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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腾了一番后,众人的情绪也稍微平定了些。
再加上炎璃和大慈也都来了,最后大家索性都挤在大间里,拼了几张桌子,打算一起吃个涮锅。
食材是林翘自告奋勇去的,因为这里忽然来了这么多前辈,再加上他有白虎术士最正统的天分在,学东西也很快,就想试着练一下操控术法的能力,所以故意让吴朝点远点的地名,他看看能不能也练好帅爆的“瞬移”之类的技能。
吴朝也不客气,寻思着反正到了云南境地,除了鲜花饼有名外,再就是云南十八怪啊,那个大理乳扇他之前吃到过一次,觉得怪不错的,因此先跟林翘点了这个,随后低头苦思自己还爱吃些什么,貌似自己特别中意吃的挺少啊,不算特讲究,但又挑食,欸,难办……不过云南这肯定也有速食炸鸡之类……
正当想着,突觉两道寒芒射在他脖颈后,吴朝下意识反摸了摸后脊梁骨,咋这寒呢。一抬头就见麒妄在正对面,正襟危坐着,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吴朝就来气,心说我吃你家东西了么,我不就晚上多吃点饭么,你指不定成恶鬼后吃不吃人还两说呢,爸爸不嫌弃你妨碍和平,你倒先嫌弃爸爸吃得多起来!嘁!
因此愤愤地冲林翘挥手,“你先去买吧,反正其他羊肉牛肉墨鱼丸撒尿牛丸蟹棒菜啊粉丝啊酱料之类的涮锅必备都知道吧,我明天早上想吃天津小笼包,你明早上能买得回来再说。”
林翘乐了,心说你丫还不信我能力,因此一撇嘴出门去了,自然不是一个人去的,麒祚跟着呢,冥主陪同,顾师父还白送了一张炎阳咒符给林翘带着,防身。
小白也再度入卫生间跟大慈继续研讨关于“灰烬”这妖物的问题去了。
炎璃瞧着外头没事,也就回屋哄麟砂了,同时有点不解,这小姑娘看着年纪小小的,能陷入什么困惑里而导致自己开启了这样一种深度自我催眠的保护模式?有点不妙的感觉啊……
顾师父也溜达着跟进来,想看麟砂情况。
于是,一时间,就剩下客厅里麒妄和吴朝大眼瞪小眼。
吴朝觉得话都说开了天窗捅破了也是敞亮,就美滋滋地盘算什么时候把麒妄压身下了把事办了它。
再加上吴朝可不是善人,他是这些年没遇见自己中意的东西,或者说他这个人骨子里其实就是带着一种淡漠的——就像是,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是什么其他惊人的秘密,都不会打扰他自己这么多年自行总结下来的生活法则,他有一套独立的自我思维体系,不会被外界的任何念头干扰。
这,就是一种心灵上的强大。
说白了,他的心只遵从自己。
或者说,他有时候是听着自己的心从而行动的。
就像是他当面特自然地说了他和麒妄目前的状态,麒妄也没反对,就算是间接向大家承认了两人间的关系。于是吴朝现在就挺随性的,虽然还没真正把他打上自己所有物的标签,那也当自己的东西看待了。
故而现在很不要脸地抬脚就往他膝盖上一踩,招惹他道,“你脸那么臭干吗,我吃你家菜了啊你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不是……”麒妄有点局促,头一低吧就看到吴朝露在袜子外的脚踝,白白的。
抬头吧,眼前就是这个没正形的人懒洋洋地都快躺滑下沙发的模样,很……诱人。看着他特别随性的动作就觉得自己全身也跟着舒畅起来,即便自己要求“坐有坐姿站有站姿”,但吴朝即便没正形也很好看,不过么……他的动作……正低头胡乱在身上摸呢。
麒妄眼一眯,他现在已经熟悉他这个动作了——找烟呢!
