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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金云溪自然没带着老老小小的难民滚蛋,事实上,更像是尉迟华黎跟着他们屁股后面跑,毕竟她昨夜卸了别人的胳膊,遭报复太正常不过,何况她得罪的这个元老大据说在六国边界还是小有名气的悍匪,寨大欺官的事情都屡见不鲜,更何况她这个初出茅庐的无名之辈,天色未亮时,报复的马队就已经飞奔了过来,足足三百多人,个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她是不怕啦,可惜手下这帮胆小鬼们吓得手脚发软,见金云溪领人北行,就差没哭着喊着让人家等等了,真是让人不齿!
落风山其实严格说起来算不上山,顶多不过是个丘陵,还不到千尺高,唯一的好处就是沟壑多,路堑多,但只这一点就是个大好处,既好守,又好攻,不能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挡住个把两个土匪还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要先有兵!
“如果让你打,你觉得你会是他们对手吗?”金云溪立在高坡之上,尉迟华黎则斜倚在石壁上,嘴里叼着跟草棒。
“如果那帮怂蛋没被那个姓元的名号吓到的话,这点人我还不放眼里,啐——”吐掉嘴里的草棒,对着脚前的土堆连踹了几脚,像是想发泄一下心里的憋闷。
“好——既然你这么有把握,那咱们搏一把如何?”金云溪伸手拢一拢额前的碎发,状似有点微激动。
“怎么搏?就这样上去?我看你第一个给人家当压寨夫人,这小样……”转头看向别处,嘴巴里的鄙视之语虽轻,却仍能听得见,“还想跟人搏……”
“我……自然是不行,不过如果我能让你以少胜多的话,你是否同意以后让我们跟着你?”
尉迟华黎侧过脸,看着金云溪半天没说话,最后把目光调向远处,那里正飘扬着大片黄沙——元老大的骑兵已经近在咫尺,“好!信你一次,就一次啊,不成功的话……”揪掉山石上的一根茅草,“顶多大家一起玩完。”
这是尉迟华黎第一次毫无异议的信任一个人,即使她并不觉得这女人会有什么好办法。
多年之后,尉迟华黎明回过头再想一想,这可能真他奶奶的算是缘分吧?老天爷在她们俩都落魄的时候将她们推到了一起,这一推,让全天下的男人们咬牙切齿地恨了她们多少代都不止啊……
事实上,金云溪所做得的事非常简单,无非是把众人聚集到一起,将情况有多严重,再加上三四倍的油、醋说给众人听,说得所有人两眼呆滞,然后集体绝望,再之后,连尉迟华黎也被她的话所感染,觉得今天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日头了,过了今天,尸首不是被野狼拖走,就是被秃鹫蚕食!血液经过冷却、热烫,再到翻滚,也不过是半刻的时间,这女人真是了得,她是怎么做到的?
“小四,你找二十个力气大些的,到山涧口顶埋伏,他们进来时不要乱动,只要见到他们往外跑就往下扔石头,石头越大越好,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喘息的时间。”
“是、是的!”小四有些激动,毕竟是头一棒被点名,回头挑人时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被尉迟华黎用力踹了一脚后才恢复了点正型。
“龙刃!你带上几个年纪小、腿脚灵活的,领上几匹老马到山腰后,只要听到山前撕杀,就拼命遛马,弄出的响声越大,尘土越多越好,如果做得好,晚上就赏你们几个一只整羊!”金云溪略带着笑意,她看得出这小子的能耐,即使从不讲话,但他灵敏的动作以及对于危险的反应能力绝对够得上这个小领头的头衔。
龙刃起初听到叫自己名字时还有些惊讶,并不确定她是在叫他,或者对于这个新名字他还不怎么适应,一当确定了她所说得正是自己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挑人,也许是为了晚上的那只整羊,也许是为了不想死在这座荒山上。
“尉迟华黎——成败与否……就在你了。”以下巴示意了一下剩下的人,“这里所有人,包括我,都会听你的号令,大家——同生死,共患难,不分高低贵贱!”人只有在遇险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团结这么重要,重要到关系着所有人的生死。
尉迟华黎扫了一圈在场的人,这其中包括她的属下,也包括老老小小的难民,不错!在这个女人说她可以让她以少胜多时,她甚至有点想笑,可如今看到这五六十个人,个个面无惧色,个个神情激狂后,她才发现以少胜多真得是有可能的,她说得并不是个笑话,“如果——我没死,会带你们一起的。”抓着马缰绳纵身跃上马,“你跟那几个老妇找个山窝子蹲着吧,如果天黑前听见三声口哨响,就可以开火烤羊了,如果没动静……就不用出来了。”
“我说过,大家同生死,自然就不会——”被尉迟华黎的鞭响打断。
鞭子抽断了金云溪身前的几株手指粗的灌木,“说了听我的号令,哪儿那么多废话!”转头对天空挥了一记响鞭,“有胆子的,都他奶奶的跟我上。”一声厉喝后,踹了一脚马镫直奔山坡下,身后骑马的,未骑马的,五六十人扬着手里的刀、枪、木棍也跟着一起冲了下去。
金云溪扶着坡上的短松望向坡下,此时此刻她不能躲起来,既为了士气,也为了自己,从今天开始,她不打算再指望别人了,无论是丈夫还是兄长,既然她做了如此的选择,就要真真切切地掌管好自己和肚子里孩子的未来,现在她并不是一个人,起码还有孩子,还有眼前这些与她共生死的人。
战争其实很简单,就是胜负而已,一胜一负,胜者为王!
