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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栗部落的战士小花并没有故乡的概念,出生地, 她却是能听懂的。
当她呱呱坠地, 当她懵懂地睁开眼睛, 当她第一次学会行走、奔跑, 她的世界就是草原上的这方天地;春天烂漫的花朵, 夏秋季节或甜美或苦涩的果实, 冬季连天的大雪,并不全是美好得让人怀念的东西,但却是构成她生命记忆的重要部分;就算她并不懂得太复杂的大道理, 也没有看到超出生活区域的眼界,但她知道她生长在这片天空下,是这块大地馈赠了让她的生命得以延续的一切。
这是最质朴最本能的,连思想单纯、阅历单薄的雪狼人也能理解的情感。
蚂蚁会眷恋它的巢穴, 兔子知道自己出生在哪个地洞,雪狼族身为智慧种族, 又怎么可能理解不了呢?
当某个人以共同的故乡为联系,将她的生命记忆与许许多多的人连在一起, 提出了故乡共同的人理应守望相助、互帮互助的概念,传达这种思想的人又确实是这样行事的, 她怎么可能不受到感染呢?
红叶看见小花变得亲近的眼神便知道她被自己说的话打动了,这并不出乎红叶的意料, 因为她自己也非常喜欢这种说法、这样的思想也给了她的力量,不由得将阿云对她、对部族中的所有人都说过的话以自己的理解娓娓道来。
一开始围着红叶的只有小花和离他们比较近的人,到后来, 围着红叶的人越来越多,几乎所有栗部落的成年族人都围在了她们身边。
话语,是有力量的,因为话语能将思想传达给他人,而思想,本就是力量之源。
尖酸刻薄的讽刺会让人受伤,善意夸赞的词句会让人充满自信,这是颠破不破的真理,红叶将她的思想传达给别人,不知不觉中便完成了思想的传递,也是力量的传递。
能够获得大众认同的思想将人群联系在一起,便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去完成他们共同的目标;这样的群体在地球现代时间线上,被称之为政党,组织,团体,这样的思想,被称之为组织纲领。
要说服别人跟自己团结,拿出来的思想纲领就得有群众基础、有大众认同性,还要简单得可以让牛角都听得懂——咱们的出生地都是草原,草原就是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要建设发展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想要让草原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富强,所以我们要互帮互助,尽自己的能力让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都能过得好一点。
这么一个牛角都能理解认同的理论指导、思想纲领,由红叶这个身体力行将其实行的人说出来,又有栗部落的两名打工战士佐证——火炎部族不但接受了草根部落,还接受了人类、猫族、地精与灰矮人,前者还罢,后者的存在奏是火炎部落胸怀宽广、不但能说动人的话还能将其落实的如山铁证——就算是眼见为实的务实风格深入骨髓的栗部落雪狼人,对于红叶说出来的话也不可能再有任何质疑。
在听红叶介绍了一番他们部落为了养活尽可能多的人口而耗费绝大苦心耕耘土地、种植出不输给牛头人的粮食和牧草后,栗部落的人面现向往之色,小花更是忍不住道:“我还以为只有牛头人能够种植出麦和稻,原来我们雪狼族也可以做到啊?”
红叶笑着用力点头:“那当然了,虽然开始时很辛苦,我们都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但大地是公平的,草原是公平的,付出了汗水就会有回报。”她笑着看向挤过来凑热闹的阿雁,“对吧阿雁,你们今年春天时也帮忙翻耕了土地,我们一块儿将大地改变成适合耕种的形态,播了种,粮食就长出来了。”
“恩恩!”阿雁被这么多的族人盯着看感觉特别好,满面红光地,“我们当时可辛苦了,拖着那个很重的铁三角在地上爬,到了晚上的时候累得全身都在痛。过了两个月,那些土地上就长出来好多好多的牧草,收割了很多很多呢,比我们部落往年用一整个秋天的时间积攒起来的牧草还要多!”
栗部落的人同声抽气……这也太惊人了!
