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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画扇之死,在内心深处还是颇为介怀的,当然了,五百年的差距,古今观点的不同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了,难道要他去责怪自家老爹不成。所以,未雨绸缪,把小倩的靠身文书给她自己最好,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就像单赤霞,即便烧掉他的靠身文书,难道他就会离开郑家么!
小倩呆呆地接过靠身文书,颤着唇,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心里头一片冰凉,难道少爷这就要赶我走?
看她紧张地浑身绷紧,双肩也缩了起来,像是一只即将要被遗弃的小猫,乖官笑了笑,说:“不是要赶你走,只是我的信念和别人不一样,我认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靠一张卖身契来决定的……”
小倩哇地一声大哭出来,一下跪在地上,“少爷,你为什么要对小倩这么好,小倩跟小姐一起长大,小姐也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去年小姐带我去参加一个诗会,有一位有名的士子开口问小姐讨要小倩,虽然小姐没答应,但从那以后,每一次跟小姐出去参加诗会,小倩都提心吊胆,生怕小姐把小倩送给别人,又怕小姐突然看上那些年纪老迈的大名士,就会带着小倩嫁出去,小倩不想那样子生活,不想参加什么诗会,不想学什么诗歌唱酬,更不想嫁给白胡子一大把的名士……”
看小丫鬟跪在地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着,全家人都有些沉默,郑老爹本来心里头有些责怪乖官,主仆之间若没有文书,那怎么行,若是碰上刁奴欺主怎么办?
毕竟不能指望郑老爹把每个人都看成单赤霞这样和他有过命交情的人,讲人人平等,在大明朝更是笑话,乖官能做的也只是求个心安,当初画扇到郑家的时候,是不是也心有怯怯担惊受怕呢!
郑老爹咳嗽了两声,就在上头说:“好了,看这个丫头,也是乖巧忠厚的,这靠身文书你就自己收着罢!好生做事,再过两年等乖官大了些,终究要抬举你。”
乖官赶紧给自己老爹道歉,这个面子还是要给老子的,不管怎么说,没跟老子商量就擅自做主,在大明朝,也是一种罪名。
看小倩跪在地上一叠声谢谢老爷,乖官伸手把她拽了起来,虽然他已经在尽量习惯这个身体,这整个大明朝的习惯,但看别人叩头如捣蒜的样子,总还是很怪异觉得不太能接受,或许,再过几年,自己就会慢慢变成一个完整的大明人罢!
旁边大头嘟囔着说:“幸亏少爷没逼着我学什么诗歌唱酬,少爷常说,若论起不要脸来,读书人最不要脸……”
“大头。”乖官一瞪眼,心说这话是能随便乱说的么,“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上次跟哪个五文钱想买少爷你的文章的那个什么赵老先生说的。”大头梗着脖子,显然觉得自己没说错,乖官哭笑不得,“让你多学两个字就那么难,我说的是负心多是读书人,仗义每从屠狗辈。”
“那不就是读书人最不要脸么。”大头嘀咕着。他老爹单赤霞呵斥了他一声,“又没规矩了是不是。”
“好了好了,被你打败了。”乖官总不能跟十一岁的大头仔细去计较罢!只好用拿糖哄孩子的说话来哄他,“就是这个意思了,但是呢!这话不能随便乱说,少爷我以后往来的大多数就是读书人,你要这么说被别人听见了,岂不是要笑话咱们没水平,你心里面知道就行了,要是以后哪个读书人敢张嘴问少爷要小倩的时候,你上去就给他老大一个嘴巴子,然后再说一句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好生羞一羞别人,但是记住,不能说读书人最不要脸。”
大头闻言咧嘴一笑,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冲小倩一乐,满是自傲,“看见了罢!咱们家不要什么诗会,也不要什么唱酬,有少爷一个人懂就行了,反正那些什么秀才举人的都不如少爷。”
小倩好不容易才有些平伏的心情被他这么一说,又一抽一抽地哭了起来,颜清薇对她的确是好,金镯子拿起来就套在她手腕上也不眨眼,但,从没像乖官这样说过靠身文书你自己拿着,人和人相处不要卖身契这样的话。
要知道,又有谁甘心给别人做奴才的呢!我对你好一辈子为你什么事情都做,这是一回事。可签下屈辱的卖身契约攥在你手里头给你做一条狗,又是另外一回事,虽然给你做狗很可能比做人还要舒服得多。
