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肤色增白的军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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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凶恶的魔鬼,我以为他真准备动手。我刚才已经说过,他是一个瘦高而狂暴的老家伙,我尽管并不柔弱,可想要对付他也并非简单。不过,他在暴怒地怒视我数分钟以后,转身离开了。至于我,早上按时搭乘火车走了,我的意思就是马上找到你,听听您的建议并恳求您的帮助,这即是我写信和你约会的原因。
以上,即我的委托人摆在我跟前的问题,聪明的读者朋友可能已看出来,此案解决起来应该并不太困难,因为能解释问题根源的,是非常有限的几个选择答案。然而,这个案子虽然简单,却有不少稀奇有趣的点,因此我就将它记录了下来。现在,我就以自己最常用的逻辑分析法,把可能的答案范围来缩小吧!
“他家的仆人。”我问我的委托人,“总共有几人?”
“据我估算,也就是老管家与他的老婆,他家的生活看上去并不复杂。”
“那么,花园小屋中没有其他仆人了吗?”
“应该是没有。只有那个留胡须的矮个男子权当仆人,因为他的身份看上去要高得多。”
“这一点颇有启发。你是否注意到过,两所房子间送食物的迹象呢?”
“噢,这么一提,我真是记起来了,我曾看到老拉尔夫提一个篮子向平房方向走去,当时我并没和食物联系上。”
“你从当地打探到了什么吗?”
“是的。火车站的站长、村内旅馆主人,我都找他们聊过。不过,我仅是显得很随意地询问他们,是否清楚我的朋友戈弗雷的近况。他们二人全说是去航海周游世界了。还说戈弗雷曾经回到过家,不过很快就外出了,我想,关于他旅行的说法,已被大家普遍地接受。”
“你的猜疑没给他们提吧?”“没有透露。”
“这是明智之举,此事必须调查,咱俩要一起去趟图克斯伯里庄园。”
“今天?”
当时我正忙于了结手头一桩关于修道院公学的案子,这桩案子我的朋友华生讲述过的。同时,土耳其苏丹也委托我办一宗案子,假如耽误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一直到了下周初(我的日记中是如此记载的)我才和詹姆斯·M·多德先生搭伴,赶往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驱车路经伊斯顿区时,我将一位肤色黝黑的,严肃、寡言少语的绅士也接到车上,这是我提前和他约好的。
“这位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向多德说,“请他在场,可能起不到一丁点儿作用,也可能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关于这一点,眼前不必细谈,到时候自然就会明白了。”
相信读过华生撰写的破案记录的读者,对我的做法是不陌生的。我在侦查一宗案件的过程中,从来是不多言也不泄露想法的。多德好像感到有点莫名其妙,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我们三人就一起继续赶路了。我在火车上又询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有意使我们那个同伴听到。
“你说,你清楚地看到窗外你朋友的脸,因此敢确定那即他本人,对吗?”
“是的。他的鼻子贴上了玻璃,灯光恰巧映在他的面孔上。”
“会不会是一个长相和他相像的人呢?”“不可能!的确是他。”
“可他的样子,你又说变了?”
“仅仅是颜色变了。他的脸色是——哦,如何说呢?像鱼肚白,他的肤色变白了。”
“是整个面部都苍白吗?”
“我想应该不是。我看到最清楚的也是最白的地方,是在他的前额,由于额头紧贴着玻璃。”
“你是否喊他的名字了呢?”
“当时,我非常惊讶和害怕,并没叫名字。接下来我便去追他,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但并没有追上。”
我的侦查工作已大致完成,需要的只是把一个小问题搞清楚。我们经过一番路途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我的委托人所讲述的那座神秘的庄园,老管家拉尔夫为我们开的门。因为我将马车已经全天租下,就请我的老朋友暂时先在车上坐着,等到我们请他时再下车。拉尔夫这个身材矮小、皱纹横生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色上衣与灰点裤,特别之处仅有一点,那就是他手上戴着黄手套,一发现我们到来,他立刻脱下手套放到门厅桌上了。正如我朋友华生所说的,我这个人具有异常灵敏的感官,当时室内隐约有一种带刺激性的气味,它好像就是从门厅桌子上散出来的。我转身将帽子放到桌上,顺手故意又将帽子掉到了地上,而后弯下身子去拾我的帽子,我的鼻子趁机凑近手套一英尺远。的确,这股仿佛柏油的怪味,真的是那手套上散发出来的。侦查已完毕,我来到了书房。哦,我本人写记录就如此直白,的确不够高明!华生笔下的故事总是那么引人入胜,恰是隐去这些环节的缘故吧!
