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34.org,犯罪心理:罪与罚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急情况下与上面联系,听从指示。
这样一来基本上切断了警察传递消息的路径,哪怕他们信错了人,让个便衣去参与了交易,那又如何?他没有办法通知警察现场抓人,人赃不并获,哪怕后期警察再想找他们麻烦,对不起,下回请早。
慢慢的,大兴帮里的卧底都被揪了出来,这些人会像其他与大兴帮有过节的人一样,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无踪无影,没有尸体,警方在立案上都困难,更别提想破案了。
那个时候,唐哥认为大兴哥就是个天才,才会制定出这么完美的制度,后来更是一切讯息上网,保密级别再次提高,他们再进行交易时无一出错,到现在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吧。
人总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唐哥打光了枪里最后一颗子弹,满是遗憾地向着棉纺厂门口望去,他怎么就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把唯一能跟外界联系的手机扔在了他的车里呢?现在那辆车与他直线距离不过二十来米,却因为警方全面火力压制而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一直认为自己不怕死,如果有朝一日真的与警方火拼,他也一定会是抵抗到底宁死不屈的那一个。
可是为什么,事到临头,他感觉到四周围乱飞的子弹,和不远处时不时会响起的警方的呼喊:“放下武器,缴械投降,不要再负隅顽抗。”突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渴望过自己是个走正道的好人。
他不想死,就这么简单。一年前,他不再孑然一身,他有了娇妻,也算成家立业了,妻子是本地人,知道自己在长兴这个本地人谈之色变的地方上班,却也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他们那场盛大的婚礼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他也可以正大光明地站在阳光底下,而不再是地沟里见不得光的肮脏老鼠。一年的普通夫妻生活,朝九晚五上下班,每天到家就有热饭菜,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他以前总想着,要出人投地,要挣大钱不再让人看不起,但是这一年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让他们平常的小日子一直这么细水长流下去。
他想到了退出。但是他不敢跟任何人说,别看彪哥和大兴哥表面上看起来都很讲义气好说话,对兄弟的困难和要求尽力帮忙,那是有一个大前提的,就是他们这些做兄弟的,首先要忠于大兴帮,为大兴帮卖命。然后他们才有闲心去演一出兄友弟恭的戏。唐哥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他向他们倾吐了自己的心声,希望从大兴帮这条贼船上平安下去,等待他的也许是全家灭门之祸。
想想还未出世的孩子,想想什么都不知道的妻子,唐永凡就再也淡定不下来,他死不足惜,这么多年坏事做得也不少了,但是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凭什么就因为跟他在一起便要连整个人生都赔掉?他如何舍得让自己心爱的人受伤害。
他开始慢慢想着脱身之法,甚至连假身份都买齐了,只等时机成熟,便带着老婆远走高飞,山高水远的,大兴哥总不会还千里迢迢派人去追杀他吧?他一没有出卖他们,二没有吞了他们的货自己闷头发大财,只是想要换种活法罢了。他唯一觉得头疼的,是如何说服妻子跟他一起走,他是孤家寡人一个,可是妻子的父母亲人却都生活在这座城市,他们一旦选择离开,便要隐姓埋名过一辈子,永永远远都不能让大兴帮的发现,自然也不可能跟亲人有联系,以妻子的性格,让她甘心情愿跟他走的可能性低于零。
唐永凡一直踌躇到现在,在跟妻子坦白与不坦白之间纠结,直到今天。
他有些时候,发现命这个东西,还真不能不信。可是让他就这么什么也不做屈从于命运,以他的性格又绝对做不出来。他想与警察同归于尽,就算做不到,也不想让他们活捉了他,但是当他枪里的子弹打光,周围的同伙一个又一个惨叫着倒下后,他没有勇气端起已经没有子弹的枪站出去——这是最快的自杀方式,只要他敢露头,一定会成为警方的集火对象,死亡会是注定的结局。
可是他死了之后,从别人嘴里得知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的妻子,是否会后悔爱上他嫁给他,是否会在他死后一辈子恨他?他不敢去想,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有种心痛得无法呼吸的感觉。哪怕他坏得脚底流脓头上长疮,也依然希望在爱的人心目中善良高尚得像个天使。
可是现在苟延残喘又如何?妻子还是会知道直相,她能接受得了这个打击吗?自己深爱的枕边人根本不是她想象中有样子,她可是怀了六个月的身孕啊!他不想让她有一丁点的差错。
生或者死,他都不想选!却夹在纷飞的炮火中,生死都由不得他!
