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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水果。我想吃肉。”
杜常清为难起来。他买祭奠用品的时候没有买肉,老板听说他要祭奠女孩子,都是推荐他买花买水果买漂亮衣服。
易桢:“我不想吃水果。”
杜常清站起身来,语气犹豫:“那我去给你买好吃的,你不要乱跑哦。”
易桢连忙点头。
快走吧快走吧。你一走我总能想到办法破开禁制跑路的,实在不行和李巘道长摊个牌让他救我一命,日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反正小杜弟弟回来看见人不见了,说不定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呢,又或者看到的是亡魂在人间的短暂滞留。
谅他也不敢去找自己兄长帮忙。
这里是鬼城丰都,一切皆有可能。
杜常清方往外走了两步,忽然又回转身来,重新坐在床头,手上不知何时从随身的芥子戒中拿出一对缀着铃铛的素白色脚镯,咔哒扣了一只在她的右脚脚踝上。
易桢的腿原本是放在床边的榻上,青色的绣鞋都没脱,被握住脚踝往上提,整个人直接仰躺在床上了。
她羞愤交加,从他掌心把自己的小腿收回来,在清脆悦耳的铃铛声中质问:“你干什么!”
杜常清自知理亏,声音小了许多:“你不要乱跑。”
易桢休息了许久,修为恢复得已经差不多了,但是这脚镯一扣上,立刻感觉经脉中的修为凝滞住了一半,根本没法调用。
小杜弟弟你手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啊草!!!
易桢顶嘴:“我又没有要跑!你怀疑我!”
杜常清干脆直接说:“我是坏人。”
易桢:“……”
她什么时候连小杜弟弟都吵不过了。
杜常清还要去握她的左脚脚腕,再给她扣上另一个素白色的脚镯,易桢生怕被他得逞,直接一脚踹在他腰间的白衣上,挣扎间右脚的铃铛响得厉害,红着眼睛瞪他:“不准!太过分了!你当我是什么!”
杜常清修为很高,正常来说感官是十分敏锐的,她右脚在他腰腹间乱动,脚腕上冰凉的小铃铛一边响一边乱蹭。
也不知道是因为铃铛乱响还是因为什么,杜常清没一会儿就支撑不住了,败下阵来,把另一只素白色的脚镯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委屈巴巴地收回手,放心不下,又叮嘱了一句:“你是活人,不要到处乱跑。”
杜常清走了之后,易桢尝试把脚镯给脱了。她仔细看才发现那脚镯其实一点纹路花样都没有,非常简单,应该就是一样普通的封住修为防止逃跑的法宝。
易桢试着脱了一小会儿,发现比较困难,想着要不算了,一半修为也可以,先找找这禁制的漏洞。
谁知她一动,脚腕上的铃铛就开始响,清脆悦耳,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一个上品修士绝对不会听不见,她就算跑出去了也跑不远,绝对分分钟被抓回来。
易桢:“……”
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暴风这倾盆大雨出去玩个棒棒锤。
这怎么跑路。
易桢自穿越以来精通跑路这门保命的技术,忽悠过轩辕昂、姬金吾、整个易家,没想到有朝一日被一个弟弟以暴制暴了。
杜常清稍微察觉出一点真实的感觉了。
他推门出去,外面一点月光都没有,黑蒙蒙的,但是他依旧能正常视物,能看得清楚静悄悄的街道,还有屋子里锁莲灯散发的一点点微弱的光芒。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回去再点上一盏灯。他现在十分警惕光和热,害怕这些东西会让桢桢消散掉。
他马上就回来了。
杜常清脚步很快,几乎要小跑起来。他白天没有留意过哪里有卖荤食的店,现在冒冒然跑出来,也不知道该往哪边去,只好先找到一个客栈跑堂的小二问清楚。
跑堂的很热情,怕他找不到具体在哪,描写得很详细:“周家金店一转角,转角那条街走到底,好,您就找到了!”