上校不在房间里,可听到拉尔夫的通报后,他风风火火地迅速赶来了。我们远远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他仓促、沉重的脚步声。他猛然推开门冲了进来,但见他胡须、眉毛、眼珠在瞬间,几乎全都竖立了起来,果真是一个极少见的凶狠的老顽固,他的手里握着我们的名片,发狠地用力一撕就扔在地上,而且还用脚踩踏。
“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你这个吃饱了没事干专爱多管闲事的混球,我不许你登我的门槛!我绝不允许你再来我家,假设你一意孤行胆敢再来的话,我就会毫不客气地行使我使用暴力的权力,我一定会枪毙了你!我坚决让你当场毙命!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也给你相同的警告,我明白你的可耻工作,你的本事尽管去其他地方显摆,我这里不会为你提供舞台的。”
“我不能走。”我的委托人态度坚决地说,“除非我的好朋友戈弗雷亲口对我说,他的自由没被任何人所控制。”
这个时候,这位盛怒的主人按了一下铃。
“拉尔夫。”他严厉地命令道,“立刻去给本地警察局打电话,告诉他们有贼,请他们马上派两名警察过来。”
“请稍等片刻。”我急忙说道,“多德先生,你应当清楚上校是有权利的,我们的确没权进入他的私人住宅,但另一方面,他也应当明白你的行动彻底缘于对他儿子的关心。我冒昧地说,假如许可我与上校谈上5分钟的话,我能让他改变对此事的观点。”
“我是不易被改变的。”老上校说,“拉尔夫,还不快去执行命令快打电话!你还等什么?”
“不行!”我说着就向门上一靠,“如果警察来干涉的话,反而会引来你所惧怕的结局。”我取出笔记本草草写了一个字,然后撕下那页纸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之所以前来的原因。”
他久久地凝视着纸条,脸上的表情完全被惊讶笼罩。
“你……你是如何知道的?”他猝然无力地说着,身子沉重得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
“我的职业就是还原事情的真相,把一切事情搞清。这是我的业务所在。”
他坐在那里沉思着,瘦削的手摸着乱糟糟的胡须,最后,他终于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如果你们执意要见戈弗雷,那就见好了,这事不关我的责任,是你们逼迫我做的。拉尔夫,去通知戈弗雷与肯特先生,5分钟后我们就到。”
我们5分钟之后,已穿过了花园小路,走到了那神秘小屋前,门口站着一位蓄胡须的矮个男人,他满脸都是异常诧异的神情。
“上校,这真的是太突然了。”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肯特先生,我确实毫无办法,人家逼迫我们这么做,戈弗雷在吗?”
“是的,他就在里边。”他说着,转身带领我们来到一间宽敞的屋子,室内的陈设很简单,一个背向着壁炉的人站在那儿。一看到那个人,我的委托人马上激动地蹿上前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我的朋友,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可是对方急忙挥手让他后退。
“别碰我,吉米!别走近我!不错,你十分惊讶!我和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一等兵艾姆思沃斯,已经判若两人了,是吧?”
他的面容的确是不太正常。但不难看出,他曾经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得黑黑的帅小伙。可是现在,他那黝黑的皮肤间夹杂着一些怪异的白斑,这让他的肤色看上去白得古怪。
“这即是我拒绝会客的原因。”他痛苦的声音发颤地说道,“对于你,我倒是没什么,可无须你的同伴,我明白你本意是好的,可这样反而会对我不利。”
“戈弗雷,我仅是希望能确知你是平安无恙的。那晚你向我窗内看时,我发现了你,后来我就非常担心,感觉你似乎出了什么事情,就执意要将情况搞清楚。”
“老拉尔夫对我说你来了,我控制不住想要去看看你,我觉得不被你发现才好,后来我听到了你在开窗子,我不得不立刻跑回小屋。”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又何必如此?”
“说清楚此事并不困难。”他说着,燃上了一支香烟,“你应该没有忘记,那天清晨发生在布富思普卢的战斗吧,在彼勒托里亚外的铁路西线上,你是否听说我负伤了?”