于是立即起身,也没舍得让吴朝脚摔地上,单只胳膊直接拽住他的腿,略一使力,自己也往前迅疾一步,逼近到他跟前。
吴朝烟盒刚掏出来呢,就觉两条腿被麒妄大分了,一条腿挂在他胳膊上不说,他整个人还压在自己身上,对,自己还躺了。
等等,这个体位有点不对。
不是,这个姿势有点不对,再说了吴朝就算再放得开那也不至于在这么一大家子人随时回来还是客厅的地方就放得开啊。
因此脑子里一时也有点乱,“你想干吗?”
麒妄眼睛盯着他手里的烟盒又一眯,“噌”一下火蹿起来老高,吓得吴朝一个高蹦起来,双手抱紧了他脖子,另一条腿也不由自主夹紧在他腰上,神色慌慌的,“卧槽刚才怎么了?着火了?你放的还是有妖怪?”
麒妄倒是有些意外吴朝的举动,而且同一时间觉得自己更燥了,只要吴朝离自己近点,体内那“恶魄”就好像更难压制。
但麒妄就是想压制它,因为据他所了解的有关恶鬼的传说……谁都不敢保证一个恶鬼会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身上的煞气太难控了,而且冥主和师父刚才都跟自己说了,自己当年就卡在“破我执”上,没过的来,于是在地府里眼见着要杀疯了,师父才会和冥主合手将自己“尸魄分家”,保护地府众鬼的安全。
“破我执”只算是恶鬼控制戾气、煞气要过的第二个坎儿,而关于这个“我执”,是他万年前的执念了……麒妄现在魂魄虽然是正常的,但在师父禁术的干扰下,仍旧是有主导性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恶还是善面,他表面上看起来正常,但实际都会有另一半魄或者魂是处于休眠状态的,也就是说——他记忆残缺。
想恢复记忆,想记起万年前的自己,就能忆起我执,忆起了不要紧,要紧的是能破掉它,之后还得等契机“出生死”,才算真正大彻大悟。悟过后,他才能成为一个将戾气收放自如,安全系数比危险系数要高的恶鬼。
但是从一开始,想要恢复记忆,魂魄合二为一,复苏为真正的恶鬼麒妄时,就又陷入另一个死循环,如果他记起来的那些事都很糟糕……再一度失控呢?
毕竟有些东西是融于血脉里,可能暂时性被压制,但是改变,甚至说去习惯,是一个困难且充满了不定性的过程。
吴朝似乎也是看出麒妄的担心,在冥主他们组团回来洗菜涮肉的时候,悄悄将麒妄拉到一旁,跟拍条大狗一样地拍拍他脖颈,安慰道,“别怕,你看看我,再看看慈哥,能瞅出什么共性来不?”
麒妄想了会,其实他是想去帮忙洗菜的,可是吴朝就跟个大老爷一样把他困小墙角里蹲着了,因此一时也走不开,双手还特安分的放在膝盖上,老实巴交的抬起那张略带邪魅的脸,认认真真思考他抛出的所有问题。
吴朝又换了个姿势把他卡在墙角里,自己则是居高临下满目温和地看着他道,“我呢,身上的这个血统貌似是你们流灵界奉为神一般的存在,但我有自我意识起,都是在人间,即便现在有人,还是很信任的人蹦出来跟我说了诸如刚才那类事,我都没往心里去过。因为那在我眼里就是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不会去在乎。但是呢,我这个人又很奇怪,脾性也有点古怪……跟你说几件事吧,我能遇见让我感兴趣的事特少,但我从没放弃过去寻觅一件特别合心意的东西,因为我觉得,活着总归是要遇见点趣事吧。有一次呢,我跟林翘出去,本来是为了工作采景,偶过了一家卖古玩的店,店不起眼处摆放了一把乌木小梳,颜色幽沉,做工也算不上多巧妙,说白了并不起眼,但我当时路过,一扫眼正好就只瞧见它了,而且觉得它异常的有吸引力。你说奇不奇怪?满店琳琅满目好多珠宝啊,都比那个暗沉幽黑且静默无声的小物件来的更招眼。