周家金店一转角,走了几步,就是满目的烟火气。现在其实已经算晚了,大部分摊子都在收摊了,雾白色的蒸汽到处乱散,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活人的气息。
明天晚上趁天黑了,让桢桢带着帷帽出来沾染沾染活人的气息。
杜常清条件反射地这么想到。
可是桢桢要跑的。她那么抗拒他,现在只不过是把她强行圈禁在了屋子里。要是把她带出来,她一定会想办法逃走的。
杜常清有点垂头丧气。
卖大骨头的摊子前还围着几个人,刚才跑堂小二介绍了,说这是本地最有名的荤食摊子,从早到晚都围着人。
他到摊子前面的时候,只有一个买家在买骨头了,好像和店家是熟人,一边聊天一边挑规格。杜常清也不好直接打断人家,说让我先买吧,万一店家恼了不卖了,解释来解释去还要花更多时间。
不过是在人间烟火中驻足立了这么一会儿,他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易桢的脸。
是真的吧。是真的。
把她抱在怀里的感觉、握着她纤细脚踝的感觉、还有她被欺负得生气了红着眼瞪他的感觉。
好喜欢和她待在一起啊。想要看她更多的样子,想要和她多说一些话。
他是店家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跑堂小二激情推荐的骨头之后。老板把剩下的所有熟食都半买半送打包给他了,说这些东西放不过夜,干脆都给他吧。
杜常清道了谢,拎着东西要走,卖荤食的店家笑着对他说:“俗话说,读圣贤书、明君子理,小伙子念书要用功啊。”
杜常清一愣,方想起北幽有读书人着白衣澜衫的习惯,现在夜色深了,老板年纪又不轻,仅凭一盏灯,估计是认错了,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他穿了一身白衣,又习惯不戴任何佩饰,深夜出来买半价处理的熟食……
杜常清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时间纠正他,摆了摆手示意老板认错了,便匆匆地走了。
读圣贤书、明君子理。这倒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座右铭,如今再次看见,很有些感慨。
他少时立誓,说此生不做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那誓言也是从这句话中来的。
杜常清走进已经收摊的另外半条街,周身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他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嫂嫂圈禁在床上,这守的是哪门子的礼法?
杜常清其实有理由为自己开脱:不这么做嫂嫂就会消失掉,他是在救人不是在害人……
有许多理由。
但是这一刻他承认了。他清楚地知道不是的,没有理由可以给他开脱。没有理由可以让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迫不得已的无辜的人”。
他绝对不会把桢桢的下落告诉自己的兄长。他不会这么做,桢桢喜欢兄长也不告诉,兄长会伤害她的。
他不是迫不得已的。
他喜欢和桢桢待在一起,他喜欢桢桢只能待在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现在这样,他很开心。
“迫不得已”的人,往往是苦大仇深的。
但是他不是,他开心又满足。要是桢桢愿意对他笑一笑——像是新婚夜的时候,把她从张苍手里救出来时,她披散着头发,难受委屈得眼睛都红了,见他端着药进来,还是朝他笑——能看见那种笑容,他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了。
要是一开始桢桢就是嫁给他的就好了。
杜常清不由得再度回想起来了那时的感觉。
他原本是想着出其不意把脚镯给桢桢扣上的。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心思。
但是一握上她纤细的脚腕,乃至动作太大让她整个人仰躺在锦被上的时候,好像事情就开始朝其他方向发展了。