“是的,但是不清楚具体情况。”
那里的地势恶劣,我们有三个人和本部失去了联络。有安德森、辛普森——就是习惯称呼成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另外一个就是我。当时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可是他们狡猾地潜伏起来了,并偷偷地将我们三个人包围了。他们二人不幸被当场击毙,我的肩膀被猎枪般的子弹击中,然而我还是竭尽全能爬上了马,跑了数里路之后,我因为昏过去而从马上掉了下去。
等到我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周围的天空已经暗下来了,我努力挣扎着站起来,感到浑身非常无力而虚弱。这时候,我惊讶地望到不远处就有一座房子,很大的房子,有着南非式的游廊以及很多窗户。当时天气非常寒冷,夜晚袭来时可以让人冻僵的寒冷,你是清楚的。那种冷简直让人厌恶、无法忍受,根本不像是明快爽利的霜冻,我直感到被彻骨的寒冷袭击,而且马上就会被击倒,最后的希望就是尽全力走到那所房子里去。我用尽自己身上所有的力气站起来,一步步拖着脚步,因为我当时差不多已失去知觉,我只恍惚地记得爬上台阶,走入一个敞得很开的门,来到一间摆放着几个床铺的大房间,就一头倒在了其中的一张床上,嘴里还庆幸地哼了一声。床上的被子并没有叠着,而是已经摊开,可我真的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将那被子向自己颤抖的身上一拉一裹,就睡过去了。
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晨,迎接我的不是一个崭新的健康世界,而是一个恍如噩梦般的世界,非洲的阳光透过没有帘的大窗户射进室内,让这间刷成白色的大宿舍显得很明亮。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到我眼前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就在我的跟前,居然站着一个脑袋硕大的像鳞茎球一般的人,而且他的个子矮得像个侏儒,嘴巴里冒泡般急切地说着荷兰语,同时在空中胡乱挥舞着一双变形而丑陋的手,就在他身后站着一帮人,可是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一个个长得歪七扭八、臃肿变形,他们对眼前发生的情况,好像感觉很有趣,因为这些妖怪一般的人全发出刺耳的声音大笑着。
看情况,他们全不懂英语,可是情况又必须解释清楚,由于那个大脑袋人愈说愈烈,已经开始怪叫着用他变形的手揪起我向下拽,我的血液直从伤口外溢,可他全然不顾。这个怪物力气出奇地大,如果不是一位年长的负责人,被室内的嘈杂声吸引过来,我真不清楚自己会被他折腾成啥样子。那位年长者用荷兰话责备了几句,那揪我的人便躲开了,而后那位年长者转向了我,他瞪大吃惊的眼睛盯着我。
‘这里,你怎么会跑来的?’他的语气里满是诧异不解地问道,‘请不要动!我明白你已疲惫至极,你肩膀的伤口需要及时医治,我是一名医生,马上会叫人替你包扎。但是,年轻人!你在这里或许还不如在战场上,多少更安全一些。你现在待的地方是麻疯病院,你居然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了一宿。’
吉米,我还有必要说其他的吗?因为战火逼近,这些病人提前一天全疏散了。第二天,因为英军赶来,病人们又被这位医务主任送回了医院。他说,虽然他自恃自己有足够的免疫力,可是,他也没有胆量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就像我做的那样。后来,我被他安置在一个独立的病房内,进行精心地护理,大概一周之后,我便被送到了彼勒托里亚总医院。你瞧,我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当然,我幻想着可以侥幸,可是当我赶回家之后,这些恐怖的症状就在我可怜的脸上出现,我最终没能逃脱受感染的厄运。朋友,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只有住在一所僻静的、没有任何邻居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绝对值得信赖的仆人。肯特先生是我们聘请的一名外科医生,他愿意为我们保留这个秘密,也愿意陪我一起住。我想,也只有如此处理最简单了。否则,就是另一条极为恐怖的路:和一批陌生人在一起,被终身禁锢,永远与世隔离。然而,这一切务必绝对保密,不然,就算是在这穷乡僻壤之地,也很可能会引发群众哗然,迟早会将我扭送到麻疯病院里去。吉米,即使你也不可以说,我父亲今天怎么会让步的,我的确是搞不清楚。
老上校于是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促使我不得不让步的。”说着,他把我递给他的纸条打开了,上面赫然写着‘麻疯’二字。
“我想,他既已了解了这么多,那最安全的方法还是让他全知道的好。”
“的确如此。”我说道,“这样做谁能肯定毫无益处呢?看上去,就肯特医生一个人医治过病人。请不要见怪,请问先生是否是治疗此病的专职医生?根据我的了解,这属于一种热带或是亚热带疾病。”
“我具备一名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儿不悦,板起面孔说道。
“先生,我并不怀疑你的能力,可是我认为在该病例上,如果可以听一听会诊意见,将是对医治很有帮助的,我想你避开会诊,是担心引来压力而让你交出病人。”
“的确如此。”老上校插话说。
“这一点我早预料到了。”我解释说,“今天,我还带来一位同行朋友,他的谨慎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我曾经帮他做过一些小事儿,所以他本次来不是作为专家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提供他的宝贵意见,他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我的话音一落,只见肯特先生的脸上就流露出隐藏不住的惊喜,仿佛是一名新获升的下级军官,即将会见到首相一样。
“我倍感骄傲。”他小声而虔诚地说道。