罢罢罢,他束手旁观,就算最后被警察捉了,至少还有机会跟妻子解释,自己当初是如何幼稚地上了条贼船,哪怕无法求得她的原谅,多看她一眼,再见她一面,也是好的。
枪声密集地响了近半个小时,双方的子弹都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再像一开始那样随意放空枪,变得谨慎起来。
可是一开始被警方打了个措手不及的他们早被冲散,有三三两两想要从缺口逃入夜色中的倒霉蛋已经被活捉,剩下被围在厂房里的也死的死伤的伤,像唐永凡这样毫发无伤的也就两三个。
他们被打得可以说斗志全无,事实上在大兴帮无法被警察抓住狐狸尾巴的神话破灭的瞬间,他们内心早已经开始叫嚣着注定失败的结局。
又过了十分钟,当他们手中的最后一颗子弹被打光,终于开始有幸存者忍不住想要喊投降了。哪怕最终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也好过在荒郊野岭像条野狗般被打死。(未完待续。)
急情况下与上面联系,听从指示。
这样一来基本上切断了警察传递消息的路径,哪怕他们信错了人,让个便衣去参与了交易,那又如何?他没有办法通知警察现场抓人,人赃不并获,哪怕后期警察再想找他们麻烦,对不起,下回请早。
慢慢的,大兴帮里的卧底都被揪了出来,这些人会像其他与大兴帮有过节的人一样,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无踪无影,没有尸体,警方在立案上都困难,更别提想破案了。
那个时候,唐哥认为大兴哥就是个天才,才会制定出这么完美的制度,后来更是一切讯息上网,保密级别再次提高,他们再进行交易时无一出错,到现在已经有五年时间了吧。
人总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唐哥打光了枪里最后一颗子弹,满是遗憾地向着棉纺厂门口望去,他怎么就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把唯一能跟外界联系的手机扔在了他的车里呢?现在那辆车与他直线距离不过二十来米,却因为警方全面火力压制而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一直认为自己不怕死,如果有朝一日真的与警方火拼,他也一定会是抵抗到底宁死不屈的那一个。
可是为什么,事到临头,他感觉到四周围乱飞的子弹,和不远处时不时会响起的警方的呼喊:“放下武器,缴械投降,不要再负隅顽抗。”突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渴望过自己是个走正道的好人。
他不想死,就这么简单。一年前,他不再孑然一身,他有了娇妻,也算成家立业了,妻子是本地人,知道自己在长兴这个本地人谈之色变的地方上班,却也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他们那场盛大的婚礼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他也可以正大光明地站在阳光底下,而不再是地沟里见不得光的肮脏老鼠。一年的普通夫妻生活,朝九晚五上下班,每天到家就有热饭菜,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他以前总想着,要出人投地,要挣大钱不再让人看不起,但是这一年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让他们平常的小日子一直这么细水长流下去。
他想到了退出。但是他不敢跟任何人说,别看彪哥和大兴哥表面上看起来都很讲义气好说话,对兄弟的困难和要求尽力帮忙,那是有一个大前提的,就是他们这些做兄弟的,首先要忠于大兴帮,为大兴帮卖命。然后他们才有闲心去演一出兄友弟恭的戏。唐哥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他向他们倾吐了自己的心声,希望从大兴帮这条贼船上平安下去,等待他的也许是全家灭门之祸。
想想还未出世的孩子,想想什么都不知道的妻子,唐永凡就再也淡定不下来,他死不足惜,这么多年坏事做得也不少了,但是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凭什么就因为跟他在一起便要连整个人生都赔掉?他如何舍得让自己心爱的人受伤害。
他开始慢慢想着脱身之法,甚至连假身份都买齐了,只等时机成熟,便带着老婆远走高飞,山高水远的,大兴哥总不会还千里迢迢派人去追杀他吧?他一没有出卖他们,二没有吞了他们的货自己闷头发大财,只是想要换种活法罢了。他唯一觉得头疼的,是如何说服妻子跟他一起走,他是孤家寡人一个,可是妻子的父母亲人却都生活在这座城市,他们一旦选择离开,便要隐姓埋名过一辈子,永永远远都不能让大兴帮的发现,自然也不可能跟亲人有联系,以妻子的性格,让她甘心情愿跟他走的可能性低于零。
唐永凡一直踌躇到现在,在跟妻子坦白与不坦白之间纠结,直到今天。
他有些时候,发现命这个东西,还真不能不信。可是让他就这么什么也不做屈从于命运,以他的性格又绝对做不出来。他想与警察同归于尽,就算做不到,也不想让他们活捉了他,但是当他枪里的子弹打光,周围的同伙一个又一个惨叫着倒下后,他没有勇气端起已经没有子弹的枪站出去——这是最快的自杀方式,只要他敢露头,一定会成为警方的集火对象,死亡会是注定的结局。
可是他死了之后,从别人嘴里得知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的妻子,是否会后悔爱上他嫁给他,是否会在他死后一辈子恨他?他不敢去想,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有种心痛得无法呼吸的感觉。哪怕他坏得脚底流脓头上长疮,也依然希望在爱的人心目中善良高尚得像个天使。
可是现在苟延残喘又如何?妻子还是会知道直相,她能接受得了这个打击吗?自己深爱的枕边人根本不是她想象中有样子,她可是怀了六个月的身孕啊!他不想让她有一丁点的差错。
生或者死,他都不想选!却夹在纷飞的炮火中,生死都由不得他!
罢罢罢,他束手旁观,就算最后被警察捉了,至少还有机会跟妻子解释,自己当初是如何幼稚地上了条贼船,哪怕无法求得她的原谅,多看她一眼,再见她一面,也是好的。
枪声密集地响了近半个小时,双方的子弹都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再像一开始那样随意放空枪,变得谨慎起来。
可是一开始被警方打了个措手不及的他们早被冲散,有三三两两想要从缺口逃入夜色中的倒霉蛋已经被活捉,剩下被围在厂房里的也死的死伤的伤,像唐永凡这样毫发无伤的也就两三个。
他们被打得可以说斗志全无,事实上在大兴帮无法被警察抓住狐狸尾巴的神话破灭的瞬间,他们内心早已经开始叫嚣着注定失败的结局。
又过了十分钟,当他们手中的最后一颗子弹被打光,终于开始有幸存者忍不住想要喊投降了。哪怕最终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也好过在荒郊野岭像条野狗般被打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