人人都说以一抵十是个神话,不可逾越... -->>
第二天一早,金云溪自然没带着老老小小的难民滚蛋,事实上,更像是尉迟华黎跟着他们屁股后面跑,毕竟她昨夜卸了别人的胳膊,遭报复太正常不过,何况她得罪的这个元老大据说在六国边界还是小有名气的悍匪,寨大欺官的事情都屡见不鲜,更何况她这个初出茅庐的无名之辈,天色未亮时,报复的马队就已经飞奔了过来,足足三百多人,个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她是不怕啦,可惜手下这帮胆小鬼们吓得手脚发软,见金云溪领人北行,就差没哭着喊着让人家等等了,真是让人不齿!
落风山其实严格说起来算不上山,顶多不过是个丘陵,还不到千尺高,唯一的好处就是沟壑多,路堑多,但只这一点就是个大好处,既好守,又好攻,不能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挡住个把两个土匪还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要先有兵!
“如果让你打,你觉得你会是他们对手吗?”金云溪立在高坡之上,尉迟华黎则斜倚在石壁上,嘴里叼着跟草棒。
“如果那帮怂蛋没被那个姓元的名号吓到的话,这点人我还不放眼里,啐——”吐掉嘴里的草棒,对着脚前的土堆连踹了几脚,像是想发泄一下心里的憋闷。
“好——既然你这么有把握,那咱们搏一把如何?”金云溪伸手拢一拢额前的碎发,状似有点微激动。
“怎么搏?就这样上去?我看你第一个给人家当压寨夫人,这小样……”转头看向别处,嘴巴里的鄙视之语虽轻,却仍能听得见,“还想跟人搏……”
“我……自然是不行,不过如果我能让你以少胜多的话,你是否同意以后让我们跟着你?”
尉迟华黎侧过脸,看着金云溪半天没说话,最后把目光调向远处,那里正飘扬着大片黄沙——元老大的骑兵已经近在咫尺,“好!信你一次,就一次啊,不成功的话……”揪掉山石上的一根茅草,“顶多大家一起玩完。”
这是尉迟华黎第一次毫无异议的信任一个人,即使她并不觉得这女人会有什么好办法。
多年之后,尉迟华黎明回过头再想一想,这可能真他奶奶的算是缘分吧?老天爷在她们俩都落魄的时候将她们推到了一起,这一推,让全天下的男人们咬牙切齿地恨了她们多少代都不止啊……
事实上,金云溪所做得的事非常简单,无非是把众人聚集到一起,将情况有多严重,再加上三四倍的油、醋说给众人听,说得所有人两眼呆滞,然后集体绝望,再之后,连尉迟华黎也被她的话所感染,觉得今天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日头了,过了今天,尸首不是被野狼拖走,就是被秃鹫蚕食!血液经过冷却、热烫,再到翻滚,也不过是半刻的时间,这女人真是了得,她是怎么做到的?
“小四,你找二十个力气大些的,到山涧口顶埋伏,他们进来时不要乱动,只要见到他们往外跑就往下扔石头,石头越大越好,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喘息的时间。”
“是、是的!”小四有些激动,毕竟是头一棒被点名,回头挑人时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被尉迟华黎用力踹了一脚后才恢复了点正型。
“龙刃!你带上几个年纪小、腿脚灵活的,领上几匹老马到山腰后,只要听到山前撕杀,就拼命遛马,弄出的响声越大,尘土越多越好,如果做得好,晚上就赏你们几个一只整羊!”金云溪略带着笑意,她看得出这小子的能耐,即使从不讲话,但他灵敏的动作以及对于危险的反应能力绝对够得上这个小领头的头衔。
龙刃起初听到叫自己名字时还有些惊讶,并不确定她是在叫他,或者对于这个新名字他还不怎么适应,一当确定了她所说得正是自己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挑人,也许是为了晚上的那只整羊,也许是为了不想死在这座荒山上。
“尉迟华黎——成败与否……就在你了。”以下巴示意了一下剩下的人,“这里所有人,包括我,都会听你的号令,大家——同生死,共患难,不分高低贵贱!”人只有在遇险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团结这么重要,重要到关系着所有人的生死。
尉迟华黎扫了一圈在场的人,这其中包括她的属下,也包括老老小小的难民,不错!在这个女人说她可以让她以少胜多时,她甚至有点想笑,可如今看到这五六十个人,个个面无惧色,个个神情激狂后,她才发现以少胜多真得是有可能的,她说得并不是个笑话,“如果——我没死,会带你们一起的。”抓着马缰绳纵身跃上马,“你跟那几个老妇找个山窝子蹲着吧,如果天黑前听见三声口哨响,就可以开火烤羊了,如果没动静……就不用出来了。”
“我说过,大家同生死,自然就不会——”被尉迟华黎的鞭响打断。
鞭子抽断了金云溪身前的几株手指粗的灌木,“说了听我的号令,哪儿那么多废话!”转头对天空挥了一记响鞭,“有胆子的,都他奶奶的跟我上。”一声厉喝后,踹了一脚马镫直奔山坡下,身后骑马的,未骑马的,五六十人扬着手里的刀、枪、木棍也跟着一起冲了下去。
金云溪扶着坡上的短松望向坡下,此时此刻她不能躲起来,既为了士气,也为了自己,从今天开始,她不打算再指望别人了,无论是丈夫还是兄长,既然她做了如此的选择,就要真真切切地掌管好自己和肚子里孩子的未来,现在她并不是一个人,起码还有孩子,还有眼前这些与她共生死的人。
战争其实很简单,就是胜负而已,一胜一负,胜者为王!
人人都说以一抵十是个神话,不可逾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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