“那么,我就把詹姆斯爵士请到这里来了,他现在正在门外马车内等候。上校,关于我们,不妨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一下解释。”
在这种精彩时刻到来之时,哦,就显示出我好朋友华生的重要性了。对于我的侦查艺术,他总是善于使用得体的提问或各种疑问的词语来渲染,我那些原本仅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结果常常被他夸张成奇迹,但你看着一定舒服而充满趣味。现在轮到由我本人叙述,就无人来捧场了。我只能笨拙地完全照实讲述,就好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面对眼前的几个听众讲述的,其中还有戈弗雷的母亲。
我说道:我的方法就建立在这种假设上面:当所有不可能的结论被你全部剔除以后,那余下来的无论是多么不可思议,也无可否认的就是事实。那余下的也或许是几种解释。假如是这样,那就需要不断地去加以证实,直到剩下最后一种依据充足的解释。我们现在就采用这种办法,对当前的案子进行研究。一开始,用于说明儿子被他父亲隔离或禁锢在庄园小屋里的原因,摆在我面前的可能解释有3种:他是因为犯罪而逃避;或因为精神失常而不想去疯人院;或是因为患了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此外,我就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了。接下来,就是把这几个结论进行对比鉴别筛选。
首先,犯罪之说成立不了。因为我很清楚本地区,并没出现未破获案件的犯罪报告。假如说真是未被察觉的犯罪,那么,从家族利益出发,他肯定会被送得远一些,或是送到国外,而一定不是藏在家里,因此,这条思路被我排除了。
其次,是精神失常了,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小屋内的另外一个人很可能是看守人,他出门之后就将门倒锁,这就加强了这个假设,表示他应当是被强行禁闭。可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强制并不是很严格,不然这个小伙子不可能跑出来去偷看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经考证论据,譬如向你询问肯特先生看的是哪种报纸,假如是《柳叶刀》、《英国医学杂志》之类的,那就可以帮助我更清晰地思考了。可是,精神患者在家里,只要是有医生陪同并上报给当局,是合法的事情。那么,这般拼命保密到底为了什么呢?所以,精神失常的设想也无法成立。
最后的第3种可能,看上去尽管稀奇,但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在南非麻疯病是很常见的病,因为一场特殊的机遇,这个小伙子有可能被感染上了。如此一来,他的家人处境就相当尴尬了,因为他们不忍心将自己的孩子交到麻疯病院遭受隔离。然而,为了不让消息外漏,免遭当局的干涉,那么只有严守秘密。假如可以拿出适当酬金,要找一位忠实的大夫照顾病人是不难办到的,在夜晚也毫无理由阻止病人出来,这种病的一般症状即是肤色变白。从以上某些奇怪的现象分析来看,这个假设是很有说服力的,以至于让我真的将它作为已获得证实的事情来行动了。在我刚进入这里时,发现为小屋送饭的管家手上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我一点疑点没有了。先生,我只写了两个字,向你挑明你的秘密已被发现,我选择写而不是说,是因为希望向你证明,我的谨慎你完全可以放心。
就在我的这番阐释将要结束时,书房的门一下子开了,那位德高望重的著名皮肤病专家被引进屋来,他那庄重如严冬的面孔,当时居然解冻了,眼睛里流溢着暖融融的人情味儿,他箭步向老上校走去,并和他热切地握了握手。
“通常,我给人带去的总是坏消息。”他说,“不过,今天的消息是个例外,他患得并非是麻烦的麻疯病。”
“你说什么?”
“没错。他患的是一种典型的类麻疯,叫鱼鳞癣,属于鳞状皮肤病中的一种,一般会对仪容造成影响,而且相当顽固。然而,它并非不可治愈,更没有任何传染性。是的,福尔摩斯先生,确实是很巧。不过,完全是巧合的原因吗?应该不排除某些未知因素在起作用,或许这个小伙子在接触病人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恐惧心理起到某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畏惧的东西呢?无论如何说,我愿意以我的职业荣誉做担保——哦!夫人晕过去了!我提议肯特先生赶快去护理她,直到夫人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苏醒过来。”
【法律点评】
本故事涉及妨害国境卫生安检疫罪。本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妨害国境卫生安检疫规定,一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当然本故事中的戈弗雷·艾姆思沃斯和其家人把鱼鳞病误认为麻风病不构成本罪。
另一个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詹姆斯·M·多德是否构成非法入侵罪。本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本故事中詹姆斯·M·多德经要求退出时没有拒绝所以并不构成本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生病就恐慌焦虑,一定要正视自己的疾病,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于家人和朋友,以及他人负责的生活态度。
是一个凶恶的魔鬼,我以为他真准备动手。我刚才已经说过,他是一个瘦高而狂暴的老家伙,我尽管并不柔弱,可想要对付他也并非简单。不过,他在暴怒地怒视我数分钟以后,转身离开了。至于我,早上按时搭乘火车走了,我的意思就是马上找到你,听听您的建议并恳求您的帮助,这即是我写信和你约会的原因。
以上,即我的委托人摆在我跟前的问题,聪明的读者朋友可能已看出来,此案解决起来应该并不太困难,因为能解释问题根源的,是非常有限的几个选择答案。然而,这个案子虽然简单,却有不少稀奇有趣的点,因此我就将它记录了下来。现在,我就以自己最常用的逻辑分析法,把可能的答案范围来缩小吧!
