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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朗,风光优美。新建水库,在太阳光下碧波粼粼。
“记住了,水月,下周咱们来钓鱼。”
“行哩!”
别看水月答应得很痛快,她挂念着儿子,儿子眼看就上高一了,水月因为盖楼请儿子姑姑照看了他一阵,儿子很不满意。在水月的天平里,庆国似乎重于儿子了。是的,在水月的潜意识里庆国将是水月相依为命的终身伴侣。而儿子,翅膀硬了,便会远走高飞的。
两人渴望在一起,但没时间,庆国调到办公室后,没有了出差机会,两人约会,全靠水月来这里了。
“你回家看看吗?”庆国问她。
“回去,要不我去哪住?”
“我订个房间好不好?”庆国两眼大胆地盯着水月。
“哦……让我想想,算了吧,让人家查夜的查着,那咱们还怎么见人?”水月调侃着,用手拍了拍庆国的后背。
“庆国,你们真的分居了?”水月不相信似的问。
“我骗你干吗?自从咱们来往,我看见她就倒胃口,哪有心思同她在一个床上。再说,她不会很痛快地答应的,但分居了,最后让法院判,也由不得她不愿意。”
水月点点头,动情地抓住庆国的一只手。
庆国对水月呵护周到,他忽然问起,“水月见过鸵鸟吗?”
“电视上见过。”
“我领你去看真鸵鸟,我战友在林场当副场长,走,找他去。”
车子往北驶,林丛中一条甬路,大门朝南,一排平房,恰巧老战友在。老战友见庆国领了一位有姿色的女子来,马上联系到他的风流事,心里不快,嘴上却哈哈笑起来:“老战友怎么有雅兴来到这穷乡僻壤呀!”
“还穷乡僻壤呢!什么鸭、鸵鸟、鱼,应有尽有。”
那人问:“这位是……”
“这是我的一位同学,王水月。”
水月朝他点点头,笑容盈满了眼角。
水月弯弯的双眉,很生动地飞舞着。
两人扯了一通几个战友的近况,得知水月要看鸵鸟,他说:“先看看我们用地下热水养的甲鱼吧。”
“地热,咱这里也有?”
“是呀,井里抽上水来就三十多度,我们养了两年了,比在一般水里长得快,甲鱼一年能长五百克,登上两层高楼,朝下望,三排大棚,铜钱大小的小甲鱼,密密麻麻。”
“有多少只?”
“五万只。”
“真了不得,价格很高呢。”
“这些水我们也不浪费,这不,我们又把它排到那里。”顺着战友的手指处,是一池莲花。
“养藕啊?”
“对。”
两人赞叹不已。
“坐你们的车去看鸵鸟吧,给俺单位省点油!”战友笑着一边说一边坐到了车里面,见庆国开车,战友说:“了不得,发了大财了,买上宝马了。”
“哪里,哪里,水月的。”庆国说。
出了场部,沿公路向东走约一百米,路南边有一饲养场,墙上画着大型鸵鸟宣传画,进门一拐,在铁栅栏里有高大的鸵鸟在走来走去,有的趴在地上休息,还有的站着纹丝不动。
“真高,比人高呀!”水月惊呼。
“我们林场是以林为主,发展养殖业。”
“怪不得一些大学生往你们单位挤。”
“那当然,别看我们在这北边上班,工作条件差一点,可我们也居住在市里,住房条件不错。上下班统一班车接送,生活上没问题。”战友不无自豪地说。
庆国之所以毫无顾忌地领水月来,他认为反正水月已离了婚,自己也正在进行中,两人结婚已成定局,早已传开了,他们不用再藏着躲着,公开了,就不在乎别人说了,反而轻松些。
水月暗暗高兴,庆国终于带着她抛头露面了。那么这就足以证明庆国是有诚心同自己结婚的,有时水月也担心一旦离了婚,庆国离不下来,受苦的还不是自己。她又不能问得太急了,太急了好似自己沉不住气了,一旦让他倒了胃口,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她心情又开朗了些,脸上散发着愉快的气息,这是一个女人内心幸福的标志,使水月看起来更加年轻。
临走,副场长拎来两个画着鸵鸟的纸包,每个包里盛着一个很大的鸵鸟蛋。“没别的送你,这样吧,一人一个蛋,蛋上有个标签,揭下标签,将里面的蛋清蛋黄倒出,而蛋壳作观赏物,一个就是一百多元呀!”
