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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成阵
“大宋男儿向我靠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拣了一面满是破洞的大旗,杨华猛地将旗杆刺进被鲜血浸软的泥土中,大声呼啸:“李鹞子,快快快,压制敌人的骑兵。。古松,手稳住!”
手上还残留着刚才那个敌人脖子里的热血,粘在旗杆上,滑不留手,一连被敌人用骑兵冲了两次,辛苦聚拢的士兵又被人杀了个干净。阵中依旧是先前五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感觉身上越来越疼,越来越软。背心的伤口又裂开了,一道热漉漉的液体顺着背脊流进裤衩。
“倒霉,真倒霉,这次要死了。会不会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唐朝,明初也好啊!”杨华不禁在心中祈祷。
“明白!”李鹞子射速极快,一口气射出三支箭。为首那个女真骑兵也是倒霉,身上插满箭矢,一时未死,依旧不顾一切地冲来。
这个时候,古松的弓弦响了。他射得极慢,每一箭都要瞄准半天。他也是刚学射箭没几天,却有着极高的天赋,准头极好。这一箭射出去,正中敌人心口。可说是狠辣异常。
金人从马上掉到地上,无主的战马茫然矗立,长声嘶鸣。
虽然射杀了两个骑兵,但女真人还是冲到小圆阵的左侧。还好这边有一群混乱的宋军阻挡。也因此,杨华等人总算逃过一劫。否则,要想以五人对抗敌人一百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刀光闪闪,狼牙棒带起大团血肉。转眼,那团宋军就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消融。
“敌人太快了。”赵明堂内伤尚未痊愈,鏖战半夜,已累得不住吐血“都头,快想想法子!”危急关头,赵明堂首先想到的便是杨华,而不是地位更加尊贵的雷彦兴。
而雷彦兴似乎也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前锋,拱手将指挥权交给扬华。
事实上,杨华也做得不错。他一挥大旗:“右转,随我走!”
小圆阵瞬间灵活一转,从两团乱军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
在这条不宽的甬道那头,女真人的骑兵疾风一般掠过,留下一路尸体和惨叫。
“好险!”雷彦兴抹了抹额上汗珠。
迸松高声叫着:“都头,你这是让其他弟兄做我们的盾牌呀!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这样?冲锋,快冲锋呀!”
冲锋吗?会死的。杨华苦笑,他已经没了力气。在这样的乱阵中,一个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渺小,说起来也是倒霉,一不小心就陷到黄河北岸的溃兵之中。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收拢部队,现在迎接着敌人冲锋,不是找死吗?
好在雷彦兴并没说什么,他只是大声呼喝着将身边的溃兵一个个踢进阵中。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边走边收集部队。
在阵中穿梭半天,总算再次聚集了两百来人。随着队伍的庞大,这个小圆阵也慢了下来。
雷彦兴见身边的士兵渐渐多了起来,朝杨华点了点头“不错,杨都头,今天就由你来指挥!”
杨华倍感振奋,强笑道:“放心好了,金兵要想吃掉我们,先崩掉他一颗大牙。”他指着身后一个三面环水的河滩道;“雷将军我们先退到那里去死守。”
“成。”雷彦兴点点头。
“走!”大旗一挥,两百多人一声喊,一口气冲上那片河滩。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都一脸惨白地看着眼前这片修罗杀场。
太多死人了,热血顺着河滩朝黄河中流去,热腾腾,红艳艳,看得人眼花缭乱。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挤在一起,有人遏制不住地乱头。这群连夜从汲县逃出的溃军已经累坏了,许多人都空着手,面带惊恐地看着杨华手中的大旗。
“稳住,不要乱,敌人不多,挤也要挤死他们!”杨华大声鼓励,然后用拳头打,用脚踢,将士兵们赶到一处。
随着他的呼喊,騒乱的队伍开始平静下来。察觉到这里的异常,更多的乱军加入进来,转眼,一个厚实的方阵布置完成。
杨华用极快的速度从队伍中抽调出五十个长枪手顶在前面。后面是一大群弓手压阵,现在,就算是金人冲来,也要让他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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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成阵
“大宋男儿向我靠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拣了一面满是破洞的大旗,杨华猛地将旗杆刺进被鲜血浸软的泥土中,大声呼啸:“李鹞子,快快快,压制敌人的骑兵。。古松,手稳住!”