“他家的仆人。”我问我的委托人,“总共有几人?”
“据我估算,也就是老管家与他的老婆,他家的生活看上去并不复杂。”
“那么,花园小屋中没有其他仆人了吗?”
“应该是没有。只有那个留胡须的矮个男子权当仆人,因为他的身份看上去要高得多。”
“这一点颇有启发。你是否注意到过,两所房子间送食物的迹象呢?”
“噢,这么一提,我真是记起来了,我曾看到老拉尔夫提一个篮子向平房方向走去,当时我并没和食物联系上。”
“你从当地打探到了什么吗?”
“是的。火车站的站长、村内旅馆主人,我都找他们聊过。不过,我仅是显得很随意地询问他们,是否清楚我的朋友戈弗雷的近况。他们二人全说是去航海周游世界了。还说戈弗雷曾经回到过家,不过很快就外出了,我想,关于他旅行的说法,已被大家普遍地接受。”
“你的猜疑没给他们提吧?”“没有透露。”
“这是明智之举,此事必须调查,咱俩要一起去趟图克斯伯里庄园。”
“今天?”
当时我正忙于了结手头一桩关于修道院公学的案子,这桩案子我的朋友华生讲述过的。同时,土耳其苏丹也委托我办一宗案子,假如耽误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一直到了下周初(我的日记中是如此记载的)我才和詹姆斯·M·多德先生搭伴,赶往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驱车路经伊斯顿区时,我将一位肤色黝黑的,严肃、寡言少语的绅士也接到车上,这是我提前和他约好的。
“这位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向多德说,“请他在场,可能起不到一丁点儿作用,也可能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关于这一点,眼前不必细谈,到时候自然就会明白了。”
相信读过华生撰写的破案记录的读者,对我的做法是不陌生的。我在侦查一宗案件的过程中,从来是不多言也不泄露想法的。多德好像感到有点莫名其妙,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我们三人就一起继续赶路了。我在火车上又询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有意使我们那个同伴听到。
“你说,你清楚地看到窗外你朋友的脸,因此敢确定那即他本人,对吗?”
“是的。他的鼻子贴上了玻璃,灯光恰巧映在他的面孔上。”
“会不会是一个长相和他相像的人呢?”“不可能!的确是他。”
“可他的样子,你又说变了?”
“仅仅是颜色变了。他的脸色是——哦,如何说呢?像鱼肚白,他的肤色变白了。”
“是整个面部都苍白吗?”
“我想应该不是。我看到最清楚的也是最白的地方,是在他的前额,由于额头紧贴着玻璃。”
“你是否喊他的名字了呢?”
“当时,我非常惊讶和害怕,并没叫名字。接下来我便去追他,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但并没有追上。”
我的侦查工作已大致完成,需要的只是把一个小问题搞清楚。我们经过一番路途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我的委托人所讲述的那座神秘的庄园,老管家拉尔夫为我们开的门。因为我将马车已经全天租下,就请我的老朋友暂时先在车上坐着,等到我们请他时再下车。拉尔夫这个身材矮小、皱纹横生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色上衣与灰点裤,特别之处仅有一点,那就是他手上戴着黄手套,一发现我们到来,他立刻脱下手套放到门厅桌上了。正如我朋友华生所说的,我这个人具有异常灵敏的感官,当时室内隐约有一种带刺激性的气味,它好像就是从门厅桌子上散出来的。我转身将帽子放到桌上,顺手故意又将帽子掉到了地上,而后弯下身子去拾我的帽子,我的鼻子趁机凑近手套一英尺远。的确,这股仿佛柏油的怪味,真的是那手套上散发出来的。侦查已完毕,我来到了书房。哦,我本人写记录就如此直白,的确不够高明!华生笔下的故事总是那么引人入胜,恰是隐去这些环节的缘故吧!
