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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人。将他们供出去怎么办?这是一份双保险。
可惜这份保险在被警方搜查出来后。变成了指认董昔的铁证。
放出隐藏在心里许久的毒蛇,董昔感觉到的是轻松,半点后悔都没有。哪怕重新来过,他仍然会做同样的选择。
“警察同志,我该说的都说完了,送我回去吧。”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反正生命已经如此痛苦,活着与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这边厢刚刚完事,文沫还在低头研究人事档案。
芬姐办公室的物证都被送检了,出结果估计还得等两天,鉴证科那边现在忙得四脚朝天。但愿,芬姐焦急离开之下,会出些小纰漏吧。漂白水毕竟不是万能,表面上的东西被污染了,一些角落里,柜子里,桌子底和坐椅下一些小地方很可能会被忽略,只要一处,一处就够。
她有理由相信,董昔的口供是真实的,这个内鬼很可能就是董昔听到的芽姐。可是芽姐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藏得滴水不漏。
这两个女人,很有本事啊,文沫边敲着档案,边理清思路,没过几分钟,就被电话铃声打断。
胡光辉浑身发冷,站在卢芽的病房前。
就那么一会,自己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肚子疼去上了个厕所呢?
卢芽啊卢芽,那么多人都在想办法帮助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乐观,开朗,坚强一点呢?别人都还没有放弃你,你为什么要放弃自己啊!?
就在刚刚,胡光辉离开的十分钟内,卢芽左右扭动着身子,将病床上的被褥等物一点点挤下床,然后,脑袋狠狠地磕在床板上,一下又一下,直到她晕过去为止。
医生说,卢芽的情况很不乐观,身体上受的伤都还比较轻,她身体很虚弱,自残的心意再坚决,没有力量执行也不行。医生担心的,是她的心理状态。
胡光辉认识的与心理学沾边的,只有文沫一个,于是束手无策的他打了电话过来。
其实文沫有点不理解胡光辉。卢芽的悲剧,任谁看到都很伤心难过,却都没有像胡光辉这样,怎么说呢,愧疚。
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不得不说文沫又一次阴谋论了,胡光辉对卢芽的愧疚,来源于他刚刚接手分局刑警队长工作的时候。
12.11袭警案每年都会再被人拎出来说事。毕竟死亡和失踪的是自己人,尽管丁二贵在公安局名声不咋的,但是他都不应该是被人一枪爆头曝尸荒野的下场,而卢芽更是无辜受牵连,过了这么多年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胡光辉接手时,上一任刑警队长因公牺牲,到底是谁干的,众人也都知道,所以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被集中过去寻找罪犯。12.11袭警案自然靠边站。之后,胡光辉亲自带人抓回杀害上任队长的凶手,在分局站稳脚跟,有人提出重开此案,是胡光辉否决了这个提议。
分局刑警队人手一直不足,那几年又正赶上恶性刑事案件高发阶段,胡光辉整天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工夫去管一个已经沉寂多年没有新线索的悬案,就算是他与卢芽有些渊源也不行,公是公,私是私,他分得清。
这样的决定在当时看来,是正确无比的。可是现在……
卢芽躺在病床上,沉浸于自己的病苦过去无法自拔,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即使活下去,能不能回归社会好好生活更是大问题。
胡光辉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他要重开12。11案,是不是,就有可能早一点找到她。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发生的就是发生了,卢芽这辈子,算是毁了,而自己,却是原本有可能救她的人……
文沫心里隐隐有些奇怪,卢芽,芽姐,如果不是分局档案清清楚楚地写着,卢芽失踪已经七年了,她几乎会以为她就是内鬼了。想想看,卢芽原先是实习警员,七年时间,足够她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时间不长不短,还没有身居要职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正是内鬼的好人选。
而且,那天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卢芽显得很兴奋,她一直跟在胡光辉身边不肯离开,错过了体检,错过了跟其他人一起去医院,直到最后,才由胡光辉亲自送去了医院做检查,检查还没开始,她就晕倒直接送住院部了,然后发生了自杀事件,抢救后转来精神病院。
一开始,文沫没有怀疑她什么,可是听到芽姐这个名字,她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是她忽略掉的,卢芽似乎,有点不对劲。
让她好好想一想,想一想。
12.11袭警案,丁二贵死亡,卢芽失踪。动机是什么?