但我就是一眼就看到它了。你也知道林翘这人,他跟我这么久,很熟悉我的审美品位,他觉得这东西不在我的审美范围里啊。可我当时就跟着了魔障一样,非得要去买,他拦着我不让,说他家里头懂古玩的亲戚多,不然让我等等再说。毕竟当时我俩刚入行没多久,手里头闲钱也不是特多,一旦被骗呢白花冤枉钱,再加上这是把梳子……我一大老爷们买娘唧唧的,反正当时自己也犹豫了下,加之被翘爷一番劝说,我就被他给嘀咕走了。再后来几天被行程给挤兑的挺忙的,直到收拾完工要离开那地方了,我半只脚都准备踏上安检台了,可心里头就是别扭,就是特不舒服,就觉得冥冥之中那把梳子在召唤我,我不去把它买回来我肯定得害相思病了。”
说着吴朝自己也撇了下嘴,“林翘一直说我这个人渣,因为我会对死物动感情,但是对活蹦乱跳的东西却不会。反正后来那东西我就是买了。买回来后我是懒得找人做什么鉴定,是不是哪朝古物啊宝贝啊,我都不介意。我买它,仅仅是因为我中意它,而我中意它,就不会去在乎别人说它什么了。你懂我意思没?”
说着吴朝跟摸大狗一样,上手飞快的嗖一下,从麒妄后脑勺捋到前面,把他那一头直顺的长发都给弄得乱糟糟的。
麒妄看上去依旧特老实巴交地双手放在膝盖上,蹲姿特标准,傻乎乎地冲他点头。
吴朝看他这么乖,也不由自主笑了。
其实在这梳子之前,还有件事,吴朝没说。
那是更之前,吴朝随便去一家店,看见过一个像是海盗沉船的小箱子,特别小巧,那箱子是被打开的,其上有两个做工很精致的倒钩,乌金花纹繁复的那叫一个惹眼,钩上托着一把寒光匕首,有点像是古代西域风格的,弯刀形,其上镶嵌了各彩各色的宝石,即便在柜台暗光的照耀下,也闪烁的迷人眼。
吴朝其实对刀不是多感兴趣,但是这东西跟之后见到的那把特别幽黑沉静的梳子不同,这异域风格的弯刀匕首实在太耀眼了,其上宝石灿灿,甚至都快灿过刀锋本身了。
吴朝当初就估摸着想啊,这种东西要是真放到握它的人手里,也一定是拿去做摆设的,而不是用来防御或者守护什么东西的吧……
打听了一下价格后他就更泄气。
原因很简单,暂时买不起。
而且仔细想一下性价比也不高。
所以最后吴朝犹犹豫豫地,还是走了。
当时他刚进游戏这一行,很多事只能说是接触过,但是不熟悉。所以有太多要去熟悉的东西,忙疯起来就忘了这茬。
或者说,他是想借着忙疯的时候,不再去想让自己那么魂牵梦绕的东西,即便有时候深夜赶完工后疲惫入睡,他好几次做梦都梦到了那匕首,特别想让它成为自己的,没有理由,就是中意。
过了能有小半个月,忽然发了笔奖金,吴朝兴冲冲就回头,坐了好久的车,到那家店铺门口,想要买它。
可能这个弯刀买了,他这个月也不用吃什么饭了。
但是吴朝就是被那种相思的滋味给折磨疯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不过就是在柜台旁一不小心扫眼看到过了,店里甚至有比它更贵,或者比它更好看性价比更高的,但为什么不中意别的就是中意它,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某种注定吧。
这件事如今想来,在吴朝眼里还是憾事,即便现在能释怀,但是当初那种求而不得的难过滋味,他回味一下,还是觉得满口生涩。
最怕的不是无法拥有它,而是求不得。
这是两种概念。
就跟能力和实力,也是两个不同的词一样。
你有能力,你有某个领域的技巧,不代表你有那个实力能做到某个职位,或者说管理好什么人。就像是没有林翘,吴朝可能仍旧是公司里埋头苦干的一个小破开发师,自己有那个实力去做好某样东西,成为某个领域里的达人,但是自己并没有那个实力,或者说那个心思去拉拢人脉,结交一群有的没的但或许将来哪天指不定就派上用场的人。