上校不在房间里,可听到拉尔夫的通报后,他风风火火地迅速赶来了。我们远远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他仓促、沉重的脚步声。他猛然推开门冲了进来,但见他胡须、眉毛、眼珠在瞬间,几乎全都竖立了起来,果真是一个极少见的凶狠的老顽固,他的手里握着我们的名片,发狠地用力一撕就扔在地上,而且还用脚踩踏。
“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你这个吃饱了没事干专爱多管闲事的混球,我不许你登我的门槛!我绝不允许你再来我家,假设你一意孤行胆敢再来的话,我就会毫不客气地行使我使用暴力的权力,我一定会枪毙了你!我坚决让你当场毙命!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也给你相同的警告,我明白你的可耻工作,你的本事尽管去其他地方显摆,我这里不会为你提供舞台的。”
“我不能走。”我的委托人态度坚决地说,“除非我的好朋友戈弗雷亲口对我说,他的自由没被任何人所控制。”
这个时候,这位盛怒的主人按了一下铃。
“拉尔夫。”他严厉地命令道,“立刻去给本地警察局打电话,告诉他们有贼,请他们马上派两名警察过来。”
“请稍等片刻。”我急忙说道,“多德先生,你应当清楚上校是有权利的,我们的确没权进入他的私人住宅,但另一方面,他也应当明白你的行动彻底缘于对他儿子的关心。我冒昧地说,假如许可我与上校谈上5分钟的话,我能让他改变对此事的观点。”
“我是不易被改变的。”老上校说,“拉尔夫,还不快去执行命令快打电话!你还等什么?”
“不行!”我说着就向门上一靠,“如果警察来干涉的话,反而会引来你所惧怕的结局。”我取出笔记本草草写了一个字,然后撕下那页纸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之所以前来的原因。”
他久久地凝视着纸条,脸上的表情完全被惊讶笼罩。
“你……你是如何知道的?”他猝然无力地说着,身子沉重得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
“我的职业就是还原事情的真相,把一切事情搞清。这是我的业务所在。”
他坐在那里沉思着,瘦削的手摸着乱糟糟的胡须,最后,他终于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如果你们执意要见戈弗雷,那就见好了,这事不关我的责任,是你们逼迫我做的。拉尔夫,去通知戈弗雷与肯特先生,5分钟后我们就到。”
我们5分钟之后,已穿过了花园小路,走到了那神秘小屋前,门口站着一位蓄胡须的矮个男人,他满脸都是异常诧异的神情。
“上校,这真的是太突然了。”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肯特先生,我确实毫无办法,人家逼迫我们这么做,戈弗雷在吗?”
“是的,他就在里边。”他说着,转身带领我们来到一间宽敞的屋子,室内的陈设很简单,一个背向着壁炉的人站在那儿。一看到那个人,我的委托人马上激动地蹿上前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我的朋友,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可是对方急忙挥手让他后退。
“别碰我,吉米!别走近我!不错,你十分惊讶!我和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一等兵艾姆思沃斯,已经判若两人了,是吧?”
他的面容的确是不太正常。但不难看出,他曾经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得黑黑的帅小伙。可是现在,他那黝黑的皮肤间夹杂着一些怪异的白斑,这让他的肤色看上去白得古怪。
“这即是我拒绝会客的原因。”他痛苦的声音发颤地说道,“对于你,我倒是没什么,可无须你的同伴,我明白你本意是好的,可这样反而会对我不利。”
“戈弗雷,我仅是希望能确知你是平安无恙的。那晚你向我窗内看时,我发现了你,后来我就非常担心,感觉你似乎出了什么事情,就执意要将情况搞清楚。”
“老拉尔夫对我说你来了,我控制不住想要去看看你,我觉得不被你发现才好,后来我听到了你在开窗子,我不得不立刻跑回小屋。”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又何必如此?”
“说清楚此事并不困难。”他说着,燃上了一支香烟,“你应该没有忘记,那天清晨发生在布富思普卢的战斗吧,在彼勒托里亚外的铁路西线上,你是否听说我负伤了?”
