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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qg34.org,一塌糊涂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正文036-050  36

    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出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个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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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300元买的名牌leecooper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就陪伴着她。她一个月挣300元左右,演出补助好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条身体,在舞台上灵巧地做出各种动作换来的,总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头发稀疏,黄白相间,眉毛用镊子拔成细细的一线,作为一个时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员,连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着剧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干净,黄皮肤,走路轻快,嘴里的牙齿像一块块傲然伸出的参差不齐的小小墓碑,脸上带着被狗咬伤后痊愈的细小疤痕,以及同学用铅笔扎破后又长好的黑印儿,她的腰肢纤细,手指柔软得能向手背弯过去,她在夏天喜爱穿长长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裤,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总之,17岁的嗡嗡是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阵轻风吹到人间的。

    38

    那时小春已经把嗡嗡分发给我,可我却还未认领,我随着他一起去剧团找菲菲,时常碰见嗡嗡,还碰见很多与嗡嗡一起分到团里的姑娘,不用说,我眼花缭乱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错了事后后悔,与此同时,小春倒是目标明确,他开着他的旧夏利,带着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剧团跑,一进去便扎进菲菲的宿舍,弹起吉它,唱着流行歌,对着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泼好动,说话罗唆,耐心细致,与小春脾气十分和适,小春当时迷恋艺术,当然是通俗艺术,包括外国电影与中国摇滚,凡与艺术有关的事物无不令他动心,菲菲会跳舞,在他眼里简直就是高雅艺术,他最爱坐在练功房,看着菲菲排练,觉得档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与其他姑娘们的舞姿搅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时,小春便与她说话,趁机请她吃午饭或晚饭,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饭他也愿意请,一次两次三次,他把菲菲带到我那里,聊艺术,聊生活,看录像,一星期后,他把菲菲从我这里带走,带到另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认为那里适合乱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乱搞要求,菲菲认为,自己一个处*女就这么**恐怕有点不太合适,便拒绝了,小春便坚持不懈地提出请求,菲菲再一想,反正处*女早晚要**,也就委婉地答应了,据小春向我介绍,菲菲是这么答应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给灌醉了你再――"

    这种答应法不幸刺伤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认为自己只请求与菲菲乱搞,可没请求过菲菲喝醉后再乱搞,他认为菲菲提出的办法不合适,因为他在其中扮演一个处*女诱奸犯的角色,虽然这角色是处*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绝,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总是考虑做完后怎么讲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后被说成是一个擅长诱奸处*女的人,他认为那样太丢人――总之,这件事情拖来拖去,两人拉拉扯扯前后有那么一个钟头,我想小春最后还是与菲菲达成了一致,像一切处*女一样,菲菲事后要求小春不要把这件事讲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样,小春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至少他把这事告诉了我,而且是怀着内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胜利的消息告诉了我,从电话里的声音看来,我认为他发一笔意外之财也没这么高兴过。

    于是,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菲菲与小春好了――你用不着问是怎么好了,反正,他们就是好了,就如同一个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这个人喝好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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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菲菲好了之后,小春忽然对我产生了一种负疚感,我认为,只有好朋友之间才可能产生这种负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块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夹走,猛地吞进肚里,事后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他便对我说道:"怎么着,你还没吃啊?"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负疚感油然而生,这至少证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种性格使他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这样,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会这样,他会对自己的嗅蜜本领一通吹嘘之后,立刻断定没嗅上的人是笨蛋。

    40

    由于小春的负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处,特别是在他与菲菲不久以后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这种朋友,他帮你忙和麻烦你的时候都干脆利落,我不知他为什么放着自己另一个专门用来乱搞的房子不用,而带着菲菲住到了我这里,我当时正在搞写作,没想到问他这个问题,现在我猜测这件事可能与小春的虚荣心有关,他认为找一个搞艺术的姑娘就应该住到搞艺术的朋友那里去,于是,情况越发对我有利,因为他们住了不久,我发现,不仅小春对我的负疚感没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对我产生了负疚感,这让我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当然这件事还得从头讲起。

