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34.org,英雄联盟之凌驾一切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时间,陈诚虽然很稳,但却也难免有些心急了!
此时不仅仅对面的小炮就快要ad三件套,最让陈诚头疼的还是那个一直在上路收线的贾克斯,这个上单大哥在合成出了大冰心以后竟然又出到了一个锁子甲,单是自身便拥有了近240点的护甲,这让陈诚在哑然失笑的同时,也感觉到非常焦心!
别看他们这一把并不是菜刀队,上路是个天使打野是个蜘蛛。都是ap型的英雄。
然而,扪心自问这俩人的输出并不怎么样,主肉的淘宝拳不必多说。蜘蛛在前个版本中qw技能便都已削过,输出早已不比当年。再加上他这一把没有出任何一件ap加成的装备,故而这家伙在团队中只能充当起前排的作用而已,并不能造成多大输出。
至于剩下那个才刚刚出到了帽子两个小件的杀手17,在拿了这么多团队经济的情况下25分钟还没有出到纳什之牙+帽子,可想而知这家伙这一把爆炸得有多惨!
打到现在,陈诚这一边依旧是一个以ad输出为主的阵容,他和西浅的奥巴马起码占了团队总输出的60%以上!
也正是因为如此,陈诚才对gogoing的那个贾克斯感觉到非常头疼。之前陈诚能单杀他那是因为这家伙还没有合成出大冰心,护甲还不是很高,而且卡了他一个没开大的良好时机,这才能单杀成功!
换到现在,在这家伙合出了大冰心并且还多买了一个锁子甲的情况下,再叫陈诚去跟他1v1的话,陈诚赢的希望绝不超过3成!
一个开了大招近300点护甲的家伙,谁打得动?
别说这是在穿甲已经削弱的s4赛季,就是在天赋就有6/8%穿甲的年代,泰隆也不可能砍得动这样一个大肉!
不管这贾克斯接下来是出蓝盾日炎还是直接做反甲。陈诚都已经不可能再与这家伙继续较劲下去了!
暴风大剑!
复活后,陈诚直接便买了一把1550的大剑,其实他身上现在的钱已经够他出带25%破甲效果的黑切了。而按照极限穿甲流的打法出完幽梦轻语以后也应该来做一把黑切增加百分比穿甲,甚至在做完黑切以后再买一把残暴之力来增加固定穿甲也不足为奇,因为那样才叫真正的极限穿甲!
但陈诚这一把,却选择的是暴风大剑!
不是他不喜欢爽到爆的刀刀真实伤害,问题是在这个情况下,穿甲带给他的收益已经远远比不上+50攻击力的暴风大剑了!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情况,黑切被动25%的破甲对于现在的陈诚来说,要么太低,要么则太高!
之所以说太低。那是因为就算加上这25%的破甲,陈诚打对面的武器也照样不疼不痒。1v1很难打得过。毕竟在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中百分比穿甲效果可不是用普通法来叠加的,就像陈诚明明天赋有6%的穿甲。轻语有35%的穿甲,但叠加起来面板数值显示的却并不是41%,而是39%一样,这是通过剩余值相乘法得出来的结论,也就是说即使陈诚出了黑切,加上轻语穿甲也仅仅只有差不多51%。
对于一个护甲近300点的大肉来讲,就算穿甲达到51%,那也还剩下近150!再减去48点固定穿甲,那也就是100出头的样子!
100点护甲,已然足以抵消掉陈诚一半的输出伤害!
更何况,黑切的25%破甲效果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叠加起来的,而且它也不会在面板上显示,它需要通过连续五次攻击来叠加这个效果,对于一个靠瞬间爆发秒人的刺客来讲,恐怕一场战斗都打完了,这五下破甲效果还没有叠完!
至于为什么说太高,那则是因为对面这一把除了gogoing的武器以外,其他护甲最高的蝎子护甲值也仅仅只是120点出头而已,以陈诚现在48/39%的穿甲,已经足以将其减至20几点,出不出黑切影响并不大!
而对面护甲最低的良小伞,此时护甲不过才76点而已,陈诚已经可以将他的护甲减到一点不剩,再出破甲装的话那就完全是溢出了!
毕竟,在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中穿甲是不能将目标护甲减至负数的,而破甲效果虽然可以,但却只有固定破甲才能做到,黑切是百分比破甲,并不能达到这个功效!
而且,按照s4赛季中百分比破甲>固定破甲>百分比穿甲>固定穿甲的计算顺序,除非是特意选择一个带破甲型技能英雄的阵容,否则正常情况下你永远都不可能将敌方英雄的护甲减至负数!
毕竟,早在许久之前,游戏中唯一带固定破甲属性的那件叫“斯塔克的狂热”装备便已经被修改了,不仅破甲属性已经被拳头移除,而且就连名字也改成了“基克的使徒”,变身成为了游戏中不冷不热无人问津出的吸血旗!
目前游戏中,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件加固定破甲属性的装备,甚至于在这个版本中就连自带固定破甲的英雄也没剩下几个,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也只有龙龟的e技能嘲讽带有固定破甲,至于像皇子、赵信、鳄鱼之类的破甲类技能,那都是百分比破甲,以百分比破甲第一个被施加的计算机制,是不可能将目标护甲减至负数的!
以陈诚多年来对这款游戏的理解,拳头设计人员似乎是在刻意遗弃这个游戏中唯一可以将目标减至负数的固定破甲属性!
这,便是陈诚放弃出黑切的原因。
正是因为明知自己的穿甲已经够用了,他才会放弃做黑切,而选择出了收益更高的暴风大剑!