所以说,吴朝能有今天的成就,背后是林翘这个八面玲珑的好帮手在撑着。
同样,吴朝当初攒够了钱,不是不能去拥有这个匕首,只是有人先他一步,买走了它。
这个时候再求着店家告知那个买主——其一会显得无理取闹,其二则是没有必要。
怎么说呢,它摆在柜台上那里,明码标价的时候,谁中意它都可以,哪个手欠的上去触碰它一下,吴朝可能会觉得烦,但只会自责自己没有尽力将它早些收纳保护进自己怀里。
可是它被买走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有个人通过正当途径早自己一步拥有了它,它也成为了别人的归属物。
自己再喜欢,也要让步。
毕竟“君子所求,求之有道”。于是吴朝转身就潇潇洒洒地走了,拿着那笔奖金去买了好多好吃的,还留了些等着买游戏光碟好跟林翘一起打。
这些感受他并没有细细地跟林翘讲过。
因为他知道林翘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体验,甚至他敢打赌说,自己只要说了这件事,林翘很可能动用他的办法,给他再打造出个一模一样,或者想法设法从那个买主手里再搞回来。
但正如吴朝的习惯,它会觉得,那东西,变“味”了,不再是自己第一眼看中时,特别想要的那个了。
所以说,他性子很奇怪。
但现在遇见一个也不怎么正常的麒妄,吴朝学着冥主的样子阿弥陀佛了一下,心底淡定么么哒,他见着麒妄的时候呢,其实就跟他前三次心动是一样的。
——第一次就是见着那把弯刀匕首,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尝试“相思”的滋味。同时还尝到了“求而不得”的难受。所以这才有了后来的业界精英,吴朝。
成为那个努力工作,好好赚钱,自己看中什么就赶紧买下来,不再让别人捷足先登。
——于是,这也导致了第二次“买梳子”事件,犹豫了一番还是想起了第一次“弯刀”事件时痛苦的滋味,于是他果断回头去买了,同时心下坚定了一个想法:心说我去你们大爷的,爸爸看中的东西爸爸喜欢就好了,爸爸连自己都不要求让你们所有人喜欢,爸爸看见个喜欢的东西还得要过问你们喜不喜欢了?笑话!你们算老几啊,关你们屁事啊。
自己痛快就行了,买买买!
此之一点为吴朝日后简单粗暴的人生三条准则(“话不投机聊你麻痹”“关你屁事”“关我屁事”)打下了坚定基础。
当然,那时前三四年的想法,三四年后发生的第三次心动,却让吴朝释怀了第一次“弯刀”事件。
——那是他养过的唯一一条狗。
叫做“夜宵”,是只小松狮,真跟团子一样,肉呼呼的。拉出去其实也挺威猛的。
只不过它还没长到那么大,就走了。
夜宵说来巧了,买回来时小小一只,吴朝把它随手搁自己专门装泡面的大碗里头,自己在沙发另一旁吃着泡面盯着那只不知所措的小家伙发呆。
最后想来想去叫啥名太烦,直接“夜宵”吧。
这小狗是个项目合作伙伴家养的大狗生下来的小崽子,身体很健康。
不知是不是太小了,不太明白事,有点傻气。
后来,活生生叫吴朝给撑死了。
是的,撑死了。
只不过,同样的事情有截然不同的影响改变——麒妄当年在阴间也撑死过喂养的一只小老鼠,故而导致他现在看到吴朝吃特别多还特别能吃怎么吃好像还都没事于是就更加能吃了而特别忧心,成天介害怕吴朝有一日也被自己亲手递过去的饭菜撑死了。
