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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路上,虽说有不少时间可以交谈,可因为当时郝新明在场,很多话李桂芳实在是不好当着郝新明的面说。这路上走了多长时间,李桂芳就憋了多久的话,可好悬没把她给直接憋死了。
眼下,终于得了空,她可是要仔细问问看了。
“我看小明那孩子是真的喜欢你,这桩婚事咱们家肯定是同意的,那边呢?你去过郝家,那头对你是个啥态度?提没提过订婚的事儿?”
毓秀笑得一脸灿烂:“奶你放心吧,郝爸郝妈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对我特别客气,总是让我多吃多喝,还让我去看书学习。小文……就是郝新明的妹妹,她也是个大学生,上个月就去机关单位上班了,她人特别好,很勤快的,我不会干的活儿,都是她帮我干的。”
李桂芳这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在这一刻总算是彻底安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怕让你摊上个难弄的婆婆,你性子直,又没啥心眼子,万一被恶婆婆蹉跎就不好了。”
说着,李桂芳还一脸的心有余悸:“我命不好,年轻那会儿就是摊上了一个恶婆婆,幸好她死得早……算了算了,过去的事情不说了,我就问你,你跟郝家那头的人说了没?就是那个……”
“说了!”毓秀一脸的自豪!
……
早一个月前,毓秀就提过到时候要接她奶奶过来。当时,郝妈还没反应过来,一则在她看来,这婚事最后能不能成还是个问题,二则就算真的成了,结婚邀请奶奶过来也是正常的。
结果,毓秀还认真的给她解释了起来。
毓秀说,她奶将来要跟她一起住,由她来给奶奶养老!
郝妈就有点儿不好了,哪怕当时婚事还没完全定下来,她也已经很不好了,毕竟所谓的“能不能还是个问题”仅仅只是她的自我安慰。儿子的态度她一早就看在眼里了,哪怕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能闭着眼睛说瞎话。
愣了一下后,郝妈还是笑得一脸端庄。
“接奶奶上京市一起过日子啊……虽然各家都没有这种事儿,不过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你跟奶奶感情好,接过来就接过来吧。”
这话的重点呢,肯定是在前面的。
换个人就该明白了,郝妈是想说“各家都没有这种事情”,潜台词是,没的人家有亲儿子亲孙子在,却要跟孙女过日子,还要孙女养老的。
前面半句才是特地说给毓秀听的。
然而,毓秀直接没听懂。
她还很高兴,就觉得郝妈真的是个好人,跟郝新明一样,心地善良温柔体贴。她特别赞同郝妈的话,不就是添双筷子的事情吗?没毛病,完全同意!
郝妈的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
事实上,毓秀根本就不需要郝妈接话,她自个儿就开开心心的搭了话,开始说起了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还说她老早就打算出息以后要将奶奶从乡下农村里接出来一起过,奶奶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叫她老人家好好享享清福了。
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错。
反正,要是郝妈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一定会对这份祖孙情所感动的。
可她不是啊!!
她不是什么旁观者,她是郝新明的亲妈啊!!
早先她就觉得这桩婚事门不当户不对的,本来还只是觉得,儿子娶了这么个媳妇后,将来亲家那头是丁点儿忙都帮不上,别扯后腿就算是好的了。
结果呢?!
全都叫她给猜着了。
哪怕还没会亲家,郝妈就已经心生绝望,觉得自己要不好了。
亲家奶奶啊!居然也要跟过来一起过日子。
诚然,毓秀是个大学生,还是名校毕业的。可说实话,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挣到多少钱?她儿子也是名校毕业的,已经工作两年了,工资也不算低,而且家里有房子住,吃喝也不要他的钱。就算这样,两年时间也没攒下几个钱,全都花用了。
假如说,毓秀是一个人,她凭借自己的本事挣到了大钱买了大房子让奶奶住,那当然是没问题的。可眼下,她靠的是郝新明啊!