“是的,但是不清楚具体情况。”
那里的地势恶劣,我们有三个人和本部失去了联络。有安德森、辛普森——就是习惯称呼成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另外一个就是我。当时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可是他们狡猾地潜伏起来了,并偷偷地将我们三个人包围了。他们二人不幸被当场击毙,我的肩膀被猎枪般的子弹击中,然而我还是竭尽全能爬上了马,跑了数里路之后,我因为昏过去而从马上掉了下去。
等到我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周围的天空已经暗下来了,我努力挣扎着站起来,感到浑身非常无力而虚弱。这时候,我惊讶地望到不远处就有一座房子,很大的房子,有着南非式的游廊以及很多窗户。当时天气非常寒冷,夜晚袭来时可以让人冻僵的寒冷,你是清楚的。那种冷简直让人厌恶、无法忍受,根本不像是明快爽利的霜冻,我直感到被彻骨的寒冷袭击,而且马上就会被击倒,最后的希望就是尽全力走到那所房子里去。我用尽自己身上所有的力气站起来,一步步拖着脚步,因为我当时差不多已失去知觉,我只恍惚地记得爬上台阶,走入一个敞得很开的门,来到一间摆放着几个床铺的大房间,就一头倒在了其中的一张床上,嘴里还庆幸地哼了一声。床上的被子并没有叠着,而是已经摊开,可我真的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将那被子向自己颤抖的身上一拉一裹,就睡过去了。
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晨,迎接我的不是一个崭新的健康世界,而是一个恍如噩梦般的世界,非洲的阳光透过没有帘的大窗户射进室内,让这间刷成白色的大宿舍显得很明亮。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到我眼前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就在我的跟前,居然站着一个脑袋硕大的像鳞茎球一般的人,而且他的个子矮得像个侏儒,嘴巴里冒泡般急切地说着荷兰语,同时在空中胡乱挥舞着一双变形而丑陋的手,就在他身后站着一帮人,可是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一个个长得歪七扭八、臃肿变形,他们对眼前发生的情况,好像感觉很有趣,因为这些妖怪一般的人全发出刺耳的声音大笑着。
看情况,他们全不懂英语,可是情况又必须解释清楚,由于那个大脑袋人愈说愈烈,已经开始怪叫着用他变形的手揪起我向下拽,我的血液直从伤口外溢,可他全然不顾。这个怪物力气出奇地大,如果不是一位年长的负责人,被室内的嘈杂声吸引过来,我真不清楚自己会被他折腾成啥样子。那位年长者用荷兰话责备了几句,那揪我的人便躲开了,而后那位年长者转向了我,他瞪大吃惊的眼睛盯着我。
‘这里,你怎么会跑来的?’他的语气里满是诧异不解地问道,‘请不要动!我明白你已疲惫至极,你肩膀的伤口需要及时医治,我是一名医生,马上会叫人替你包扎。但是,年轻人!你在这里或许还不如在战场上,多少更安全一些。你现在待的地方是麻疯病院,你居然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了一宿。’
吉米,我还有必要说其他的吗?因为战火逼近,这些病人提前一天全疏散了。第二天,因为英军赶来,病人们又被这位医务主任送回了医院。他说,虽然他自恃自己有足够的免疫力,可是,他也没有胆量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就像我做的那样。后来,我被他安置在一个独立的病房内,进行精心地护理,大概一周之后,我便被送到了彼勒托里亚总医院。你瞧,我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当然,我幻想着可以侥幸,可是当我赶回家之后,这些恐怖的症状就在我可怜的脸上出现,我最终没能逃脱受感染的厄运。朋友,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只有住在一所僻静的、没有任何邻居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绝对值得信赖的仆人。肯特先生是我们聘请的一名外科医生,他愿意为我们保留这个秘密,也愿意陪我一起住。我想,也只有如此处理最简单了。否则,就是另一条极为恐怖的路:和一批陌生人在一起,被终身禁锢,永远与世隔离。然而,这一切务必绝对保密,不然,就算是在这穷乡僻壤之地,也很可能会引发群众哗然,迟早会将我扭送到麻疯病院里去。吉米,即使你也不可以说,我父亲今天怎么会让步的,我的确是搞不清楚。
老上校于是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促使我不得不让步的。”说着,他把我递给他的纸条打开了,上面赫然写着‘麻疯’二字。
“我想,他既已了解了这么多,那最安全的方法还是让他全知道的好。”
“的确如此。”我说道,“这样做谁能肯定毫无益处呢?看上去,就肯特医生一个人医治过病人。请不要见怪,请问先生是否是治疗此病的专职医生?根据我的了解,这属于一种热带或是亚热带疾病。”
“我具备一名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儿不悦,板起面孔说道。
“先生,我并不怀疑你的能力,可是我认为在该病例上,如果可以听一听会诊意见,将是对医治很有帮助的,我想你避开会诊,是担心引来压力而让你交出病人。”
“的确如此。”老上校插话说。
“这一点我早预料到了。”我解释说,“今天,我还带来一位同行朋友,他的谨慎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我曾经帮他做过一些小事儿,所以他本次来不是作为专家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提供他的宝贵意见,他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我的话音一落,只见肯特先生的脸上就流露出隐藏不住的惊喜,仿佛是一名新获升的下级军官,即将会见到首相一样。