但吴朝当时的反应就是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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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腾了一番后,众人的情绪也稍微平定了些。
再加上炎璃和大慈也都来了,最后大家索性都挤在大间里,拼了几张桌子,打算一起吃个涮锅。
食材是林翘自告奋勇去的,因为这里忽然来了这么多前辈,再加上他有白虎术士最正统的天分在,学东西也很快,就想试着练一下操控术法的能力,所以故意让吴朝点远点的地名,他看看能不能也练好帅爆的“瞬移”之类的技能。
吴朝也不客气,寻思着反正到了云南境地,除了鲜花饼有名外,再就是云南十八怪啊,那个大理乳扇他之前吃到过一次,觉得怪不错的,因此先跟林翘点了这个,随后低头苦思自己还爱吃些什么,貌似自己特别中意吃的挺少啊,不算特讲究,但又挑食,欸,难办……不过云南这肯定也有速食炸鸡之类……
正当想着,突觉两道寒芒射在他脖颈后,吴朝下意识反摸了摸后脊梁骨,咋这寒呢。一抬头就见麒妄在正对面,正襟危坐着,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吴朝就来气,心说我吃你家东西了么,我不就晚上多吃点饭么,你指不定成恶鬼后吃不吃人还两说呢,爸爸不嫌弃你妨碍和平,你倒先嫌弃爸爸吃得多起来!嘁!
因此愤愤地冲林翘挥手,“你先去买吧,反正其他羊肉牛肉墨鱼丸撒尿牛丸蟹棒菜啊粉丝啊酱料之类的涮锅必备都知道吧,我明天早上想吃天津小笼包,你明早上能买得回来再说。”
林翘乐了,心说你丫还不信我能力,因此一撇嘴出门去了,自然不是一个人去的,麒祚跟着呢,冥主陪同,顾师父还白送了一张炎阳咒符给林翘带着,防身。
小白也再度入卫生间跟大慈继续研讨关于“灰烬”这妖物的问题去了。
炎璃瞧着外头没事,也就回屋哄麟砂了,同时有点不解,这小姑娘看着年纪小小的,能陷入什么困惑里而导致自己开启了这样一种深度自我催眠的保护模式?有点不妙的感觉啊……
顾师父也溜达着跟进来,想看麟砂情况。
于是,一时间,就剩下客厅里麒妄和吴朝大眼瞪小眼。
吴朝觉得话都说开了天窗捅破了也是敞亮,就美滋滋地盘算什么时候把麒妄压身下了把事办了它。
再加上吴朝可不是善人,他是这些年没遇见自己中意的东西,或者说他这个人骨子里其实就是带着一种淡漠的——就像是,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是什么其他惊人的秘密,都不会打扰他自己这么多年自行总结下来的生活法则,他有一套独立的自我思维体系,不会被外界的任何念头干扰。
这,就是一种心灵上的强大。
说白了,他的心只遵从自己。
或者说,他有时候是听着自己的心从而行动的。
就像是他当面特自然地说了他和麒妄目前的状态,麒妄也没反对,就算是间接向大家承认了两人间的关系。于是吴朝现在就挺随性的,虽然还没真正把他打上自己所有物的标签,那也当自己的东西看待了。
故而现在很不要脸地抬脚就往他膝盖上一踩,招惹他道,“你脸那么臭干吗,我吃你家菜了啊你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不是……”麒妄有点局促,头一低吧就看到吴朝露在袜子外的脚踝,白白的。
抬头吧,眼前就是这个没正形的人懒洋洋地都快躺滑下沙发的模样,很……诱人。看着他特别随性的动作就觉得自己全身也跟着舒畅起来,即便自己要求“坐有坐姿站有站姿”,但吴朝即便没正形也很好看,不过么……他的动作……正低头胡乱在身上摸呢。
麒妄眼一眯,他现在已经熟悉他这个动作了——找烟呢!