郝妈真的好难受。
尤其听着毓秀面上带着幸福的笑容,给她讲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说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说奶奶有多疼爱她,还说她非常得想念奶奶……
郝妈宛若吃了屎,只能干笑一声。
毓秀是快乐的,郝家那边的整体素质都很高。别管他们背着人叨叨什么,反正当面是肯定不会说什么的。
就跟毓秀以前接触到类似于她奶这种乡下农村泼妇不同,哪怕郝妈心里再怎么不得劲儿,就算是有天大的意见,她也只会客气委婉的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万万不会直接说出来。事实上,更多的时候,她连委婉的说都不会,她是用暗示,让你自己去体会,去细细品味。
可毓秀她真的听不懂啊!
郝妈就好似红楼梦里贾府那一大家子人,变着法子的暗暗酸林黛玉。
林黛玉全部get了,毓秀完全get不到。
这就很尴尬了。
……
毓秀高高兴兴的告诉李桂芳,郝新明的妈妈完全赞同她跟自己一起过。
李桂芳隐约觉得有些不太对,但因为毓秀用是总结概括式的**,并不是原原本本的将两人的对话全文背诵说出来的。也因此,李桂芳就算依稀感觉到了一些,可最终她还是没能抓到终点。
她只满脸的庆幸,庆幸孙女遇到了好人家。
这一点,在之后的会亲家上完全体现了出来。
会亲家是在订婚的前两天,参加的人不多。
郝家那边是郝爸郝妈郝新明以及郝妹,原本郝大姐也是要过来的,临时有事就没来。反正这事儿能成她反对也没用,成不了她赞同也一样没用,就不来凑这个热闹了。
苗家这边,李桂芳和苗解放肯定是要在的,本来李桂芳还想喊上苗飞跃一起去的,毕竟是苗家唯一的金孙孙。结果苗飞跃被甄美拖住了,意思是,要么两人一起去,要么都不去。
李桂芳是谁啊?她还能被这么个小毛孩子给威胁到了?她直接大手一挥,谁都别去,然后转身把盼娣给拽去了。
盼娣这些年来,一起在南方打工。钱挣得倒是不算多,不过好歹是见过世面了。事实上,在九十年代初期,京市这边远不如南方几个城市来得繁华兴盛。
“咱们家也得出个能耐的,不能让人觉得全家没一个聪明蛋!”李桂芳如实说。
盼娣真的要谢谢她了,没想到啊,被伤害了这么多年,今个儿居然能得她的一句夸。不过话说回来,聪明蛋是啥玩意儿?!
“唉,你说要是当初没换孩子多好啊!来弟可聪明了,听说她在县高中里都是回回考第一名的。”
因为毓秀是提前被郝新明接去的,在会亲家的路上,李桂芳可劲儿的跟盼娣吐槽着。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桩事儿,就是让老甄家的把来弟给抢走了。
来弟啊,小时候看着是傻乎乎的一个,长得也不好看,黑黑瘦瘦的,关键是整个人都是木呆呆的。别家孩子两三岁就闹个不停了,养到四五岁不是上房揭瓦就是下河抓鱼,一天到晚没个安生,唯独来弟那孩子,啥事儿都不做,成天就坐在门槛上托着腮帮子发呆。
“……我那时候还担心呢,来弟那孩子长得不好看脑子又不聪明,长大以后可咋办呢?一小傻子,嫁都嫁不出去,估计也就只能找老鳏夫、瘸子瞎子傻子这种的。”
“谁知道那娃儿越长越聪明了,你这回没瞧见她吧?她还不光脑袋瓜子灵光了不少,人也抽条了,是没毓秀好看,可比你强多了。”
盼娣:………………
讲道理,苗家的娃儿都不咋好看。
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的,哪怕何小红年轻时候还算是个美人,可家里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哪个是长得像何小红的。
确切的说,老大招娣和老幺飞跃是最像苗解放的,无论是性子还是长相,都很是相像。老二盼娣性子随了她爷,模样小时候是不显,越长大越是显棱角,用后世的审美来看,就是飒得很,能往英气那边靠,但跟传统的柔美完全不搭边。
老三毓秀就别提,她之所以长得好看,不就是因为她不是苗家亲孙女吗?