    41

    一天晚上,小春带着菲菲敲门进入我的房间,坐稳后问我,能不能在我这里借住一宿,我说没问题,我有一张多余的单人床,我们三个人动手把床装好,放在厅里,他们俩当晚就睡在那里,第二天晚上他们仍睡在那里,第三天还睡在那里,然后就天天睡在那里,我是说,我们三个人住在了一起,我还要再三说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次他的仗义表现在一些生活细节方面,比如:他们从未在夜半乱搞大喊大叫,令我想入非非,他们永远督促我认真写作,连他们看录像时都放低音量,把门关上,他们在两人不和时也未大吵大闹,只是相互盯着对方,没完没了地看来看去,他们在我的小屋里悄无声息地生活。

    当然,我们三个人时常在一起玩儿,在我不写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录像,去饭馆吃饭,或是干脆在家做饭,我擅长做饭,菲菲擅长洗碗,小春擅长在外面吃饭时请客,总之,我们三人处得不错,彼此相安无事。

    有一阵儿,小春与我迷上了打台球,我们天天到台球厅打台球,每晚以100元做为赌注,赌赢的钱用来上街买录像带,我得说,那一段儿,我与小春的台球技艺进展神速,通常一小时打十几局,往往对方还未打满三杆另一方就已取胜,不幸的是菲菲,她特别爱玩,而我们俩借口她水平太差总让她在一边看着,日久天长,连菲菲都说,应该给我找一个女朋友,好在我们打台球时陪着她玩。何况,菲菲认为,住在我那里最好是为我做点事情,力所能及的,也就是介绍女朋友给我,我对菲菲这一建议十分赞成,甚至与小春一起海阔天空地想到了以后,连试试男女混居的生活方式都妄想过了。

    42

    于是,菲菲开始张罗着为我介绍女朋友,当然,就在她的同学里选择。

    我事先声明,我对找姑娘有个标准,那就是尽量去找那些有男朋友的,这么干对别人来讲十分缺德,但对我来讲却十分方便,我认为,在寻找异性伴侣方面,不应当过多地考虑别的男人,因为你既不想得到他,也不想与他有什么关系,相反,你倒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因此,考虑他无非是想使事情复杂化,而且公共道德也不应是障碍,因为这其实只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我就是后到了,夹个塞儿又怎么啦,有能耐你把我轰出去呀?另外,试想如果在这方面大家都怀抱利他主义相互谦让,说什么"这姑娘还是你操吧,我无所谓",想必更不自然。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女子有了更多的权利,使她们可以自己做主,以前这件事不仅要征得她的同意(这已十分困难),还须与她的伴侣商量(这更令人望而却步),弄不好还要来一场回到远古时代的决斗,只不过把古猿的徒手互殴改成两人各持凶器,我认为那样不仅增加了伤亡的可能性,还十分不便,更何况,这使得事情绕得弯子太大,你本想弄到一个姑娘,没想到却参与了一起暴力活动。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我认为,像特洛伊战争那样原始愚昧的暴力活动越少越好,现代海伦出于虚荣心也许会盼着时光倒流,回到希腊,但现代男子可不会轻易上当,他们学精了,他们学会了尊重女性,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至于为什么我宁愿找有男朋友的姑娘而不愿找那种似乎更易到手的女光棍呢?那取决于我个人的分析,我想,最好我还是把理由列出来吧,这样看着清楚。

    理由如下:

    首先,单身姑娘之所以单身,我想定有原因,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想这种人还是少惹为妙,最起码,在你弄到她之后,少了一个物归原主的机会,你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原主,因此只能自己扛着,我可不想扛,扛个姑娘很容易就会把她扛老,(我特别警惕那些第二天就会变老的姑娘,我宁可找那些已经自暴自弃的真老姑娘,她们倒显得通情达理)一句话,我没有对别人负责任的能力,因此就不敢贸然打那些漂亮磁器的主意,我可不想与谁谁一起艰苦奋斗,等到成功后再甩掉她,我只在人群中找我的单身异性同道,她们像我一样不安定,没主意,走一天看一天,对生产下一代暂时没有兴趣,敢冒性病与怀孕的险而不敢冒成家立业的险,对自己了解甚深,不敢轻易对自己及别人的人生之类的东西大包大揽,凡事喜欢往坏处想,对未到眼前的明天不相信,不肯生骗也不肯放弃寻欢作乐的机会,不太狡猾,最好受过一点女权主义的熏陶,经济上能照顾自己,没有出溜到又势利又赖皮的地步,她们可以干脆利落与我一夜露水,天亮"白白"时也干脆利落地离我而去,重要的是,她们必须有点姿色――老实告诉你,这样的单身姑娘至今我也未碰见一个,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这种姑娘身上,而且妄想她们在我面前接二连三地出现,那不是神经病吗?