“看,我们空着手来,拿着你的东西走,多不好意思。”
“以后再来看我呀,再来的话,中午来,咱吃自己养的鱼,好不好?”
“你真是过得神仙般的日子。”
“唉,偏僻地方,自得其乐吧,还是市内好。”副场长说。
“嘀!嘀!嘀!”庆国的手机响起来了,他低头一看是家中电话,一阵厌烦,不动声色摁了一下,水月侧过头来说:“找你的,有事吗?”
“没有,是她打来的,这几天她老找我,打手机我也不回,越打越烦人,她这个人,知道了也不跟我闹,跟我闹,我反而有准备,也能撕破脸皮,可是……”庆国摇摇头,心里乱糟糟的。庆国脸色一变,水月刚才愉快的心情没有了。两人沉默起来。
临下车,庆国使劲攥了攥水月的手,“下回来,我和你钓鱼去,别忘记啊!”
水月点点头,启动车,深情地瞅了一眼庆国,轻轻地踩动了油门……
庆国晚上接着去找母亲,庆国带着怒气愤愤地说:
“娘,你有什么事,找我,你为啥去找水月,她这些年,不容易,你就忍心骂人家?”
庆国娘一看庆国是来兴师问罪了,她说:“庆国,一出口你就向着她,她苦,咱淑秀就不苦了,她不要脸,你也跟着不要脸。你说淑秀哪一点对不住你,咱家的脸都叫你丢尽了。淑秀是咱家的媳妇,她来找我,我再不替她说话,谁替她说话?你现在工作好,工资高,多多少少是个干部,我是说不了你。告诉你吧,别认为是新社会赶上好时候了,离婚呀,甭想!”庆国哑口无言,胸中顿生悲凉。
没有月亮的夜晚,水月打着一把红伞走在去庆国娘家的路上。
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街上行人很少。夜色笼罩着这座静谧的小院,红铁门代替了印象中的两扇木门,砖墙比以前气派多了,一切都失去了原来的影子,只是门前那棵老树,还站在原来的地方,引起水月的无限遐想,她涌起一股久违了的柔情,十多年前,她不知道在这个门前徘徊过多少次。
现在,她要重新迈进这个门槛,只要顺利,她今儿也算是扬眉吐气了。姑娘时的恋情,是发自真心的,是两个人相悦的结果,美好而令人神往。她的心里涌起一股激情。婚后,尤其到了中年,水月饱尝了心灵与肉体的孤寂,这才深切地体会到两个人感情好,胜过万贯家财。重新投入庆国的怀抱,她再也不愿到那个孤独的家了,那个家里有的是孤独、愤懑和忧郁。庆国是她心中的太阳,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欢乐,使她从苦闷中解脱出来。她感激庆国,她痴爱庆国,现在她要从别人手中抢走庆国,内心也有很深的自责,可听了庆国的诉说,她又减轻了这个自责。爱屋及乌,她必须将庆国娘给的羞辱先丢在脑后。
外面飘着雨,屋里却闷热异常,庆国娘是个闲不住的人,下雨天没法到外面去,她就在家里为小孙子缝虎头鞋,手很滑,便不住地擦汗,小孙子在玩皮球。有敲门声,响了两遍,庆国娘喊道:“艳,你去开门,说不定是你嫂子来了。”
艳艳正在自己屋里看电视,外面的动静一点也没听到,听到娘的喊声才出去。
“谁呀?”艳艳问道,
“我,水月。”那人答道。
艳艳吃了一惊。“你走吧,我大哥不在这里。”艳艳边说边往回走。
“艳艳你开开门,我不找你大哥,我是来这里玩玩的。真的,艳艳,我没恶意。”本来,艳艳对水月并无恶感,也没什么好印象,只是母亲找过她,艳艳怕她来报复。经不住水月再三央求,艳艳开了门,她对大哥的情人显出极大的兴趣,大哥有这么大的魅力,他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却有这么一位美丽的女人爱他,真是令人费解。