以前的来弟也不好看,但主要是营养不良,加上她的童年里,几乎都是以小光头形象出现的,及至上了小学,也是剃得板寸。
摸着良心说,绝大多数的人剃光头或者板寸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的。人靠衣装啊!反正如今的来弟长开以后,加上梳了马尾辫,穿上小裙子,整个人的颜值高了不止一筹。
至于甄珠甄美……
别提了,提就是后悔!
李桂芳恨不得回到从前,在何小红生完了招娣盼娣后,直接给她掐死,这样那俩倒霉孙女就不会出生了。
她啊!她宁可没孙子,也不想要那俩倒霉蛋!
去的路上,李桂芳只顾着吐槽了。好在等到了目的地,瞅着这明显非同一般的大饭馆,她……可耻的怂了。
李桂芳啊,她这辈子唯一吃过的外食,还是前几天从乡下老家到京市,在中途转车时,由郝新明领着去下了馆子。可这年头的汽车站、火车站附近可没什么好饭馆,几乎都是苍蝇馆子。就这样,李桂芳都是大开眼界了。
可谁能告诉她,为啥区区一个会亲家,竟是约到了这么高大上的饭馆子里?
盼娣努力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她这几年一直跟甄珠混在一起,再加上两个姑娘家出门在外,温柔肯定是行不通的,强硬才是最重要的。以至于到了如今,她已经完全柔不起来了,要不是强忍住,只怕她从第一天就想跟她奶叫板了。
“这是大饭店,不是饭馆子。”
略解释了一句,盼娣就一马当先走在前面,领着她奶和她爸去了约好的包厢里。
尽管中途还问了服务员,不过最终他们一行人还是到了。
郝家一家四口已经坐下了,郝爸郝妈坐在上首处,郝爸旁边是郝新明,毓秀紧挨着郝新明坐,而郝妹则是一脸麻木的坐在她妈身边。
“好了,人都到齐了。”
郝新明很热情的帮着介绍着,说这位是毓秀的奶奶,说那位是毓秀的爸爸,还有这个是姐姐。
上首处,郝爸还能勉强保持住笑容,郝妈已经放弃了,她板着脸审视的看向这群人,差点儿没忍住泪奔。
她的儿子啊!
她唯一的儿子啊!
怎么就非要娶乡下泥腿子家的姑娘呢?
是京市里没好姑娘吗?还是她儿子就是天生的眼瘸?
想到这里,郝妈悄悄瞪了闺女一眼。郝妹接收到了这记眼刀子,内心委屈得不得了,几乎在心里哭得捶胸顿足。
郝妹才是最惨的那个。
她以前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沦落到这份上。
遥想早些年,她哥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可这青梅竹马吧,说实话,当妹妹的肯定不会喜欢哥哥的青梅竹马。试想想,本来哥哥是她一个人的,忽的又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了一个人,她能高兴?
所以一直以来,郝妹都很不喜欢杨家千金,中二期的时候,甚至还变着法子的说那人的坏话,试图将哥哥夺回来。
本来,就算郝妹曾经做过一些小手段,但其实那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就以郝妹那个段数,想要拆散人家还是太嫩了点儿。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了这个事儿,虽说两边都没有挑明,可不否认本身就代表了默认的态度。尤其随着他俩都考上了大学,基本上不出意外的话,就是等大学毕业后订婚再结婚的。
谁也没想到,这桩众人眼里的好姻缘,愣是在大学里劈叉了。
郝新明啊,真是个负心汉,他明明默许了两人的恋爱状态,结果一转身就喜欢上了毓秀。好在,他还是有良知的,在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后,他就明确的表态了,也好让对方趁早死心,别扑在自己身上浪费时间了。
对方确实没有浪费时间,只是抽空去瞅了一眼毓秀。本是想着,就算自己得不到,也要……咳咳,当然不是毁掉,就是想让毓秀跟自己一样不高兴。
然后杨家千金就被毓秀那土得掉渣的打扮给劝退了。
那会儿,人家还在一个圈子里共同的熟人处吐槽,说认识了那么多年,她才知道郝新明原来是个瞎的。