于是立即起身,也没舍得让吴朝脚摔地上,单只胳膊直接拽住他的腿,略一使力,自己也往前迅疾一步,逼近到他跟前。
吴朝烟盒刚掏出来呢,就觉两条腿被麒妄大分了,一条腿挂在他胳膊上不说,他整个人还压在自己身上,对,自己还躺了。
等等,这个体位有点不对。
不是,这个姿势有点不对,再说了吴朝就算再放得开那也不至于在这么一大家子人随时回来还是客厅的地方就放得开啊。
因此脑子里一时也有点乱,“你想干吗?”
麒妄眼睛盯着他手里的烟盒又一眯,“噌”一下火蹿起来老高,吓得吴朝一个高蹦起来,双手抱紧了他脖子,另一条腿也不由自主夹紧在他腰上,神色慌慌的,“卧槽刚才怎么了?着火了?你放的还是有妖怪?”
麒妄倒是有些意外吴朝的举动,而且同一时间觉得自己更燥了,只要吴朝离自己近点,体内那“恶魄”就好像更难压制。
但麒妄就是想压制它,因为据他所了解的有关恶鬼的传说……谁都不敢保证一个恶鬼会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身上的煞气太难控了,而且冥主和师父刚才都跟自己说了,自己当年就卡在“破我执”上,没过的来,于是在地府里眼见着要杀疯了,师父才会和冥主合手将自己“尸魄分家”,保护地府众鬼的安全。
“破我执”只算是恶鬼控制戾气、煞气要过的第二个坎儿,而关于这个“我执”,是他万年前的执念了……麒妄现在魂魄虽然是正常的,但在师父禁术的干扰下,仍旧是有主导性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恶还是善面,他表面上看起来正常,但实际都会有另一半魄或者魂是处于休眠状态的,也就是说——他记忆残缺。
想恢复记忆,想记起万年前的自己,就能忆起我执,忆起了不要紧,要紧的是能破掉它,之后还得等契机“出生死”,才算真正大彻大悟。悟过后,他才能成为一个将戾气收放自如,安全系数比危险系数要高的恶鬼。
但是从一开始,想要恢复记忆,魂魄合二为一,复苏为真正的恶鬼麒妄时,就又陷入另一个死循环,如果他记起来的那些事都很糟糕……再一度失控呢?
毕竟有些东西是融于血脉里,可能暂时性被压制,但是改变,甚至说去习惯,是一个困难且充满了不定性的过程。
吴朝似乎也是看出麒妄的担心,在冥主他们组团回来洗菜涮肉的时候,悄悄将麒妄拉到一旁,跟拍条大狗一样地拍拍他脖颈,安慰道,“别怕,你看看我,再看看慈哥,能瞅出什么共性来不?”
麒妄想了会,其实他是想去帮忙洗菜的,可是吴朝就跟个大老爷一样把他困小墙角里蹲着了,因此一时也走不开,双手还特安分的放在膝盖上,老实巴交的抬起那张略带邪魅的脸,认认真真思考他抛出的所有问题。
吴朝又换了个姿势把他卡在墙角里,自己则是居高临下满目温和地看着他道,“我呢,身上的这个血统貌似是你们流灵界奉为神一般的存在,但我有自我意识起,都是在人间,即便现在有人,还是很信任的人蹦出来跟我说了诸如刚才那类事,我都没往心里去过。因为那在我眼里就是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不会去在乎。但是呢,我这个人又很奇怪,脾性也有点古怪……跟你说几件事吧,我能遇见让我感兴趣的事特少,但我从没放弃过去寻觅一件特别合心意的东西,因为我觉得,活着总归是要遇见点趣事吧。有一次呢,我跟林翘出去,本来是为了工作采景,偶过了一家卖古玩的店,店不起眼处摆放了一把乌木小梳,颜色幽沉,做工也算不上多巧妙,说白了并不起眼,但我当时路过,一扫眼正好就只瞧见它了,而且觉得它异常的有吸引力。你说奇不奇怪?满店琳琅满目好多珠宝啊,都比那个暗沉幽黑且静默无声的小物件来的更招眼。但我就是一眼就看到它了。你也知道林翘这人,他跟我这么久,很熟悉我的审美品位,他觉得这东西不在我的审美范围里啊。