红叶笑着补充道:“那只是第一茬收割的产量,到下雪前可以收四茬,这还是我们人手比较少,就算有阿雁他们帮忙也没法儿开出更多田地的缘故,因为实在是照顾不过来了。”
栗部落的人再度抽气,开始开动脑筋想象四倍于他们一整个秋季积攒数量的牧草到底能有多少……奈何他们没学过数学,实在是想象不出来。
“如果你们的人更多一些的话,那岂不是说你们部落的粮食和牧草永远都用不完?”小花不无羡慕地道。
“其实现在就已经不缺粮食和牧草了,只是没法儿种出更多,也没有人手运出来帮助那些缺少粮食越冬的部落。”红叶笑着拍了下大腿,“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一步一步来了。”
小花心中一动,看了看周围的族人,没有说话。
当晚红叶等人留在栗部落过夜,小花等到红叶等人睡下,便将留守部落的三名战士和阿雁、她的伴侣都找过来,跑到部落外的山壁下偷摸议事。
“阿雁,阿天,你们说,火炎部落接受了草根部落,又接受了其他部族,那么我们呢,他们会接受吗?”
阿雁一脸茫然,小花的伴侣阿天倒是没有意外她会有这样的想法,点头道:“这个想法我也有过,也和阿栗提过,阿栗有些动心,但他没有同意。”
一听族长居然不认同,小花愣了下:“为什么阿栗不同意?”
“是啊,为什么?”阿雁也跟着问。
阿天犹豫了下:“火炎部落……很辛苦,他们从不需要担心食物不够,但他们确实从早到晚都在干活儿,我们还听大河说过,就算是下雪的日子,也没有休息的时候……阿栗担心大家不适应。”
“这是什么蠢话!饿肚子都可以忍受,反倒是累一点就接受不了?”小花顿时眼睛一瞪,“阿栗在犯什么傻,这样的理由我们不接受。”
另外三名留守战士齐齐点头,很不认同地纷纷出声:“阿栗在想什么呢,每年冬天后半截大伙儿都只能吃个半饱,如果干活儿就能换到吃饱,傻瓜才会拒绝呢。”
“就是,你们不也说他们有更好的屋子,丁点儿都不用担心幼崽会被冻坏吗?不会冻又不用饿,干点活儿算什么。”
“阿栗怎么会说这种蠢话啊?”
阿天也不好说,只能朝小花求救似的干笑。
雪狼人的伴侣确实是可以心灵相通的,一见阿天这个表现,小花就知道为啥栗族长不同意了……理所当然地,这名栗部落最强的战士脸都黑了:“咱们部落八个战士,阿雁也算,现在六个坐在这儿,大家表决好了,同意去火炎部落的都点头。”
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淳朴的管理办法,雪狼人在内部有争议的时候也会采取……在场的六名战士中小花算是比较靠谱、有远见的人,阿天跟伴侣一条心,阿雁早就喜欢上火炎部落的生活方式了,另外三名战士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全员通过。
“那就这样办,天亮后,我们召集族人跟大家说这事,然后我们就收拾好东西,带上我们的牛羊和夏天时割下来的羊毛,去找火炎部落跟他们融合。”小花拍板道。
雪狼族的族长在传统上以年长者为最优选择,栗部落的族长就是他们部落里最年长的人,将近六十岁。但年龄并不代表能力和责任感,当发现融入别的部落也是不错的选择时,阿栗会担心他的个人地位受到影响犹豫不决,战士们就没有这样的顾忌……从来没有兴趣去赌人性、考验人性的萧云暗搓搓把栗族长安排到另外一支队伍里,这才促成了栗部落首先投靠的局面。
其他的部落,就没有这么顺利了。当羽的队伍挥手与另一个部落告别时,他们走了很远,这个部落的人还在激烈地讨论应不应该全族投奔。倒不是说这个部落的族长私心大到不甘于当鸡窝里的草头王,而是对于抛弃现有的稳定去选择未知的生活方式时,就算是整体比较蠢萌的雪狼人也没有那么容易下定决心。
两只以不同路线出发的队伍在秋天里各自途经了数量不等的部落,红叶也罢,羽也罢,都以近似的描述方式将火炎部落的思想纲领传达了出去,有的部落犹豫不决,有的部落选择观望,有的部族下定决心,在这层林尽染、北雁南飞的日子里全族踏上离家之路——既然草原就是故乡,那么住在故乡的这一边和故乡的那一边有什么区别呢?若能让族人过上更好、更稳定的日子,那么搬离原有的家园也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
在这些选择投奔的部落中,最显眼的是一个猫族部落。
这个猫族部落的总人口有二百来人,原来的住址位于火炎部落东南面九十多公里外,被火炎部落选作泄洪出海口的峡谷的另一边。
羽的队伍第一次来到这个部落时,警惕的猫族观察了羽的队伍两天确认他们没有危险才准许他们进入部落内;当羽的... -->>
第九十二章
栗部落的战士小花并没有故乡的概念,出生地, 她却是能听懂的。
当她呱呱坠地, 当她懵懂地睁开眼睛, 当她第一次学会行走、奔跑, 她的世界就是草原上的这方天地;春天烂漫的花朵, 夏秋季节或甜美或苦涩的果实, 冬季连天的大雪,并不全是美好得让人怀念的东西,但却是构成她生命记忆的重要部分;就算她并不懂得太复杂的大道理, 也没有看到超出生活区域的眼界,但她知道她生长在这片天空下,是这块大地馈赠了让她的生命得以延续的一切。
这是最质朴最本能的,连思想单纯、阅历单薄的雪狼人也能理解的情感。
蚂蚁会眷恋它的巢穴, 兔子知道自己出生在哪个地洞,雪狼族身为智慧种族, 又怎么可能理解不了呢?