而对那个方向他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的绣鞋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怎么接触地面,踢在他腰腹间,用的力气不大,完全不痛,倒是脚腕上缀着的铃铛一直在响。
新婚夜她躺的那张床也是缀着铃铛,床铺摇晃起来,铃铛就会响。他好像忽然有些懂了为什么会有铃铛。又好像没懂。
周氏金店还开着,杜常清有些心烦意乱,下定决心不想那些他搞不懂的事情,一眼望进人家的店面,看见了两只簪子。 ,百合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
吃水果。我想吃肉。”
杜常清为难起来。他买祭奠用品的时候没有买肉,老板听说他要祭奠女孩子,都是推荐他买花买水果买漂亮衣服。
易桢:“我不想吃水果。”
杜常清站起身来,语气犹豫:“那我去给你买好吃的,你不要乱跑哦。”
易桢连忙点头。
快走吧快走吧。你一走我总能想到办法破开禁制跑路的,实在不行和李巘道长摊个牌让他救我一命,日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反正小杜弟弟回来看见人不见了,说不定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呢,又或者看到的是亡魂在人间的短暂滞留。
谅他也不敢去找自己兄长帮忙。
这里是鬼城丰都,一切皆有可能。
杜常清方往外走了两步,忽然又回转身来,重新坐在床头,手上不知何时从随身的芥子戒中拿出一对缀着铃铛的素白色脚镯,咔哒扣了一只在她的右脚脚踝上。
易桢的腿原本是放在床边的榻上,青色的绣鞋都没脱,被握住脚踝往上提,整个人直接仰躺在床上了。
她羞愤交加,从他掌心把自己的小腿收回来,在清脆悦耳的铃铛声中质问:“你干什么!”
杜常清自知理亏,声音小了许多:“你不要乱跑。”
易桢休息了许久,修为恢复得已经差不多了,但是这脚镯一扣上,立刻感觉经脉中的修为凝滞住了一半,根本没法调用。
小杜弟弟你手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啊草!!!
易桢顶嘴:“我又没有要跑!你怀疑我!”
杜常清干脆直接说:“我是坏人。”
易桢:“……”
她什么时候连小杜弟弟都吵不过了。
杜常清还要去握她的左脚脚腕,再给她扣上另一个素白色的脚镯,易桢生怕被他得逞,直接一脚踹在他腰间的白衣上,挣扎间右脚的铃铛响得厉害,红着眼睛瞪他:“不准!太过分了!你当我是什么!”
杜常清修为很高,正常来说感官是十分敏锐的,她右脚在他腰腹间乱动,脚腕上冰凉的小铃铛一边响一边乱蹭。
也不知道是因为铃铛乱响还是因为什么,杜常清没一会儿就支撑不住了,败下阵来,把另一只素白色的脚镯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委屈巴巴地收回手,放心不下,又叮嘱了一句:“你是活人,不要到处乱跑。”
杜常清走了之后,易桢尝试把脚镯给脱了。她仔细看才发现那脚镯其实一点纹路花样都没有,非常简单,应该就是一样普通的封住修为防止逃跑的法宝。
易桢试着脱了一小会儿,发现比较困难,想着要不算了,一半修为也可以,先找找这禁制的漏洞。
谁知她一动,脚腕上的铃铛就开始响,清脆悦耳,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一个上品修士绝对不会听不见,她就算跑出去了也跑不远,绝对分分钟被抓回来。
易桢:“……”
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暴风这倾盆大雨出去玩个棒棒锤。
这怎么跑路。
易桢自穿越以来精通跑路这门保命的技术,忽悠过轩辕昂、姬金吾、整个易家,没想到有朝一日被一个弟弟以暴制暴了。
杜常清稍微察觉出一点真实的感觉了。
他推门出去,外面一点月光都没有,黑蒙蒙的,但是他依旧能正常视物,能看得清楚静悄悄的街道,还有屋子里锁莲灯散发的一点点微弱的光芒。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回去再点上一盏灯。他现在十分警惕光和热,害怕这些东西会让桢桢消散掉。
他马上就回来了。
杜常清脚步很快,几乎要小跑起来。他白天没有留意过哪里有卖荤食的店,现在冒冒然跑出来,也不知道该往哪边去,只好先找到一个客栈跑堂的小二问清楚。
跑堂的很热情,怕他找不到具体在哪,描写得很详细:“周家金店一转角,转角那条街走到底,好,您就找到了!”
