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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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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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