“我倍感骄傲。”他小声而虔诚地说道。
“那么,我就把詹姆斯爵士请到这里来了,他现在正在门外马车内等候。上校,关于我们,不妨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一下解释。”
在这种精彩时刻到来之时,哦,就显示出我好朋友华生的重要性了。对于我的侦查艺术,他总是善于使用得体的提问或各种疑问的词语来渲染,我那些原本仅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结果常常被他夸张成奇迹,但你看着一定舒服而充满趣味。现在轮到由我本人叙述,就无人来捧场了。我只能笨拙地完全照实讲述,就好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面对眼前的几个听众讲述的,其中还有戈弗雷的母亲。
我说道:我的方法就建立在这种假设上面:当所有不可能的结论被你全部剔除以后,那余下来的无论是多么不可思议,也无可否认的就是事实。那余下的也或许是几种解释。假如是这样,那就需要不断地去加以证实,直到剩下最后一种依据充足的解释。我们现在就采用这种办法,对当前的案子进行研究。一开始,用于说明儿子被他父亲隔离或禁锢在庄园小屋里的原因,摆在我面前的可能解释有3种:他是因为犯罪而逃避;或因为精神失常而不想去疯人院;或是因为患了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此外,我就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了。接下来,就是把这几个结论进行对比鉴别筛选。
首先,犯罪之说成立不了。因为我很清楚本地区,并没出现未破获案件的犯罪报告。假如说真是未被察觉的犯罪,那么,从家族利益出发,他肯定会被送得远一些,或是送到国外,而一定不是藏在家里,因此,这条思路被我排除了。
其次,是精神失常了,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小屋内的另外一个人很可能是看守人,他出门之后就将门倒锁,这就加强了这个假设,表示他应当是被强行禁闭。可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强制并不是很严格,不然这个小伙子不可能跑出来去偷看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经考证论据,譬如向你询问肯特先生看的是哪种报纸,假如是《柳叶刀》、《英国医学杂志》之类的,那就可以帮助我更清晰地思考了。可是,精神患者在家里,只要是有医生陪同并上报给当局,是合法的事情。那么,这般拼命保密到底为了什么呢?所以,精神失常的设想也无法成立。
最后的第3种可能,看上去尽管稀奇,但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在南非麻疯病是很常见的病,因为一场特殊的机遇,这个小伙子有可能被感染上了。如此一来,他的家人处境就相当尴尬了,因为他们不忍心将自己的孩子交到麻疯病院遭受隔离。然而,为了不让消息外漏,免遭当局的干涉,那么只有严守秘密。假如可以拿出适当酬金,要找一位忠实的大夫照顾病人是不难办到的,在夜晚也毫无理由阻止病人出来,这种病的一般症状即是肤色变白。从以上某些奇怪的现象分析来看,这个假设是很有说服力的,以至于让我真的将它作为已获得证实的事情来行动了。在我刚进入这里时,发现为小屋送饭的管家手上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我一点疑点没有了。先生,我只写了两个字,向你挑明你的秘密已被发现,我选择写而不是说,是因为希望向你证明,我的谨慎你完全可以放心。
就在我的这番阐释将要结束时,书房的门一下子开了,那位德高望重的著名皮肤病专家被引进屋来,他那庄重如严冬的面孔,当时居然解冻了,眼睛里流溢着暖融融的人情味儿,他箭步向老上校走去,并和他热切地握了握手。
“通常,我给人带去的总是坏消息。”他说,“不过,今天的消息是个例外,他患得并非是麻烦的麻疯病。”
“你说什么?”
“没错。他患的是一种典型的类麻疯,叫鱼鳞癣,属于鳞状皮肤病中的一种,一般会对仪容造成影响,而且相当顽固。然而,它并非不可治愈,更没有任何传染性。是的,福尔摩斯先生,确实是很巧。不过,完全是巧合的原因吗?应该不排除某些未知因素在起作用,或许这个小伙子在接触病人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恐惧心理起到某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畏惧的东西呢?无论如何说,我愿意以我的职业荣誉做担保——哦!夫人晕过去了!我提议肯特先生赶快去护理她,直到夫人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苏醒过来。”
【法律点评】
本故事涉及妨害国境卫生安检疫罪。本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妨害国境卫生安检疫规定,一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当然本故事中的戈弗雷·艾姆思沃斯和其家人把鱼鳞病误认为麻风病不构成本罪。
另一个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詹姆斯·M·多德是否构成非法入侵罪。本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本故事中詹姆斯·M·多德经要求退出时没有拒绝所以并不构成本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生病就恐慌焦虑,一定要正视自己的疾病,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于家人和朋友,以及他人负责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