再之后,毓秀跟着郝新明登门拜访,见了不少亲戚朋友,还收了红包一波肥。
也是因为这个,大家都说郝新明的女朋友也不是那么糟糕,是没京市人这么洋气,可这不是也穿着羽绒服吗?可以了,还成吧。
杨家千金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蒙骗了。
终日大雁却被雁啄了眼。她当然是满心满眼的不服气,找了个机会又去京市寻了毓秀,当着毓秀的面说了不少关于郝新明的事情。
她啊,真情实感的讲述了那些年青梅竹马的友情和趣事,毓秀听得别提有多认真了,听完了之后还真诚的感谢了她,谢谢她跟自己分享了那么多……
“谢谢你,我太高兴了,我都不知道他以前是这样的。”
杨家千金:……
搞不动搞不动。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郝新明确实是瞎的,不光瞎还是傻。
那次事情之后,杨家千金麻利的听从家里安排出国留学镀金去了,这一走就是两年,直到上个月才回国。
她一回国,就被郝妹骂了个狗血淋头。
郝妹气啊,郝妹真的气坏了。
“要不是你没能耐,我至于受这罪?这都多少年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啊!你还比不上一个农村来的乡下土妞!你倒是好,一走了之,我呢?我呢?我完蛋了!”
杨家千金特地挪出了半天时间听郝妹的哭诉,她喝着咖啡吃着巧克力千层,笑得一脸志得意满:“我就知道你哥是个傻的,才不陪他浪费时间。”
“那我呢?”
“你可以嫁出去啊,赶紧找个好人家把自己嫁了,最好嫁得远一点儿。南方就很不错啊,那个沪市,发展得极好。还有海市和圳市,都很不错。你家本来就是做生意的,干嘛想不开非要杵在京市里头?去南方发展吧,这里是政治文化中心,南方才是走经济路线的。”
郝妹叫她给说蒙了,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的:“嗯,那我等我哥嫂的婚礼结束再想想。”
“也对,婚礼总是要参加的。”
杨家作为郝家的世交以及生意合作伙伴,肯定是要参加婚礼的。不过他们并没有参加订婚宴,相对于婚礼本身,订婚宴还是偏自家亲戚的。
在会亲家后不久,订婚宴如期举行。
郝大姐这回倒是过来了,郝爸郝妈的亲戚几乎也全到了,至少长辈是到了的。
订婚宴,毓秀告诉郝新明一个特大好消息,明天她要跟表嫂一起跟团出国访问。
郝新明差点儿没吐血了,好在毓秀接下来就告诉她,婚礼的事情她完全没有任何意见,新娘衣服也容易,她的尺寸告诉她奶和她姐的,反正也就出国半个月,很快就回来了。
“那我这边先准备好,等你回来就办婚礼?”这么一想,倒是挺不错的。
“不行,太快了,回国后肯定要写报告的。”毓秀想了想,准备去问问表嫂,“你等等我,我问完就回来。”
还等啥啊,一起去啊!
很快,郝新明就知道了,他还不如不去。亲耳听到的伤害远比转达严重得多。
他表嫂啊,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才订婚就要结婚了?不着急啊,晚点儿好了。不然等结婚了,很快就会怀孕的,你不是打算边进修边上班吗?搞不好就跟我那时候一样,被迫休学一学期了。”
毓秀一听,深觉有道理:“嗯,那我晚点儿结婚。”
郝新明杀气腾腾的看向他表哥。
他表哥:……
沉默了半晌后,他表哥认命的过来劝媳妇当个好人:“早晚都要结婚的,早晚都要生孩子的。反正现在都计划生育了,早生早了事。休学一学期总好过于以后工作最繁忙的时候,被迫休息待产吧?你想想,要是正好国家需要人才的时候……”
“对对,那还是早点儿结婚吧。结完婚赶紧怀,现在怀孕,明年暑假生孩子,坐完月子正好不耽搁进修和上班。”
毓秀一口答应:“好!”
郝新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心说,回头得找个机会好好说说表哥。表嫂这也太想当然了,结婚可以安排,怀孕也可以吗?连预产期都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咋可能呢?