当某个人以共同的故乡为联系,将她的生命记忆与许许多多的人连在一起, 提出了故乡共同的人理应守望相助、互帮互助的概念,传达这种思想的人又确实是这样行事的, 她怎么可能不受到感染呢?
红叶看见小花变得亲近的眼神便知道她被自己说的话打动了,这并不出乎红叶的意料, 因为她自己也非常喜欢这种说法、这样的思想也给了她的力量,不由得将阿云对她、对部族中的所有人都说过的话以自己的理解娓娓道来。
一开始围着红叶的只有小花和离他们比较近的人,到后来, 围着红叶的人越来越多,几乎所有栗部落的成年族人都围在了她们身边。
话语,是有力量的,因为话语能将思想传达给他人,而思想,本就是力量之源。
尖酸刻薄的讽刺会让人受伤,善意夸赞的词句会让人充满自信,这是颠破不破的真理,红叶将她的思想传达给别人,不知不觉中便完成了思想的传递,也是力量的传递。
能够获得大众认同的思想将人群联系在一起,便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去完成他们共同的目标;这样的群体在地球现代时间线上,被称之为政党,组织,团体,这样的思想,被称之为组织纲领。
要说服别人跟自己团结,拿出来的思想纲领就得有群众基础、有大众认同性,还要简单得可以让牛角都听得懂——咱们的出生地都是草原,草原就是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要建设发展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想要让草原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富强,所以我们要互帮互助,尽自己的能力让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都能过得好一点。
这么一个牛角都能理解认同的理论指导、思想纲领,由红叶这个身体力行将其实行的人说出来,又有栗部落的两名打工战士佐证——火炎部族不但接受了草根部落,还接受了人类、猫族、地精与灰矮人,前者还罢,后者的存在奏是火炎部落胸怀宽广、不但能说动人的话还能将其落实的如山铁证——就算是眼见为实的务实风格深入骨髓的栗部落雪狼人,对于红叶说出来的话也不可能再有任何质疑。
在听红叶介绍了一番他们部落为了养活尽可能多的人口而耗费绝大苦心耕耘土地、种植出不输给牛头人的粮食和牧草后,栗部落的人面现向往之色,小花更是忍不住道:“我还以为只有牛头人能够种植出麦和稻,原来我们雪狼族也可以做到啊?”
红叶笑着用力点头:“那当然了,虽然开始时很辛苦,我们都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但大地是公平的,草原是公平的,付出了汗水就会有回报。”她笑着看向挤过来凑热闹的阿雁,“对吧阿雁,你们今年春天时也帮忙翻耕了土地,我们一块儿将大地改变成适合耕种的形态,播了种,粮食就长出来了。”
“恩恩!”阿雁被这么多的族人盯着看感觉特别好,满面红光地,“我们当时可辛苦了,拖着那个很重的铁三角在地上爬,到了晚上的时候累得全身都在痛。过了两个月,那些土地上就长出来好多好多的牧草,收割了很多很多呢,比我们部落往年用一整个秋天的时间积攒起来的牧草还要多!”
栗部落的人同声抽气……这也太惊人了!
