说道:“是啊,那血衣侯当年凭借血神掌叱吒武林,却于如日天之时突然消失,只怕武林又到腥风血雨时。”
紫云却悄声说给常小雨:“看来第一高峰大哥和那屠夫似是以前就认识。”常小雨点头称是,道:“难怪。”常小雨做什么事总是要给自己找到那么一丝平衡,好让自己开心,是以众人才很少见到常小雨不开心。
就在这时,旭日初升,东方射来的第一道光线照在了第一高峰的刀刃上,刀自横眉,刀光如霜,第一高峰的眼神竟也如霜如刀,心道:这一仗决不能败,自己二十三岁时便是败在方少宇的血神掌下,今日又怎能再败?今日又怎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再次失望呢?第一高峰的眼闪烁著自己刀上如霜的光芒时,却也看到了方少宇那只如血的右掌正在闪耀著的戒指宝石反射而来的太阳的光芒,就在这时,他迎著初升的太阳劈出了一刀。
第一高峰在十六岁时就已经将‘九天十地刀’的一百零八刀练得炉火纯青,二十岁时他根据自己的心得已是能够吧这一百零八刀化繁为简化为七十二刀,那时的他在江湖已是小有名气,二十三岁时,他更是依据实战经验把七十二刀化为三十六刀,武林当时人称‘鬼刀’,在刀客已是能够跻身前二十名,也就是在这一年,他败给了方少宇,是以这近十年来,他又熟读精研孙子兵法,将这三十六刀化为一刀。
是以他这一刀已是自己一身所学的一刀,已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劈出了他所有的精气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第一高峰那一身正气冷眼笑看人生的一刀。
刀身如霜,刀光如雪,刀势如虹,刀声如雷。
所有的人似乎直到现在才认识了第一高峰的刀,就是常小雨此刻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刀,心也不禁自问自己是不是能够接下这一刀。
黎明的时刻已经能够听到早起的鸟儿的鸣叫,树是静的,没有一丝风,偶尔能够听到早起的人们零零星星的嘈杂声。
方少宇已是看出这一刀的威力,他的右掌变得更是血红血红,已经是很小的眼睛此刻忽然睁大,似是要把第一高峰的这一刀看个清楚,然后方少宇出掌,血红的掌影在瞬间化作万千,可是万千的掌影忽然化作一掌,一个很大很大的血掌,足足有六尺见方大的血掌,而这只血掌正迎向第一高峰的那一刀。
谎的样子,难道说是任飘萍,可是据说任飘萍从不杀人,那么会是谁呢?
第一高峰愣是从嘴里挤出两个字,道:“不知。”
就在这时,方少宇回头看了一眼黑衣人,他身后的黑衣人立时便似已是实在忍不住出手了,嘴里说道:“长老,不必与他废话,我们的三位坛主岂能白死。”未及方少宇表态,他的剑已是自空滑过一个美丽的弧线,直挑第一高峰手的刀。
黑衣人这一招自是高明,他旨在先封住第一高峰的刀,刀劈向哪里剑就跟到哪里,先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这一招是虚招,后招才是真正刺向第一高峰的狠招,他的脸上分明已经有了笑意。
第一高峰却没有动一丝一毫,就是闭著的眼睛也未曾睁开,他的刀同样也没有动,那把刀就那么随意地握在他的手里,整个刀身与地面呈八十五度角,刀背向前,刀锋向后。
黑衣人的笑容忽然凝滞,就连剑似乎也凝滞不前了,因为他的剑尖几乎要触第一高峰的刀身,可是预想要动的刀却不动,所以他的剑忽然就不知刺向何处。
可是黑衣人的剑是必须要刺出的,是以他的剑就在即将碰到第一高峰的刀时,只好忽然变向斜向上四十五度角撩起。
只是这一变向,黑衣人之前所有的优势就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就好像一个婆婆为自己未出生的还在媳妇肚子里的孩子满心欢喜准备好了所有的男孩的衣袜鞋帽,谁知媳妇生出来的却是一个女孩,尽管先前准备的东西还能凑活著用,毕竟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而这时第一高峰的人动了,人动刀动,第一高峰的刀便在这黎明前的黑夜里划出一道绚丽的光芒,刀极快,在黑衣人的剑还未碰到第一高峰的前胸时,那把剑就已‘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剑柄还有握著剑的那只右手。
黑衣人感觉到刀风近身时已是全身暴退,然而还是晚了,整个右臂就这样愣生生齐刷刷地被切断,顿时血流如注,那黑衣人已是疼的呲牙咧嘴,却也是没有出声喊痛,端的是一条硬汉。
方少宇没有看黑衣人,只是面无表情地说了四个字:“丢人现眼!”其实方少宇自己适才没有阻拦黑衣人是想让他试试第一高峰这么多年后的实力,现在黑衣人受伤落败,却又训斥黑衣人办事不力。
黑衣人虽是心对方少宇不满,却也是不敢怒也不敢言。
也许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总是如此的对待自己的部下。
常小雨却忍不住为黑衣人打抱不平,笑道:“你就这样对待你的部下,岂不是让人感到寒心?”