——她以为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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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路上,虽说有不少时间可以交谈,可因为当时郝新明在场,很多话李桂芳实在是不好当着郝新明的面说。这路上走了多长时间,李桂芳就憋了多久的话,可好悬没把她给直接憋死了。
眼下,终于得了空,她可是要仔细问问看了。
“我看小明那孩子是真的喜欢你,这桩婚事咱们家肯定是同意的,那边呢?你去过郝家,那头对你是个啥态度?提没提过订婚的事儿?”
毓秀笑得一脸灿烂:“奶你放心吧,郝爸郝妈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对我特别客气,总是让我多吃多喝,还让我去看书学习。小文……就是郝新明的妹妹,她也是个大学生,上个月就去机关单位上班了,她人特别好,很勤快的,我不会干的活儿,都是她帮我干的。”
李桂芳这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在这一刻总算是彻底安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怕让你摊上个难弄的婆婆,你性子直,又没啥心眼子,万一被恶婆婆蹉跎就不好了。”
说着,李桂芳还一脸的心有余悸:“我命不好,年轻那会儿就是摊上了一个恶婆婆,幸好她死得早……算了算了,过去的事情不说了,我就问你,你跟郝家那头的人说了没?就是那个……”
“说了!”毓秀一脸的自豪!
……
早一个月前,毓秀就提过到时候要接她奶奶过来。当时,郝妈还没反应过来,一则在她看来,这婚事最后能不能成还是个问题,二则就算真的成了,结婚邀请奶奶过来也是正常的。
结果,毓秀还认真的给她解释了起来。
毓秀说,她奶将来要跟她一起住,由她来给奶奶养老!
郝妈就有点儿不好了,哪怕当时婚事还没完全定下来,她也已经很不好了,毕竟所谓的“能不能还是个问题”仅仅只是她的自我安慰。儿子的态度她一早就看在眼里了,哪怕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能闭着眼睛说瞎话。
愣了一下后,郝妈还是笑得一脸端庄。
“接奶奶上京市一起过日子啊……虽然各家都没有这种事儿,不过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你跟奶奶感情好,接过来就接过来吧。”
这话的重点呢,肯定是在前面的。
换个人就该明白了,郝妈是想说“各家都没有这种事情”,潜台词是,没的人家有亲儿子亲孙子在,却要跟孙女过日子,还要孙女养老的。
前面半句才是特地说给毓秀听的。
然而,毓秀直接没听懂。
她还很高兴,就觉得郝妈真的是个好人,跟郝新明一样,心地善良温柔体贴。她特别赞同郝妈的话,不就是添双筷子的事情吗?没毛病,完全同意!
郝妈的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
事实上,毓秀根本就不需要郝妈接话,她自个儿就开开心心的搭了话,开始说起了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还说她老早就打算出息以后要将奶奶从乡下农村里接出来一起过,奶奶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叫她老人家好好享享清福了。
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错。
反正,要是郝妈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一定会对这份祖孙情所感动的。
可她不是啊!!
她不是什么旁观者,她是郝新明的亲妈啊!!
早先她就觉得这桩婚事门不当户不对的,本来还只是觉得,儿子娶了这么个媳妇后,将来亲家那头是丁点儿忙都帮不上,别扯后腿就算是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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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叫她给猜着了。
哪怕还没会亲家,郝妈就已经心生绝望,觉得自己要不好了。
亲家奶奶啊!居然也要跟过来一起过日子。
诚然,毓秀是个大学生,还是名校毕业的。可说实话,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挣到多少钱?她儿子也是名校毕业的,已经工作两年了,工资也不算低,而且家里有房子住,吃喝也不要他的钱。就算这样,两年时间也没攒下几个钱,全都花用了。
假如说,毓秀是一个人,她凭借自己的本事挣到了大钱买了大房子让奶奶住,那当然是没问题的。可眼下,她靠的是郝新明啊!