红叶笑着补充道:“那只是第一茬收割的产量,到下雪前可以收四茬,这还是我们人手比较少,就算有阿雁他们帮忙也没法儿开出更多田地的缘故,因为实在是照顾不过来了。”
栗部落的人再度抽气,开始开动脑筋想象四倍于他们一整个秋季积攒数量的牧草到底能有多少……奈何他们没学过数学,实在是想象不出来。
“如果你们的人更多一些的话,那岂不是说你们部落的粮食和牧草永远都用不完?”小花不无羡慕地道。
“其实现在就已经不缺粮食和牧草了,只是没法儿种出更多,也没有人手运出来帮助那些缺少粮食越冬的部落。”红叶笑着拍了下大腿,“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一步一步来了。”
小花心中一动,看了看周围的族人,没有说话。
当晚红叶等人留在栗部落过夜,小花等到红叶等人睡下,便将留守部落的三名战士和阿雁、她的伴侣都找过来,跑到部落外的山壁下偷摸议事。
“阿雁,阿天,你们说,火炎部落接受了草根部落,又接受了其他部族,那么我们呢,他们会接受吗?”
阿雁一脸茫然,小花的伴侣阿天倒是没有意外她会有这样的想法,点头道:“这个想法我也有过,也和阿栗提过,阿栗有些动心,但他没有同意。”
一听族长居然不认同,小花愣了下:“为什么阿栗不同意?”
“是啊,为什么?”阿雁也跟着问。
阿天犹豫了下:“火炎部落……很辛苦,他们从不需要担心食物不够,但他们确实从早到晚都在干活儿,我们还听大河说过,就算是下雪的日子,也没有休息的时候……阿栗担心大家不适应。”
“这是什么蠢话!饿肚子都可以忍受,反倒是累一点就接受不了?”小花顿时眼睛一瞪,“阿栗在犯什么傻,这样的理由我们不接受。”
另外三名留守战士齐齐点头,很不认同地纷纷出声:“阿栗在想什么呢,每年冬天后半截大伙儿都只能吃个半饱,如果干活儿就能换到吃饱,傻瓜才会拒绝呢。”
“就是,你们不也说他们有更好的屋子,丁点儿都不用担心幼崽会被冻坏吗?不会冻又不用饿,干点活儿算什么。”
“阿栗怎么会说这种蠢话啊?”
阿天也不好说,只能朝小花求救似的干笑。
雪狼人的伴侣确实是可以心灵相通的,一见阿天这个表现,小花就知道为啥栗族长不同意了……理所当然地,这名栗部落最强的战士脸都黑了:“咱们部落八个战士,阿雁也算,现在六个坐在这儿,大家表决好了,同意去火炎部落的都点头。”
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淳朴的管理办法,雪狼人在内部有争议的时候也会采取……在场的六名战士中小花算是比较靠谱、有远见的人,阿天跟伴侣一条心,阿雁早就喜欢上火炎部落的生活方式了,另外三名战士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全员通过。
“那就这样办,天亮后,我们召集族人跟大家说这事,然后我们就收拾好东西,带上我们的牛羊和夏天时割下来的羊毛,去找火炎部落跟他们融合。”小花拍板道。
雪狼族的族长在传统上以年长者为最优选择,栗部落的族长就是他们部落里最年长的人,将近六十岁。但年龄并不代表能力和责任感,当发现融入别的部落也是不错的选择时,阿栗会担心他的个人地位受到影响犹豫不决,战士们就没有这样的顾忌……从来没有兴趣去赌人性、考验人性的萧云暗搓搓把栗族长安排到另外一支队伍里,这才促成了栗部落首先投靠的局面。
其他的部落,就没有这么顺利了。当羽的队伍挥手与另一个部落告别时,他们走了很远,这个部落的人还在激烈地讨论应不应该全族投奔。倒不是说这个部落的族长私心大到不甘于当鸡窝里的草头王,而是对于抛弃现有的稳定去选择未知的生活方式时,就算是整体比较蠢萌的雪狼人也没有那么容易下定决心。
两只以不同路线出发的队伍在秋天里各自途经了数量不等的部落,红叶也罢,羽也罢,都以近似的描述方式将火炎部落的思想纲领传达了出去,有的部落犹豫不决,有的部落选择观望,有的部族下定决心,在这层林尽染、北雁南飞的日子里全族踏上离家之路——既然草原就是故乡,那么住在故乡的这一边和故乡的那一边有什么区别呢?若能让族人过上更好、更稳定的日子,那么搬离原有的家园也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
在这些选择投奔的部落中,最显眼的是一个猫族部落。
这个猫族部落的总人口有二百来人,原来的住址位于火炎部落东南面九十多公里外,被火炎部落选作泄洪出海口的峡谷的另一边。
羽的队伍第一次来到这个部落时,警惕的猫族观察了羽的队伍两天确认他们没有危险才准许他们进入部落内;当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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