可我当时就跟着了魔障一样,非得要去买,他拦着我不让,说他家里头懂古玩的亲戚多,不然让我等等再说。毕竟当时我俩刚入行没多久,手里头闲钱也不是特多,一旦被骗呢白花冤枉钱,再加上这是把梳子……我一大老爷们买娘唧唧的,反正当时自己也犹豫了下,加之被翘爷一番劝说,我就被他给嘀咕走了。再后来几天被行程给挤兑的挺忙的,直到收拾完工要离开那地方了,我半只脚都准备踏上安检台了,可心里头就是别扭,就是特不舒服,就觉得冥冥之中那把梳子在召唤我,我不去把它买回来我肯定得害相思病了。”
说着吴朝自己也撇了下嘴,“林翘一直说我这个人渣,因为我会对死物动感情,但是对活蹦乱跳的东西却不会。反正后来那东西我就是买了。买回来后我是懒得找人做什么鉴定,是不是哪朝古物啊宝贝啊,我都不介意。我买它,仅仅是因为我中意它,而我中意它,就不会去在乎别人说它什么了。你懂我意思没?”
说着吴朝跟摸大狗一样,上手飞快的嗖一下,从麒妄后脑勺捋到前面,把他那一头直顺的长发都给弄得乱糟糟的。
麒妄看上去依旧特老实巴交地双手放在膝盖上,蹲姿特标准,傻乎乎地冲他点头。
吴朝看他这么乖,也不由自主笑了。
其实在这梳子之前,还有件事,吴朝没说。
那是更之前,吴朝随便去一家店,看见过一个像是海盗沉船的小箱子,特别小巧,那箱子是被打开的,其上有两个做工很精致的倒钩,乌金花纹繁复的那叫一个惹眼,钩上托着一把寒光匕首,有点像是古代西域风格的,弯刀形,其上镶嵌了各彩各色的宝石,即便在柜台暗光的照耀下,也闪烁的迷人眼。
吴朝其实对刀不是多感兴趣,但是这东西跟之后见到的那把特别幽黑沉静的梳子不同,这异域风格的弯刀匕首实在太耀眼了,其上宝石灿灿,甚至都快灿过刀锋本身了。
吴朝当初就估摸着想啊,这种东西要是真放到握它的人手里,也一定是拿去做摆设的,而不是用来防御或者守护什么东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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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仔细想一下性价比也不高。
所以最后吴朝犹犹豫豫地,还是走了。
当时他刚进游戏这一行,很多事只能说是接触过,但是不熟悉。所以有太多要去熟悉的东西,忙疯起来就忘了这茬。
或者说,他是想借着忙疯的时候,不再去想让自己那么魂牵梦绕的东西,即便有时候深夜赶完工后疲惫入睡,他好几次做梦都梦到了那匕首,特别想让它成为自己的,没有理由,就是中意。
过了能有小半个月,忽然发了笔奖金,吴朝兴冲冲就回头,坐了好久的车,到那家店铺门口,想要买它。
可能这个弯刀买了,他这个月也不用吃什么饭了。
但是吴朝就是被那种相思的滋味给折磨疯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不过就是在柜台旁一不小心扫眼看到过了,店里甚至有比它更贵,或者比它更好看性价比更高的,但为什么不中意别的就是中意它,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某种注定吧。
这件事如今想来,在吴朝眼里还是憾事,即便现在能释怀,但是当初那种求而不得的难过滋味,他回味一下,还是觉得满口生涩。
最怕的不是无法拥有它,而是求不得。
这是两种概念。
就跟能力和实力,也是两个不同的词一样。
你有能力,你有某个领域的技巧,不代表你有那个实力能做到某个职位,或者说管理好什么人。就像是没有林翘,吴朝可能仍旧是公司里埋头苦干的一个小破开发师,自己有那个实力去做好某样东西,成为某个领域里的达人,但是自己并没有那个实力,或者说那个心思去拉拢人脉,结交一群有的没的但或许将来哪天指不定就派上用场的人。