水月进了门,在灯下,她细细打量这个曾经熟悉现在又十分陌生的家,房子早翻盖成了新式样的,而房内摆设仍留有旧时的痕迹,特别是那尊熟悉的毛主席半身石膏像,依旧摆在一进门的方桌上,不同的是,桌子两边的矮花架上,摆放了两盆鲜花。
水月打量房子的时候,艳艳正在打量水月,眼前的水月,令艳艳着实吃惊不小,水月穿一件真丝粉色短袖衫,雪白的一步短裙,凝脂似的脸,两耳挂着纯金耳环,高挺的鼻下,厚厚的嘴唇涂着肉色的唇膏,红而不艳,妖而不媚,有着浓浓的女人味,男人爱看,女人也爱看。脚蹬高跟皮凉鞋。从后面看,恰似一妙龄少女,女人爱慕漂亮女人,多是想与她比较,想像着自己穿上那样的衣服也一定好看。艳艳想,我若是个男人一定也会喜欢水月,她和大嫂就是不一个层次,水月会打扮,会打扮的女人懂生活,难怪哥对她着迷。
“来了,坐吧。”庆国娘冷冷地说,她头也没抬,只从眼镜框上方瞟过去,打量了她一眼,又低头做她的针线活。她内心翻腾开了,她来干什么?
“大姨,你手里的针线真好。”水月拿起一只虎头鞋端详着,一个劲儿夸她的针线好。
“艳艳,不认识我了,小时候我还抱着你玩呢,那时候才这么高。”水月伸出手一比划,“才过了几年啊,艳艳出落成这么个好闺女。”水月见庆国娘不理她,又转向艳艳说。
艳艳觉得这话顺耳,好似自己又漂亮了几分,好听的话如蜜,即使不确切,也起到了软化的作用。庆国娘抬起头来,仍然没有表情,水月忙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袋子,放在庆国娘面前说:“大姨,明天是你的生日,我也没有好东西给你,这不给你买了套衣服,你将就着穿吧。”
艳艳长着她大哥那样的眉眼,披肩长发,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她对水月说:“俺娘衣服很多,你还操啥心。”
“这是我的心意,不管你们有还是没有。”水月说着客套话。庆国娘动也没动。她想,我骂了你一通,你不可能不恨我,又买东西送我,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是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未完待续)
开朗,风光优美。新建水库,在太阳光下碧波粼粼。
“记住了,水月,下周咱们来钓鱼。”
“行哩!”
别看水月答应得很痛快,她挂念着儿子,儿子眼看就上高一了,水月因为盖楼请儿子姑姑照看了他一阵,儿子很不满意。在水月的天平里,庆国似乎重于儿子了。是的,在水月的潜意识里庆国将是水月相依为命的终身伴侣。而儿子,翅膀硬了,便会远走高飞的。
两人渴望在一起,但没时间,庆国调到办公室后,没有了出差机会,两人约会,全靠水月来这里了。
“你回家看看吗?”庆国问她。
“回去,要不我去哪住?”
“我订个房间好不好?”庆国两眼大胆地盯着水月。
“哦……让我想想,算了吧,让人家查夜的查着,那咱们还怎么见人?”水月调侃着,用手拍了拍庆国的后背。
“庆国,你们真的分居了?”水月不相信似的问。
“我骗你干吗?自从咱们来往,我看见她就倒胃口,哪有心思同她在一个床上。再说,她不会很痛快地答应的,但分居了,最后让法院判,也由不得她不愿意。”
水月点点头,动情地抓住庆国的一只手。
庆国对水月呵护周到,他忽然问起,“水月见过鸵鸟吗?”
“电视上见过。”
“我领你去看真鸵鸟,我战友在林场当副场长,走,找他去。”
车子往北驶,林丛中一条甬路,大门朝南,一排平房,恰巧老战友在。老战友见庆国领了一位有姿色的女子来,马上联系到他的风流事,心里不快,嘴上却哈哈笑起来:“老战友怎么有雅兴来到这穷乡僻壤呀!”