手上还残留着刚才那个敌人脖子里的热血,粘在旗杆上,滑不留手,一连被敌人用骑兵冲了两次,辛苦聚拢的士兵又被人杀了个干净。阵中依旧是先前五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感觉身上越来越疼,越来越软。背心的伤口又裂开了,一道热漉漉的液体顺着背脊流进裤衩。
“倒霉,真倒霉,这次要死了。会不会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唐朝,明初也好啊!”杨华不禁在心中祈祷。
“明白!”李鹞子射速极快,一口气射出三支箭。为首那个女真骑兵也是倒霉,身上插满箭矢,一时未死,依旧不顾一切地冲来。
这个时候,古松的弓弦响了。他射得极慢,每一箭都要瞄准半天。他也是刚学射箭没几天,却有着极高的天赋,准头极好。这一箭射出去,正中敌人心口。可说是狠辣异常。
金人从马上掉到地上,无主的战马茫然矗立,长声嘶鸣。
虽然射杀了两个骑兵,但女真人还是冲到小圆阵的左侧。还好这边有一群混乱的宋军阻挡。也因此,杨华等人总算逃过一劫。否则,要想以五人对抗敌人一百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刀光闪闪,狼牙棒带起大团血肉。转眼,那团宋军就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消融。
“敌人太快了。”赵明堂内伤尚未痊愈,鏖战半夜,已累得不住吐血“都头,快想想法子!”危急关头,赵明堂首先想到的便是杨华,而不是地位更加尊贵的雷彦兴。
而雷彦兴似乎也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前锋,拱手将指挥权交给扬华。
事实上,杨华也做得不错。他一挥大旗:“右转,随我走!”
小圆阵瞬间灵活一转,从两团乱军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
在这条不宽的甬道那头,女真人的骑兵疾风一般掠过,留下一路尸体和惨叫。
“好险!”雷彦兴抹了抹额上汗珠。
迸松高声叫着:“都头,你这是让其他弟兄做我们的盾牌呀!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这样?冲锋,快冲锋呀!”
冲锋吗?会死的。杨华苦笑,他已经没了力气。在这样的乱阵中,一个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渺小,说起来也是倒霉,一不小心就陷到黄河北岸的溃兵之中。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收拢部队,现在迎接着敌人冲锋,不是找死吗?
好在雷彦兴并没说什么,他只是大声呼喝着将身边的溃兵一个个踢进阵中。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边走边收集部队。
在阵中穿梭半天,总算再次聚集了两百来人。随着队伍的庞大,这个小圆阵也慢了下来。
雷彦兴见身边的士兵渐渐多了起来,朝杨华点了点头“不错,杨都头,今天就由你来指挥!”
杨华倍感振奋,强笑道:“放心好了,金兵要想吃掉我们,先崩掉他一颗大牙。”他指着身后一个三面环水的河滩道;“雷将军我们先退到那里去死守。”
“成。”雷彦兴点点头。
“走!”大旗一挥,两百多人一声喊,一口气冲上那片河滩。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都一脸惨白地看着眼前这片修罗杀场。
太多死人了,热血顺着河滩朝黄河中流去,热腾腾,红艳艳,看得人眼花缭乱。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挤在一起,有人遏制不住地乱头。这群连夜从汲县逃出的溃军已经累坏了,许多人都空着手,面带惊恐地看着杨华手中的大旗。
“稳住,不要乱,敌人不多,挤也要挤死他们!”杨华大声鼓励,然后用拳头打,用脚踢,将士兵们赶到一处。
随着他的呼喊,騒乱的队伍开始平静下来。察觉到这里的异常,更多的乱军加入进来,转眼,一个厚实的方阵布置完成。
杨华用极快的速度从队伍中抽调出五十个长枪手顶在前面。后面是一大群弓手压阵,现在,就算是金人冲来,也要让他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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