所以说,吴朝能有今天的成就,背后是林翘这个八面玲珑的好帮手在撑着。
同样,吴朝当初攒够了钱,不是不能去拥有这个匕首,只是有人先他一步,买走了它。
这个时候再求着店家告知那个买主——其一会显得无理取闹,其二则是没有必要。
怎么说呢,它摆在柜台上那里,明码标价的时候,谁中意它都可以,哪个手欠的上去触碰它一下,吴朝可能会觉得烦,但只会自责自己没有尽力将它早些收纳保护进自己怀里。
可是它被买走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有个人通过正当途径早自己一步拥有了它,它也成为了别人的归属物。
自己再喜欢,也要让步。
毕竟“君子所求,求之有道”。于是吴朝转身就潇潇洒洒地走了,拿着那笔奖金去买了好多好吃的,还留了些等着买游戏光碟好跟林翘一起打。
这些感受他并没有细细地跟林翘讲过。
因为他知道林翘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体验,甚至他敢打赌说,自己只要说了这件事,林翘很可能动用他的办法,给他再打造出个一模一样,或者想法设法从那个买主手里再搞回来。
但正如吴朝的习惯,它会觉得,那东西,变“味”了,不再是自己第一眼看中时,特别想要的那个了。
所以说,他性子很奇怪。
但现在遇见一个也不怎么正常的麒妄,吴朝学着冥主的样子阿弥陀佛了一下,心底淡定么么哒,他见着麒妄的时候呢,其实就跟他前三次心动是一样的。
——第一次就是见着那把弯刀匕首,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尝试“相思”的滋味。同时还尝到了“求而不得”的难受。所以这才有了后来的业界精英,吴朝。
成为那个努力工作,好好赚钱,自己看中什么就赶紧买下来,不再让别人捷足先登。
——于是,这也导致了第二次“买梳子”事件,犹豫了一番还是想起了第一次“弯刀”事件时痛苦的滋味,于是他果断回头去买了,同时心下坚定了一个想法:心说我去你们大爷的,爸爸看中的东西爸爸喜欢就好了,爸爸连自己都不要求让你们所有人喜欢,爸爸看见个喜欢的东西还得要过问你们喜不喜欢了?笑话!你们算老几啊,关你们屁事啊。
自己痛快就行了,买买买!
此之一点为吴朝日后简单粗暴的人生三条准则(“话不投机聊你麻痹”“关你屁事”“关我屁事”)打下了坚定基础。
当然,那时前三四年的想法,三四年后发生的第三次心动,却让吴朝释怀了第一次“弯刀”事件。
——那是他养过的唯一一条狗。
叫做“夜宵”,是只小松狮,真跟团子一样,肉呼呼的。拉出去其实也挺威猛的。
只不过它还没长到那么大,就走了。
夜宵说来巧了,买回来时小小一只,吴朝把它随手搁自己专门装泡面的大碗里头,自己在沙发另一旁吃着泡面盯着那只不知所措的小家伙发呆。
最后想来想去叫啥名太烦,直接“夜宵”吧。
这小狗是个项目合作伙伴家养的大狗生下来的小崽子,身体很健康。
不知是不是太小了,不太明白事,有点傻气。
后来,活生生叫吴朝给撑死了。
是的,撑死了。
只不过,同样的事情有截然不同的影响改变——麒妄当年在阴间也撑死过喂养的一只小老鼠,故而导致他现在看到吴朝吃特别多还特别能吃怎么吃好像还都没事于是就更加能吃了而特别忧心,成天介害怕吴朝有一日也被自己亲手递过去的饭菜撑死了。
但吴朝当时的反应就是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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