“还穷乡僻壤呢!什么鸭、鸵鸟、鱼,应有尽有。”
那人问:“这位是……”
“这是我的一位同学,王水月。”
水月朝他点点头,笑容盈满了眼角。
水月弯弯的双眉,很生动地飞舞着。
两人扯了一通几个战友的近况,得知水月要看鸵鸟,他说:“先看看我们用地下热水养的甲鱼吧。”
“地热,咱这里也有?”
“是呀,井里抽上水来就三十多度,我们养了两年了,比在一般水里长得快,甲鱼一年能长五百克,登上两层高楼,朝下望,三排大棚,铜钱大小的小甲鱼,密密麻麻。”
“有多少只?”
“五万只。”
“真了不得,价格很高呢。”
“这些水我们也不浪费,这不,我们又把它排到那里。”顺着战友的手指处,是一池莲花。
“养藕啊?”
“对。”
两人赞叹不已。
“坐你们的车去看鸵鸟吧,给俺单位省点油!”战友笑着一边说一边坐到了车里面,见庆国开车,战友说:“了不得,发了大财了,买上宝马了。”
“哪里,哪里,水月的。”庆国说。
出了场部,沿公路向东走约一百米,路南边有一饲养场,墙上画着大型鸵鸟宣传画,进门一拐,在铁栅栏里有高大的鸵鸟在走来走去,有的趴在地上休息,还有的站着纹丝不动。
“真高,比人高呀!”水月惊呼。
“我们林场是以林为主,发展养殖业。”
“怪不得一些大学生往你们单位挤。”
“那当然,别看我们在这北边上班,工作条件差一点,可我们也居住在市里,住房条件不错。上下班统一班车接送,生活上没问题。”战友不无自豪地说。
庆国之所以毫无顾忌地领水月来,他认为反正水月已离了婚,自己也正在进行中,两人结婚已成定局,早已传开了,他们不用再藏着躲着,公开了,就不在乎别人说了,反而轻松些。
水月暗暗高兴,庆国终于带着她抛头露面了。那么这就足以证明庆国是有诚心同自己结婚的,有时水月也担心一旦离了婚,庆国离不下来,受苦的还不是自己。她又不能问得太急了,太急了好似自己沉不住气了,一旦让他倒了胃口,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她心情又开朗了些,脸上散发着愉快的气息,这是一个女人内心幸福的标志,使水月看起来更加年轻。
临走,副场长拎来两个画着鸵鸟的纸包,每个包里盛着一个很大的鸵鸟蛋。“没别的送你,这样吧,一人一个蛋,蛋上有个标签,揭下标签,将里面的蛋清蛋黄倒出,而蛋壳作观赏物,一个就是一百多元呀!”
“看,我们空着手来,拿着你的东西走,多不好意思。”
“以后再来看我呀,再来的话,中午来,咱吃自己养的鱼,好不好?”
“你真是过得神仙般的日子。”
“唉,偏僻地方,自得其乐吧,还是市内好。”副场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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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是她打来的,这几天她老找我,打手机我也不回,越打越烦人,她这个人,知道了也不跟我闹,跟我闹,我反而有准备,也能撕破脸皮,可是……”庆国摇摇头,心里乱糟糟的。庆国脸色一变,水月刚才愉快的心情没有了。两人沉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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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点点头,启动车,深情地瞅了一眼庆国,轻轻地踩动了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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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娘一看庆国是来兴师问罪了,她说:“庆国,一出口你就向着她,她苦,咱淑秀就不苦了,她不要脸,你也跟着不要脸。你说淑秀哪一点对不住你,咱家的脸都叫你丢尽了。淑秀是咱家的媳妇,她来找我,我再不替她说话,谁替她说话?你现在工作好,工资高,多多少少是个干部,我是说不了你。告诉你吧,别认为是新社会赶上好时候了,离婚呀,甭想!”庆国哑口无言,胸中顿生悲凉。