郝妈真的好难受。
尤其听着毓秀面上带着幸福的笑容,给她讲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说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说奶奶有多疼爱她,还说她非常得想念奶奶……
郝妈宛若吃了屎,只能干笑一声。
毓秀是快乐的,郝家那边的整体素质都很高。别管他们背着人叨叨什么,反正当面是肯定不会说什么的。
就跟毓秀以前接触到类似于她奶这种乡下农村泼妇不同,哪怕郝妈心里再怎么不得劲儿,就算是有天大的意见,她也只会客气委婉的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万万不会直接说出来。事实上,更多的时候,她连委婉的说都不会,她是用暗示,让你自己去体会,去细细品味。
可毓秀她真的听不懂啊!
郝妈就好似红楼梦里贾府那一大家子人,变着法子的暗暗酸林黛玉。
林黛玉全部get了,毓秀完全get不到。
这就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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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高高兴兴的告诉李桂芳,郝新明的妈妈完全赞同她跟自己一起过。
李桂芳隐约觉得有些不太对,但因为毓秀用是总结概括式的**,并不是原原本本的将两人的对话全文背诵说出来的。也因此,李桂芳就算依稀感觉到了一些,可最终她还是没能抓到终点。
她只满脸的庆幸,庆幸孙女遇到了好人家。
这一点,在之后的会亲家上完全体现了出来。
会亲家是在订婚的前两天,参加的人不多。
郝家那边是郝爸郝妈郝新明以及郝妹,原本郝大姐也是要过来的,临时有事就没来。反正这事儿能成她反对也没用,成不了她赞同也一样没用,就不来凑这个热闹了。
苗家这边,李桂芳和苗解放肯定是要在的,本来李桂芳还想喊上苗飞跃一起去的,毕竟是苗家唯一的金孙孙。结果苗飞跃被甄美拖住了,意思是,要么两人一起去,要么都不去。
李桂芳是谁啊?她还能被这么个小毛孩子给威胁到了?她直接大手一挥,谁都别去,然后转身把盼娣给拽去了。
盼娣这些年来,一起在南方打工。钱挣得倒是不算多,不过好歹是见过世面了。事实上,在九十年代初期,京市这边远不如南方几个城市来得繁华兴盛。
“咱们家也得出个能耐的,不能让人觉得全家没一个聪明蛋!”李桂芳如实说。
盼娣真的要谢谢她了,没想到啊,被伤害了这么多年,今个儿居然能得她的一句夸。不过话说回来,聪明蛋是啥玩意儿?!
“唉,你说要是当初没换孩子多好啊!来弟可聪明了,听说她在县高中里都是回回考第一名的。”
因为毓秀是提前被郝新明接去的,在会亲家的路上,李桂芳可劲儿的跟盼娣吐槽着。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桩事儿,就是让老甄家的把来弟给抢走了。
来弟啊,小时候看着是傻乎乎的一个,长得也不好看,黑黑瘦瘦的,关键是整个人都是木呆呆的。别家孩子两三岁就闹个不停了,养到四五岁不是上房揭瓦就是下河抓鱼,一天到晚没个安生,唯独来弟那孩子,啥事儿都不做,成天就坐在门槛上托着腮帮子发呆。
“……我那时候还担心呢,来弟那孩子长得不好看脑子又不聪明,长大以后可咋办呢?一小傻子,嫁都嫁不出去,估计也就只能找老鳏夫、瘸子瞎子傻子这种的。”
“谁知道那娃儿越长越聪明了,你这回没瞧见她吧?她还不光脑袋瓜子灵光了不少,人也抽条了,是没毓秀好看,可比你强多了。”
盼娣:………………
讲道理,苗家的娃儿都不咋好看。
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的,哪怕何小红年轻时候还算是个美人,可家里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哪个是长得像何小红的。
确切的说,老大招娣和老幺飞跃是最像苗解放的,无论是性子还是长相,都很是相像。老二盼娣性子随了她爷,模样小时候是不显,越长大越是显棱角,用后世的审美来看,就是飒得很,能往英气那边靠,但跟传统的柔美完全不搭边。
老三毓秀就别提,她之所以长得好看,不就是因为她不是苗家亲孙女吗?