周家金店一转角,走了几步,就是满目的烟火气。现在其实已经算晚了,大部分摊子都在收摊了,雾白色的蒸汽到处乱散,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活人的气息。
明天晚上趁天黑了,让桢桢带着帷帽出来沾染沾染活人的气息。
杜常清条件反射地这么想到。
可是桢桢要跑的。她那么抗拒他,现在只不过是把她强行圈禁在了屋子里。要是把她带出来,她一定会想办法逃走的。
杜常清有点垂头丧气。
卖大骨头的摊子前还围着几个人,刚才跑堂小二介绍了,说这是本地最有名的荤食摊子,从早到晚都围着人。
他到摊子前面的时候,只有一个买家在买骨头了,好像和店家是熟人,一边聊天一边挑规格。杜常清也不好直接打断人家,说让我先买吧,万一店家恼了不卖了,解释来解释去还要花更多时间。
不过是在人间烟火中驻足立了这么一会儿,他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易桢的脸。
是真的吧。是真的。
把她抱在怀里的感觉、握着她纤细脚踝的感觉、还有她被欺负得生气了红着眼瞪他的感觉。
好喜欢和她待在一起啊。想要看她更多的样子,想要和她多说一些话。
他是店家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跑堂小二激情推荐的骨头之后。老板把剩下的所有熟食都半买半送打包给他了,说这些东西放不过夜,干脆都给他吧。
杜常清道了谢,拎着东西要走,卖荤食的店家笑着对他说:“俗话说,读圣贤书、明君子理,小伙子念书要用功啊。”
杜常清一愣,方想起北幽有读书人着白衣澜衫的习惯,现在夜色深了,老板年纪又不轻,仅凭一盏灯,估计是认错了,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他穿了一身白衣,又习惯不戴任何佩饰,深夜出来买半价处理的熟食……
杜常清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时间纠正他,摆了摆手示意老板认错了,便匆匆地走了。
读圣贤书、明君子理。这倒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座右铭,如今再次看见,很有些感慨。
他少时立誓,说此生不做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那誓言也是从这句话中来的。
杜常清走进已经收摊的另外半条街,周身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他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嫂嫂圈禁在床上,这守的是哪门子的礼法?
杜常清其实有理由为自己开脱:不这么做嫂嫂就会消失掉,他是在救人不是在害人……
有许多理由。
但是这一刻他承认了。他清楚地知道不是的,没有理由可以给他开脱。没有理由可以让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迫不得已的无辜的人”。
他绝对不会把桢桢的下落告诉自己的兄长。他不会这么做,桢桢喜欢兄长也不告诉,兄长会伤害她的。
他不是迫不得已的。
他喜欢和桢桢待在一起,他喜欢桢桢只能待在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现在这样,他很开心。
“迫不得已”的人,往往是苦大仇深的。
但是他不是,他开心又满足。要是桢桢愿意对他笑一笑——像是新婚夜的时候,把她从张苍手里救出来时,她披散着头发,难受委屈得眼睛都红了,见他端着药进来,还是朝他笑——能看见那种笑容,他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了。
要是一开始桢桢就是嫁给他的就好了。
杜常清不由得再度回想起来了那时的感觉。
他原本是想着出其不意把脚镯给桢桢扣上的。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心思。
但是一握上她纤细的脚腕,乃至动作太大让她整个人仰躺在锦被上的时候,好像事情就开始朝其他方向发展了。
而对那个方向他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的绣鞋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怎么接触地面,踢在他腰腹间,用的力气不大,完全不痛,倒是脚腕上缀着的铃铛一直在响。
新婚夜她躺的那张床也是缀着铃铛,床铺摇晃起来,铃铛就会响。他好像忽然有些懂了为什么会有铃铛。又好像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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