没有月亮的夜晚,水月打着一把红伞走在去庆国娘家的路上。
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街上行人很少。夜色笼罩着这座静谧的小院,红铁门代替了印象中的两扇木门,砖墙比以前气派多了,一切都失去了原来的影子,只是门前那棵老树,还站在原来的地方,引起水月的无限遐想,她涌起一股久违了的柔情,十多年前,她不知道在这个门前徘徊过多少次。
现在,她要重新迈进这个门槛,只要顺利,她今儿也算是扬眉吐气了。姑娘时的恋情,是发自真心的,是两个人相悦的结果,美好而令人神往。她的心里涌起一股激情。婚后,尤其到了中年,水月饱尝了心灵与肉体的孤寂,这才深切地体会到两个人感情好,胜过万贯家财。重新投入庆国的怀抱,她再也不愿到那个孤独的家了,那个家里有的是孤独、愤懑和忧郁。庆国是她心中的太阳,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欢乐,使她从苦闷中解脱出来。她感激庆国,她痴爱庆国,现在她要从别人手中抢走庆国,内心也有很深的自责,可听了庆国的诉说,她又减轻了这个自责。爱屋及乌,她必须将庆国娘给的羞辱先丢在脑后。
外面飘着雨,屋里却闷热异常,庆国娘是个闲不住的人,下雨天没法到外面去,她就在家里为小孙子缝虎头鞋,手很滑,便不住地擦汗,小孙子在玩皮球。有敲门声,响了两遍,庆国娘喊道:“艳,你去开门,说不定是你嫂子来了。”
艳艳正在自己屋里看电视,外面的动静一点也没听到,听到娘的喊声才出去。
“谁呀?”艳艳问道,
“我,水月。”那人答道。
艳艳吃了一惊。“你走吧,我大哥不在这里。”艳艳边说边往回走。
“艳艳你开开门,我不找你大哥,我是来这里玩玩的。真的,艳艳,我没恶意。”本来,艳艳对水月并无恶感,也没什么好印象,只是母亲找过她,艳艳怕她来报复。经不住水月再三央求,艳艳开了门,她对大哥的情人显出极大的兴趣,大哥有这么大的魅力,他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却有这么一位美丽的女人爱他,真是令人费解。
水月进了门,在灯下,她细细打量这个曾经熟悉现在又十分陌生的家,房子早翻盖成了新式样的,而房内摆设仍留有旧时的痕迹,特别是那尊熟悉的毛主席半身石膏像,依旧摆在一进门的方桌上,不同的是,桌子两边的矮花架上,摆放了两盆鲜花。
水月打量房子的时候,艳艳正在打量水月,眼前的水月,令艳艳着实吃惊不小,水月穿一件真丝粉色短袖衫,雪白的一步短裙,凝脂似的脸,两耳挂着纯金耳环,高挺的鼻下,厚厚的嘴唇涂着肉色的唇膏,红而不艳,妖而不媚,有着浓浓的女人味,男人爱看,女人也爱看。脚蹬高跟皮凉鞋。从后面看,恰似一妙龄少女,女人爱慕漂亮女人,多是想与她比较,想像着自己穿上那样的衣服也一定好看。艳艳想,我若是个男人一定也会喜欢水月,她和大嫂就是不一个层次,水月会打扮,会打扮的女人懂生活,难怪哥对她着迷。
“来了,坐吧。”庆国娘冷冷地说,她头也没抬,只从眼镜框上方瞟过去,打量了她一眼,又低头做她的针线活。她内心翻腾开了,她来干什么?
“大姨,你手里的针线真好。”水月拿起一只虎头鞋端详着,一个劲儿夸她的针线好。
“艳艳,不认识我了,小时候我还抱着你玩呢,那时候才这么高。”水月伸出手一比划,“才过了几年啊,艳艳出落成这么个好闺女。”水月见庆国娘不理她,又转向艳艳说。
艳艳觉得这话顺耳,好似自己又漂亮了几分,好听的话如蜜,即使不确切,也起到了软化的作用。庆国娘抬起头来,仍然没有表情,水月忙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袋子,放在庆国娘面前说:“大姨,明天是你的生日,我也没有好东西给你,这不给你买了套衣服,你将就着穿吧。”
艳艳长着她大哥那样的眉眼,披肩长发,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她对水月说:“俺娘衣服很多,你还操啥心。”
“这是我的心意,不管你们有还是没有。”水月说着客套话。庆国娘动也没动。她想,我骂了你一通,你不可能不恨我,又买东西送我,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是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