以前的来弟也不好看,但主要是营养不良,加上她的童年里,几乎都是以小光头形象出现的,及至上了小学,也是剃得板寸。
摸着良心说,绝大多数的人剃光头或者板寸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的。人靠衣装啊!反正如今的来弟长开以后,加上梳了马尾辫,穿上小裙子,整个人的颜值高了不止一筹。
至于甄珠甄美……
别提了,提就是后悔!
李桂芳恨不得回到从前,在何小红生完了招娣盼娣后,直接给她掐死,这样那俩倒霉孙女就不会出生了。
她啊!她宁可没孙子,也不想要那俩倒霉蛋!
去的路上,李桂芳只顾着吐槽了。好在等到了目的地,瞅着这明显非同一般的大饭馆,她……可耻的怂了。
李桂芳啊,她这辈子唯一吃过的外食,还是前几天从乡下老家到京市,在中途转车时,由郝新明领着去下了馆子。可这年头的汽车站、火车站附近可没什么好饭馆,几乎都是苍蝇馆子。就这样,李桂芳都是大开眼界了。
可谁能告诉她,为啥区区一个会亲家,竟是约到了这么高大上的饭馆子里?
盼娣努力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她这几年一直跟甄珠混在一起,再加上两个姑娘家出门在外,温柔肯定是行不通的,强硬才是最重要的。以至于到了如今,她已经完全柔不起来了,要不是强忍住,只怕她从第一天就想跟她奶叫板了。
“这是大饭店,不是饭馆子。”
略解释了一句,盼娣就一马当先走在前面,领着她奶和她爸去了约好的包厢里。
尽管中途还问了服务员,不过最终他们一行人还是到了。
郝家一家四口已经坐下了,郝爸郝妈坐在上首处,郝爸旁边是郝新明,毓秀紧挨着郝新明坐,而郝妹则是一脸麻木的坐在她妈身边。
“好了,人都到齐了。”
郝新明很热情的帮着介绍着,说这位是毓秀的奶奶,说那位是毓秀的爸爸,还有这个是姐姐。
上首处,郝爸还能勉强保持住笑容,郝妈已经放弃了,她板着脸审视的看向这群人,差点儿没忍住泪奔。
她的儿子啊!
她唯一的儿子啊!
怎么就非要娶乡下泥腿子家的姑娘呢?
是京市里没好姑娘吗?还是她儿子就是天生的眼瘸?
想到这里,郝妈悄悄瞪了闺女一眼。郝妹接收到了这记眼刀子,内心委屈得不得了,几乎在心里哭得捶胸顿足。
郝妹才是最惨的那个。
她以前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沦落到这份上。
遥想早些年,她哥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可这青梅竹马吧,说实话,当妹妹的肯定不会喜欢哥哥的青梅竹马。试想想,本来哥哥是她一个人的,忽的又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了一个人,她能高兴?
所以一直以来,郝妹都很不喜欢杨家千金,中二期的时候,甚至还变着法子的说那人的坏话,试图将哥哥夺回来。
本来,就算郝妹曾经做过一些小手段,但其实那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就以郝妹那个段数,想要拆散人家还是太嫩了点儿。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了这个事儿,虽说两边都没有挑明,可不否认本身就代表了默认的态度。尤其随着他俩都考上了大学,基本上不出意外的话,就是等大学毕业后订婚再结婚的。
谁也没想到,这桩众人眼里的好姻缘,愣是在大学里劈叉了。
郝新明啊,真是个负心汉,他明明默许了两人的恋爱状态,结果一转身就喜欢上了毓秀。好在,他还是有良知的,在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后,他就明确的表态了,也好让对方趁早死心,别扑在自己身上浪费时间了。
对方确实没有浪费时间,只是抽空去瞅了一眼毓秀。本是想着,就算自己得不到,也要……咳咳,当然不是毁掉,就是想让毓秀跟自己一样不高兴。
然后杨家千金就被毓秀那土得掉渣的打扮给劝退了。
那会儿,人家还在一个圈子里共同的熟人处吐槽,说认识了那么多年,她才知道郝新明原来是个瞎的。