    其次,拆散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十分容易,因为里面可利用的条件很多。想想看,男女在一起一般会经历一个从相识,到小磨擦,到大磨擦,到相互看透对方,直至撞出分手的火花的过程――当然,这当中任何时刻都可使双方步入婚姻,但只要是没迈进那个门槛,我就有机可乘。

    先从最容易的说起。

    在他们已撞出分手的火花之时,出于神秘的习惯势力,姑娘一方往往对散伙后的单身生活不太习惯,因此,她们更习惯于在没散前就替自己物色下一个猎物,如果我恰巧出现,那么就很有可能获此殊荣,因为那时的姑娘最不客观,对旧情人事事看不惯,往往带着早已受骗上当的心理去四处奔波,一旦有那么一个人,比如我,咬紧牙关,忍着厌恶心理,耐心地听听她们诉苦,那么很可能就被她们当成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众所周知,姑娘最喜欢善解人意的人啦――这时,我只需拥有两只耳朵就可得手,要是姑娘真的受了旧情人的伤害(多半是因为那人不忠于她,找了别的姑娘),我至少可帮她报上一箭之仇,最坏的情况下,蹭上一次也不成问题。

    当他们出现大磨擦之际,你只需旁敲侧击,为姑娘打抱不平,很快大磨擦会上升到前面一种情况。

    至于小磨擦嘛,我想,通过你的分析,把它弄到大磨擦的地步也非难事。

    相识的阶段其实也很容易,那时的姑娘往往抱着一种奇怪的挑选心理来货比三家,如果她们要知道照单全收那算她聪明,但是,姑娘往往相信一个男友比两个好这一荒谬结论,因此,她天然地便会来回对比,甚至,作为她对其性魅力的迷信及虚荣心,她往往会公开地与两方交往,并把一方的情报向另一方汇报,这时,关键是你要坚决而迅速地把她带上床,那么她一般不会把这一情报再向对方汇报了。更有趣的是,很多姑娘往往不太自信,她会带着你会见她的同性朋友,然后听取朋友的意见,这不仅可以增加你追求别的姑娘的机会,还可利用女人间的奇怪的同性嫉妒心理达到你的目标。

    即使在最难的情况下,就是一对看来相安无事的情人中间,你侧身而入也会给姑娘一方的生活平添光彩,而令她的男友苦闷不堪――即使不得手也会为他们以后吵翻添点借口,而且,重要的是,有男友的姑娘只把我与她原来那个男友作一对比,这总比对付那些单身姑娘要好,因为单身姑娘往往用你一个人与她想象中的很多男人做对比,这样一来,你自然很难取胜。

    如果是那种追求道德的人呢,我想拆散一对也可为自己成为道德完人找到说法,因为你可说服自己并不想占有姑娘,只不过把她借来一用,过段时间便原物奉还,甚至还能想到,你这么做没准是甘当反面教材,让姑娘了解世道之险恶,从而对重圆后的破镜加倍珍惜,这也可使你平添几丝慰藉,甚至觉得自己很高尚呢!当然,这类人十分讨厌,甚至我的小说也不想给这类人看,这类人是十分伪善,无论做了什么事都能自圆其说,根本用不着我为他们想任何办法,在比无耻方面,我至今对这类人甘拜下风。

    另外,我对神圣的已婚妇女没有兴趣,她们肩负着生产下一代的使命,我想,能够让她们多花点时间在小孩身上,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下一代小孩像上一代人一样愚蠢,那么,人类走投无路的窘状就会荒谬绝伦地延续下去,我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从未认为人类以后会步入光明,事实上,我对我受过的理想主义教育一直非常痛恨,要是从小有人告诉我,你生而为人,真是倒了大霉,那么我至少不会有那种理想破灭的滑稽体验,现在也不会把不知所云的理想与大言不惭的谎言相提并论。