事实上大明对人身买卖有两个比较极端的看法,一种是死契家仆,你一身一世都是奴才,你的儿子你的孙子都是奴才,就算把你打死,也不过依法徒两年。另外一种相当于后世的保姆、月嫂、阿姨这种,你给银子我给你干活,我照样叫你老爷,但我们没有主仆关系,从大明律法来看,我依然是良民,我的子孙照样读书考秀才考举人,你若打我,对不起,咱们公堂上见,一样告到你破产。
像小倩这样的,就是标准的死契家仆,我对你是好,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就好像养一条狗,喜欢的不得了,每天都要抱上床一起睡觉,我吃一块巧克力,咬一半还有一半给你吃,但这并不能改变人依然是人狗依然是狗的现状,你吃了我舔了一半的巧克力依然还是狗。
但当乖官把卖身契给了小倩的时候,小倩从法律上身份就变了,是良民而不是奴才,是人而不是狗,可以说也就是这一刹那,小倩开始死心塌地甘愿给乖官做任何事。而那张靠身文书多少钱呢!上面也不过就六两银子,这张契约在别人手上,小倩穿金戴银也改变不了她只值六两的事实,这张契约在小倩自己手上,小倩无价。
这就是多五百年眼光的乖官和青藤先生女弟子颜清薇的区别。
“好了。”单赤霞狠狠瞪了单思南一眼,这臭小子,都十一岁了,还一副长不大的脾气,“喂马去,别在我跟前晃悠。”大头闻言吐了吐舌头,老老实实出去了。
旁边乖官就暗笑,怪不得贾宝玉的老爹看不惯儿子,这老爹跟儿子的父子关系果然没有妈妈和儿子的母子关系来得融洽啊!
单赤霞给郑老爹挑了主厢房,扶着他进去休息,小倩红肿着两只眼睛,四处找笤帚说要打扫,这宅子其实很干净,当初颜船主建造的时候是为了将来给女儿颜清薇的,他也是秀才出身,腹中还有点货色,这桃林和宅子颇有唐寅唐伯虎[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的感觉,每隔些时候,总有颜家的人来打扫。
如今这桃林换了主人,郑国蕃自然要改一改格调,拖着小倩找书房,“来来来,咱们先写一副对联。”
等小倩磨了墨,郑国蕃拽过纸来,舔饱毛笔,写下耳熟能详的一副对联:
桃花影落飞神剑。
碧海潮生按玉箫。
PS:虽然是2更,但字数多啊!九千多字快一万……怎么木有人表扬捏!
另外说下,咱书里头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性格脾气,或许笔力不到写的不够好,但我尽量描写出各自的味道来。要是想看那种[不用再说了,我说过,我一个人解决,是兄弟的就不要插手。]感受到猪脚不怒自威的霸气,众小弟眼中隐隐露出臣服的目光,[老大,我们都听你的。]这种类型的书,请点开玄幻频道,那个里头这种类型的书比较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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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画扇之死,在内心深处还是颇为介怀的,当然了,五百年的差距,古今观点的不同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了,难道要他去责怪自家老爹不成。所以,未雨绸缪,把小倩的靠身文书给她自己最好,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就像单赤霞,即便烧掉他的靠身文书,难道他就会离开郑家么!
小倩呆呆地接过靠身文书,颤着唇,想说话,却说不出来,心里头一片冰凉,难道少爷这就要赶我走?
看她紧张地浑身绷紧,双肩也缩了起来,像是一只即将要被遗弃的小猫,乖官笑了笑,说:“不是要赶你走,只是我的信念和别人不一样,我认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靠一张卖身契来决定的……”
小倩哇地一声大哭出来,一下跪在地上,“少爷,你为什么要对小倩这么好,小倩跟小姐一起长大,小姐也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去年小姐带我去参加一个诗会,有一位有名的士子开口问小姐讨要小倩,虽然小姐没答应,但从那以后,每一次跟小姐出去参加诗会,小倩都提心吊胆,生怕小姐把小倩送给别人,又怕小姐突然看上那些年纪老迈的大名士,就会带着小倩嫁出去,小倩不想那样子生活,不想参加什么诗会,不想学什么诗歌唱酬,更不想嫁给白胡子一大把的名士……”
看小丫鬟跪在地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着,全家人都有些沉默,郑老爹本来心里头有些责怪乖官,主仆之间若没有文书,那怎么行,若是碰上刁奴欺主怎么办?