方少宇并不回答常小雨的话,而是回过头笑呵呵地问道:“王子峰,你是不是对本座有些寒心啊?”
那王子峰似更害怕,情不自禁地退后了一步,道:“没有,长老对弟子自是关怀备至,弟子心又怎敢有怨言呢?”
这时方少宇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可是就连一旁的黄衣人和白衣人似乎也是有些害怕起来,王子峰更是不寒而栗,又退后了半步。
方少宇笑道:“好吧,让本座替你看看伤口,也免得外人说闲话。”
可是王子峰面色大变,骇然道:“不必了,谢谢长老关心,弟子已是止住了血,不碍事的。”说话时更是退后了一大步。
方少宇的脸色骤变,自一双绿豆大的眼睛射出两道寒光,右掌迅疾的拍向王子峰的天灵盖,然后转过身眯著眼笑道:“我的这位兄弟说他很感激你为他仗义而言呐。”
王子峰已经死了,整个头部此刻竟慢慢地化成一个骷髅头,而方少宇拍向王子峰的右掌已在瞬间变成血红色。
所有的人此刻竟是觉得全身每一根汗毛竟自竖立了起来,脊梁骨上竟窜著丝丝的寒气。常小雨已是愤怒之极,道:“你这个没有人性的冷血屠夫!纳命来!”
常小雨人已跃至方少宇的面前,谁知第一高峰却冷冷地说道:“你退下,我的事无需你插手!”
常小雨原本心想若不是自己的话那王子峰也不会死去,是以心下觉得很是愧疚,此时听得第一高峰这么一说,竟乖乖的一声不吭地走了回去,在常下雨的心不知为何总是有些莫名的害怕第一高峰,就是对任飘萍他也未曾这么听过话。
第一高峰冷笑道:“看来你的‘血神掌’已是练到了第七重了。”
方少宇脸色微变,笑道:“神捕的眼光果然毒得很呐,只是不知你的‘九天十地刀’是不是还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啊。”
燕无双惊道:“血神掌?那不是已经失传了三十多年的‘血衣侯’的成名绝技吗?”风天接口说道:“是啊,那血衣侯当年凭借血神掌叱吒武林,却于如日天之时突然消失,只怕武林又到腥风血雨时。”
紫云却悄声说给常小雨:“看来第一高峰大哥和那屠夫似是以前就认识。”常小雨点头称是,道:“难怪。”常小雨做什么事总是要给自己找到那么一丝平衡,好让自己开心,是以众人才很少见到常小雨不开心。
就在这时,旭日初升,东方射来的第一道光线照在了第一高峰的刀刃上,刀自横眉,刀光如霜,第一高峰的眼神竟也如霜如刀,心道:这一仗决不能败,自己二十三岁时便是败在方少宇的血神掌下,今日又怎能再败?今日又怎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再次失望呢?第一高峰的眼闪烁著自己刀上如霜的光芒时,却也看到了方少宇那只如血的右掌正在闪耀著的戒指宝石反射而来的太阳的光芒,就在这时,他迎著初升的太阳劈出了一刀。
第一高峰在十六岁时就已经将‘九天十地刀’的一百零八刀练得炉火纯青,二十岁时他根据自己的心得已是能够吧这一百零八刀化繁为简化为七十二刀,那时的他在江湖已是小有名气,二十三岁时,他更是依据实战经验把七十二刀化为三十六刀,武林当时人称‘鬼刀’,在刀客已是能够跻身前二十名,也就是在这一年,他败给了方少宇,是以这近十年来,他又熟读精研孙子兵法,将这三十六刀化为一刀。
是以他这一刀已是自己一身所学的一刀,已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劈出了他所有的精气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第一高峰那一身正气冷眼笑看人生的一刀。
刀身如霜,刀光如雪,刀势如虹,刀声如雷。
所有的人似乎直到现在才认识了第一高峰的刀,就是常小雨此刻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刀,心也不禁自问自己是不是能够接下这一刀。
黎明的时刻已经能够听到早起的鸟儿的鸣叫,树是静的,没有一丝风,偶尔能够听到早起的人们零零星星的嘈杂声。
方少宇已是看出这一刀的威力,他的右掌变得更是血红血红,已经是很小的眼睛此刻忽然睁大,似是要把第一高峰的这一刀看个清楚,然后方少宇出掌,血红的掌影在瞬间化作万千,可是万千的掌影忽然化作一掌,一个很大很大的血掌,足足有六尺见方大的血掌,而这只血掌正迎向第一高峰的那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