    43

    言归正传。

    一开始是一个叫夏蔚的姑娘,名字不错,长得也过得去,就是天生不喜欢说实话,对于生活中有撒谎习惯的人,我倒没什么特别的意见,只是觉得与这种人相处不太方便,因为撒谎的人往往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撒谎,因此,对于这种人说的话,你只能东猜西猜,十分繁琐,况且,现在这个姑娘正傍着一个开化肥厂的家伙,我们请她一起看电影,没想到她却没去,让我们三人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半天,等我们看完电影,她来了,却想拉菲菲去另一个地方玩,总之,不妙的经历一而再、再而三,最后我失去了兴趣,菲菲认为介绍一个不成,还害得我东跑西颠,非常过意不去,只好给我介绍第二个,第二个只见了一面,我们在一个饭馆请她吃烤鸭,吃饭间我几乎未说出什么话,因为那个姑娘十分厉害,说出的每句话后面都带着一个惊叹号,因此,此事作罢。菲菲开始意识到情况并不简单,因此松了劲儿,接下来,重新进入恶性循环――我是指,我自己也为这事儿转悠起来。

    44

    众所周知,你要是想办成一件事,全指望别人可不行,因为别人没有你的愿望,办起来当然有一搭无一搭,当然,我这是指普通人,他们身边没有别人作为自己意志的工具,因此事事要自己操心,我不幸就是这么一个人,随着菲菲与小春在我那里一住再住,看着一对青年男女成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慢慢地,不觉产生了羡慕心理,写作之情一扫而空,我不是天才,没有那种对写作有利的坚强意志与恒久耐心,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特别是在我看来是好事儿的诱惑,我虽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或者心血来潮会想到搞文学,但我想文学本身是否同意让我尽情来搞还是个未知数,我本想来东高地后,环境会迫使我孤独,迫使我写出名著,但谁知情况起了变化,我也随机应变,改了主意,当即决定,我不应把时间浪费在虚头八脑的文学上,我可不想写出好书来让别人尽情地欣赏,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而我却过着悲惨的禁欲生活,我没有尼采那种爱好,我是个精明实际的中国人,我缺乏上帝那种献身精神,而且上帝也不过为了人类得救献出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却过得好好的――甚至上帝此举的效果,我是说人类得没得救这件事,我都认为现在作出结论为时尚早,我承认我有时会被神奇的自我牺牲精神所感染,可一旦我想到献身的具体对象与效果时,大半就会改变主意,我认为为救朋友两肋插刀还有点谱儿,因为朋友很可能拦住你,而且还说你够义气,但献身于像文学之类的把戏我却认为不太可靠――再看看小春他们那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不由得十分眼馋,对文学的追求在我心中悄然熄灭,认为就是写十本名著也不如弄到一个姑娘来得实在――根子上,我虽然有时狂傲无比,目空一切,但更多的时候,我胸无大志,也喜欢同样胸无大志的朋友,在我胸无大志的时候,我还真看不起那些满腹理想的家伙――尤其是希特勒之类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的狂妄令我心惊胆战,一有机会我就躲他们远远的,免得身受其害、成为实现他们理想的会说话的工具。

    我还要说,当我满腔肉欲的时候,我不由得对精神生活充满厌倦,如果它不能更好地为我的肉欲服务,那我简直就觉得精神生活完全是在活受罪,当然,一旦肉欲得到了满足,我便会摇身一变,转而看看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有什么值得我消遣的地方儿,我的大实话也许会让有些人看不惯,但是我想我也有我的权利,即,对看不惯我的人看不惯的权利。因此,我照说我的做我的。

    45

    弄到姑娘对我可不是一件简单事,尤其是我在一段时间脱离了我的环境以后。我翻开电话本,打给几个姑娘,她们当然正忙着,没时间陪我散心,我忽然想到刘琴,决定给她打个电话,打她的电话费了我很长时间,我先是打给一个专管选演员的副导演,他手里有刘琴的电话,我按照他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却是一个男的,那个男的说自己买了刘琴的手机,但他与刘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刘琴的朋友办成的,他知道刘琴朋友的电话,并告诉了我,我再次打给刘琴的朋友,刘琴的朋友也是演员,在外地拍戏,她知道刘琴换了手机,但她把电话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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