据卢芽说,丁二贵侵占了一笔赃款,被查出来要求还上,这种事丁二贵以前也干过,这次却是他贪心太过,闹出的动静有点大不好收场,然后他想办法凑钱,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得罪了一伙人,这伙人就把丁二贵,以及非常不凑巧与丁二贵在一起的卢芽一起抓走,一言不和,杀了丁二贵,然后卢芽想要逃跑,却中枪被擒,那些人随后救了她,将她卖入紫禁城,她在那里待了近七年。
以上就是卢芽对12.11袭警案的全部解释。
合理吗?不合理。
为什么那伙人杀了丁二贵又枪击了卢芽后,将丁二贵的尸体留在现场,却带走了受重伤的卢芽。如果就是为了卖出去挣点小钱,何必费那么大的事?卢芽长的也只能算得上清秀,绝非天香国色,倒是皮肤很白,别的并不出众,值得那伙人在卢芽受伤颇重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的时候,费劲将她带走吗?
卢芽曾经说过带走他们的是一伙人,可为什么12.11案的案发现场只找到四组脚步,其中之一还属于报案人。两个人,怎么也够不上伙的标准吧?
还有就是,丁二贵死亡后,他的家人来分局认尸的时候,说丁二贵前段时间刚刚得到一笔小钱,大约一万多块,没过几天就很烦躁地说给人背了黑锅。至于丁二贵在死亡前两天内找人借钱的说法予以否认。
两方的证词,出现了矛盾。到底谁在说谎?(未完待续。)
认人。将他们供出去怎么办?这是一份双保险。
可惜这份保险在被警方搜查出来后。变成了指认董昔的铁证。
放出隐藏在心里许久的毒蛇,董昔感觉到的是轻松,半点后悔都没有。哪怕重新来过,他仍然会做同样的选择。
“警察同志,我该说的都说完了,送我回去吧。”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反正生命已经如此痛苦,活着与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这边厢刚刚完事,文沫还在低头研究人事档案。
芬姐办公室的物证都被送检了,出结果估计还得等两天,鉴证科那边现在忙得四脚朝天。但愿,芬姐焦急离开之下,会出些小纰漏吧。漂白水毕竟不是万能,表面上的东西被污染了,一些角落里,柜子里,桌子底和坐椅下一些小地方很可能会被忽略,只要一处,一处就够。
她有理由相信,董昔的口供是真实的,这个内鬼很可能就是董昔听到的芽姐。可是芽姐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藏得滴水不漏。
这两个女人,很有本事啊,文沫边敲着档案,边理清思路,没过几分钟,就被电话铃声打断。
胡光辉浑身发冷,站在卢芽的病房前。
就那么一会,自己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肚子疼去上了个厕所呢?
卢芽啊卢芽,那么多人都在想办法帮助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乐观,开朗,坚强一点呢?别人都还没有放弃你,你为什么要放弃自己啊!?