再之后,毓秀跟着郝新明登门拜访,见了不少亲戚朋友,还收了红包一波肥。
也是因为这个,大家都说郝新明的女朋友也不是那么糟糕,是没京市人这么洋气,可这不是也穿着羽绒服吗?可以了,还成吧。
杨家千金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蒙骗了。
终日大雁却被雁啄了眼。她当然是满心满眼的不服气,找了个机会又去京市寻了毓秀,当着毓秀的面说了不少关于郝新明的事情。
她啊,真情实感的讲述了那些年青梅竹马的友情和趣事,毓秀听得别提有多认真了,听完了之后还真诚的感谢了她,谢谢她跟自己分享了那么多……
“谢谢你,我太高兴了,我都不知道他以前是这样的。”
杨家千金:……
搞不动搞不动。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郝新明确实是瞎的,不光瞎还是傻。
那次事情之后,杨家千金麻利的听从家里安排出国留学镀金去了,这一走就是两年,直到上个月才回国。
她一回国,就被郝妹骂了个狗血淋头。
郝妹气啊,郝妹真的气坏了。
“要不是你没能耐,我至于受这罪?这都多少年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啊!你还比不上一个农村来的乡下土妞!你倒是好,一走了之,我呢?我呢?我完蛋了!”
杨家千金特地挪出了半天时间听郝妹的哭诉,她喝着咖啡吃着巧克力千层,笑得一脸志得意满:“我就知道你哥是个傻的,才不陪他浪费时间。”
“那我呢?”
“你可以嫁出去啊,赶紧找个好人家把自己嫁了,最好嫁得远一点儿。南方就很不错啊,那个沪市,发展得极好。还有海市和圳市,都很不错。你家本来就是做生意的,干嘛想不开非要杵在京市里头?去南方发展吧,这里是政治文化中心,南方才是走经济路线的。”
郝妹叫她给说蒙了,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的:“嗯,那我等我哥嫂的婚礼结束再想想。”
“也对,婚礼总是要参加的。”
杨家作为郝家的世交以及生意合作伙伴,肯定是要参加婚礼的。不过他们并没有参加订婚宴,相对于婚礼本身,订婚宴还是偏自家亲戚的。
在会亲家后不久,订婚宴如期举行。
郝大姐这回倒是过来了,郝爸郝妈的亲戚几乎也全到了,至少长辈是到了的。
订婚宴,毓秀告诉郝新明一个特大好消息,明天她要跟表嫂一起跟团出国访问。
郝新明差点儿没吐血了,好在毓秀接下来就告诉她,婚礼的事情她完全没有任何意见,新娘衣服也容易,她的尺寸告诉她奶和她姐的,反正也就出国半个月,很快就回来了。
“那我这边先准备好,等你回来就办婚礼?”这么一想,倒是挺不错的。
“不行,太快了,回国后肯定要写报告的。”毓秀想了想,准备去问问表嫂,“你等等我,我问完就回来。”
还等啥啊,一起去啊!
很快,郝新明就知道了,他还不如不去。亲耳听到的伤害远比转达严重得多。
他表嫂啊,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才订婚就要结婚了?不着急啊,晚点儿好了。不然等结婚了,很快就会怀孕的,你不是打算边进修边上班吗?搞不好就跟我那时候一样,被迫休学一学期了。”
毓秀一听,深觉有道理:“嗯,那我晚点儿结婚。”
郝新明杀气腾腾的看向他表哥。
他表哥:……
沉默了半晌后,他表哥认命的过来劝媳妇当个好人:“早晚都要结婚的,早晚都要生孩子的。反正现在都计划生育了,早生早了事。休学一学期总好过于以后工作最繁忙的时候,被迫休息待产吧?你想想,要是正好国家需要人才的时候……”
“对对,那还是早点儿结婚吧。结完婚赶紧怀,现在怀孕,明年暑假生孩子,坐完月子正好不耽搁进修和上班。”
毓秀一口答应:“好!”
郝新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心说,回头得找个机会好好说说表哥。表嫂这也太想当然了,结婚可以安排,怀孕也可以吗?连预产期都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咋可能呢?
——她以为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