毕竟不能指望郑老爹把每个人都看成单赤霞这样和他有过命交情的人,讲人人平等,在大明朝更是笑话,乖官能做的也只是求个心安,当初画扇到郑家的时候,是不是也心有怯怯担惊受怕呢!
郑老爹咳嗽了两声,就在上头说:“好了,看这个丫头,也是乖巧忠厚的,这靠身文书你就自己收着罢!好生做事,再过两年等乖官大了些,终究要抬举你。”
乖官赶紧给自己老爹道歉,这个面子还是要给老子的,不管怎么说,没跟老子商量就擅自做主,在大明朝,也是一种罪名。
看小倩跪在地上一叠声谢谢老爷,乖官伸手把她拽了起来,虽然他已经在尽量习惯这个身体,这整个大明朝的习惯,但看别人叩头如捣蒜的样子,总还是很怪异觉得不太能接受,或许,再过几年,自己就会慢慢变成一个完整的大明人罢!
旁边大头嘟囔着说:“幸亏少爷没逼着我学什么诗歌唱酬,少爷常说,若论起不要脸来,读书人最不要脸……”
“大头。”乖官一瞪眼,心说这话是能随便乱说的么,“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上次跟哪个五文钱想买少爷你的文章的那个什么赵老先生说的。”大头梗着脖子,显然觉得自己没说错,乖官哭笑不得,“让你多学两个字就那么难,我说的是负心多是读书人,仗义每从屠狗辈。”
“那不就是读书人最不要脸么。”大头嘀咕着。他老爹单赤霞呵斥了他一声,“又没规矩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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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闻言咧嘴一笑,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冲小倩一乐,满是自傲,“看见了罢!咱们家不要什么诗会,也不要什么唱酬,有少爷一个人懂就行了,反正那些什么秀才举人的都不如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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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乖官把卖身契给了小倩的时候,小倩从法律上身份就变了,是良民而不是奴才,是人而不是狗,可以说也就是这一刹那,小倩开始死心塌地甘愿给乖官做任何事。而那张靠身文书多少钱呢!上面也不过就六两银子,这张契约在别人手上,小倩穿金戴银也改变不了她只值六两的事实,这张契约在小倩自己手上,小倩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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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单赤霞狠狠瞪了单思南一眼,这臭小子,都十一岁了,还一副长不大的脾气,“喂马去,别在我跟前晃悠。”大头闻言吐了吐舌头,老老实实出去了。
旁边乖官就暗笑,怪不得贾宝玉的老爹看不惯儿子,这老爹跟儿子的父子关系果然没有妈妈和儿子的母子关系来得融洽啊!
单赤霞给郑老爹挑了主厢房,扶着他进去休息,小倩红肿着两只眼睛,四处找笤帚说要打扫,这宅子其实很干净,当初颜船主建造的时候是为了将来给女儿颜清薇的,他也是秀才出身,腹中还有点货色,这桃林和宅子颇有唐寅唐伯虎[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的感觉,每隔些时候,总有颜家的人来打扫。
如今这桃林换了主人,郑国蕃自然要改一改格调,拖着小倩找书房,“来来来,咱们先写一副对联。”
等小倩磨了墨,郑国蕃拽过纸来,舔饱毛笔,写下耳熟能详的一副对联:
桃花影落飞神剑。
碧海潮生按玉箫。
PS:虽然是2更,但字数多啊!九千多字快一万……怎么木有人表扬捏!
另外说下,咱书里头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性格脾气,或许笔力不到写的不够好,但我尽量描写出各自的味道来。要是想看那种[不用再说了,我说过,我一个人解决,是兄弟的就不要插手。]感受到猪脚不怒自威的霸气,众小弟眼中隐隐露出臣服的目光,[老大,我们都听你的。]这种类型的书,请点开玄幻频道,那个里头这种类型的书比较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