就在刚刚,胡光辉离开的十分钟内,卢芽左右扭动着身子,将病床上的被褥等物一点点挤下床,然后,脑袋狠狠地磕在床板上,一下又一下,直到她晕过去为止。
医生说,卢芽的情况很不乐观,身体上受的伤都还比较轻,她身体很虚弱,自残的心意再坚决,没有力量执行也不行。医生担心的,是她的心理状态。
胡光辉认识的与心理学沾边的,只有文沫一个,于是束手无策的他打了电话过来。
其实文沫有点不理解胡光辉。卢芽的悲剧,任谁看到都很伤心难过,却都没有像胡光辉这样,怎么说呢,愧疚。
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不得不说文沫又一次阴谋论了,胡光辉对卢芽的愧疚,来源于他刚刚接手分局刑警队长工作的时候。
12.11袭警案每年都会再被人拎出来说事。毕竟死亡和失踪的是自己人,尽管丁二贵在公安局名声不咋的,但是他都不应该是被人一枪爆头曝尸荒野的下场,而卢芽更是无辜受牵连,过了这么多年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胡光辉接手时,上一任刑警队长因公牺牲,到底是谁干的,众人也都知道,所以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被集中过去寻找罪犯。12.11袭警案自然靠边站。之后,胡光辉亲自带人抓回杀害上任队长的凶手,在分局站稳脚跟,有人提出重开此案,是胡光辉否决了这个提议。
分局刑警队人手一直不足,那几年又正赶上恶性刑事案件高发阶段,胡光辉整天忙得焦头烂额,哪里有工夫去管一个已经沉寂多年没有新线索的悬案,就算是他与卢芽有些渊源也不行,公是公,私是私,他分得清。
这样的决定在当时看来,是正确无比的。可是现在……
卢芽躺在病床上,沉浸于自己的病苦过去无法自拔,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即使活下去,能不能回归社会好好生活更是大问题。
胡光辉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他要重开12。11案,是不是,就有可能早一点找到她。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发生的就是发生了,卢芽这辈子,算是毁了,而自己,却是原本有可能救她的人……
文沫心里隐隐有些奇怪,卢芽,芽姐,如果不是分局档案清清楚楚地写着,卢芽失踪已经七年了,她几乎会以为她就是内鬼了。想想看,卢芽原先是实习警员,七年时间,足够她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时间不长不短,还没有身居要职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正是内鬼的好人选。
而且,那天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卢芽显得很兴奋,她一直跟在胡光辉身边不肯离开,错过了体检,错过了跟其他人一起去医院,直到最后,才由胡光辉亲自送去了医院做检查,检查还没开始,她就晕倒直接送住院部了,然后发生了自杀事件,抢救后转来精神病院。
一开始,文沫没有怀疑她什么,可是听到芽姐这个名字,她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是她忽略掉的,卢芽似乎,有点不对劲。
让她好好想一想,想一想。
12.11袭警案,丁二贵死亡,卢芽失踪。动机是什么?
据卢芽说,丁二贵侵占了一笔赃款,被查出来要求还上,这种事丁二贵以前也干过,这次却是他贪心太过,闹出的动静有点大不好收场,然后他想办法凑钱,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得罪了一伙人,这伙人就把丁二贵,以及非常不凑巧与丁二贵在一起的卢芽一起抓走,一言不和,杀了丁二贵,然后卢芽想要逃跑,却中枪被擒,那些人随后救了她,将她卖入紫禁城,她在那里待了近七年。
以上就是卢芽对12.11袭警案的全部解释。
合理吗?不合理。
为什么那伙人杀了丁二贵又枪击了卢芽后,将丁二贵的尸体留在现场,却带走了受重伤的卢芽。如果就是为了卖出去挣点小钱,何必费那么大的事?卢芽长的也只能算得上清秀,绝非天香国色,倒是皮肤很白,别的并不出众,值得那伙人在卢芽受伤颇重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的时候,费劲将她带走吗?
卢芽曾经说过带走他们的是一伙人,可为什么12.11案的案发现场只找到四组脚步,其中之一还属于报案人。两个人,怎么也够不上伙的标准吧?
还有就是,丁二贵死亡后,他的家人来分局认尸的时候,说丁二贵前段时间刚刚得到一笔小钱,大约一万多块,没过几天就很烦躁地说给人背了黑锅。至于丁二贵在死亡前两天内找人借钱的说法予以否认。
两方的证词,出现了矛盾。到底谁在说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