而出了暴风大剑以后,接下来,陈诚将要做的是游戏中价格最高并且在这个版本中得到了增强的ad神装无尽之刃---
…………(未完待续)
时间,陈诚虽然很稳,但却也难免有些心急了!
此时不仅仅对面的小炮就快要ad三件套,最让陈诚头疼的还是那个一直在上路收线的贾克斯,这个上单大哥在合成出了大冰心以后竟然又出到了一个锁子甲,单是自身便拥有了近240点的护甲,这让陈诚在哑然失笑的同时,也感觉到非常焦心!
别看他们这一把并不是菜刀队,上路是个天使打野是个蜘蛛。都是ap型的英雄。
然而,扪心自问这俩人的输出并不怎么样,主肉的淘宝拳不必多说。蜘蛛在前个版本中qw技能便都已削过,输出早已不比当年。再加上他这一把没有出任何一件ap加成的装备,故而这家伙在团队中只能充当起前排的作用而已,并不能造成多大输出。
至于剩下那个才刚刚出到了帽子两个小件的杀手17,在拿了这么多团队经济的情况下25分钟还没有出到纳什之牙+帽子,可想而知这家伙这一把爆炸得有多惨!
打到现在,陈诚这一边依旧是一个以ad输出为主的阵容,他和西浅的奥巴马起码占了团队总输出的60%以上!
也正是因为如此,陈诚才对gogoing的那个贾克斯感觉到非常头疼。之前陈诚能单杀他那是因为这家伙还没有合成出大冰心,护甲还不是很高,而且卡了他一个没开大的良好时机,这才能单杀成功!
换到现在,在这家伙合出了大冰心并且还多买了一个锁子甲的情况下,再叫陈诚去跟他1v1的话,陈诚赢的希望绝不超过3成!
一个开了大招近300点护甲的家伙,谁打得动?
别说这是在穿甲已经削弱的s4赛季,就是在天赋就有6/8%穿甲的年代,泰隆也不可能砍得动这样一个大肉!
不管这贾克斯接下来是出蓝盾日炎还是直接做反甲。陈诚都已经不可能再与这家伙继续较劲下去了!
暴风大剑!
复活后,陈诚直接便买了一把1550的大剑,其实他身上现在的钱已经够他出带25%破甲效果的黑切了。而按照极限穿甲流的打法出完幽梦轻语以后也应该来做一把黑切增加百分比穿甲,甚至在做完黑切以后再买一把残暴之力来增加固定穿甲也不足为奇,因为那样才叫真正的极限穿甲!
但陈诚这一把,却选择的是暴风大剑!
不是他不喜欢爽到爆的刀刀真实伤害,问题是在这个情况下,穿甲带给他的收益已经远远比不上+50攻击力的暴风大剑了!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情况,黑切被动25%的破甲对于现在的陈诚来说,要么太低,要么则太高!
之所以说太低。那是因为就算加上这25%的破甲,陈诚打对面的武器也照样不疼不痒。1v1很难打得过。毕竟在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中百分比穿甲效果可不是用普通法来叠加的,就像陈诚明明天赋有6%的穿甲。轻语有35%的穿甲,但叠加起来面板数值显示的却并不是41%,而是39%一样,这是通过剩余值相乘法得出来的结论,也就是说即使陈诚出了黑切,加上轻语穿甲也仅仅只有差不多51%。
对于一个护甲近300点的大肉来讲,就算穿甲达到51%,那也还剩下近150!再减去48点固定穿甲,那也就是100出头的样子!
100点护甲,已然足以抵消掉陈诚一半的输出伤害!
更何况,黑切的25%破甲效果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叠加起来的,而且它也不会在面板上显示,它需要通过连续五次攻击来叠加这个效果,对于一个靠瞬间爆发秒人的刺客来讲,恐怕一场战斗都打完了,这五下破甲效果还没有叠完!
至于为什么说太高,那则是因为对面这一把除了gogoing的武器以外,其他护甲最高的蝎子护甲值也仅仅只是120点出头而已,以陈诚现在48/39%的穿甲,已经足以将其减至20几点,出不出黑切影响并不大!
而对面护甲最低的良小伞,此时护甲不过才76点而已,陈诚已经可以将他的护甲减到一点不剩,再出破甲装的话那就完全是溢出了!
毕竟,在英雄联盟这款游戏中穿甲是不能将目标护甲减至负数的,而破甲效果虽然可以,但却只有固定破甲才能做到,黑切是百分比破甲,并不能达到这个功效!
而且,按照s4赛季中百分比破甲>固定破甲>百分比穿甲>固定穿甲的计算顺序,除非是特意选择一个带破甲型技能英雄的阵容,否则正常情况下你永远都不可能将敌方英雄的护甲减至负数!
毕竟,早在许久之前,游戏中唯一带固定破甲属性的那件叫“斯塔克的狂热”装备便已经被修改了,不仅破甲属性已经被拳头移除,而且就连名字也改成了“基克的使徒”,变身成为了游戏中不冷不热无人问津出的吸血旗!
目前游戏中,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件加固定破甲属性的装备,甚至于在这个版本中就连自带固定破甲的英雄也没剩下几个,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也只有龙龟的e技能嘲讽带有固定破甲,至于像皇子、赵信、鳄鱼之类的破甲类技能,那都是百分比破甲,以百分比破甲第一个被施加的计算机制,是不可能将目标护甲减至负数的!
以陈诚多年来对这款游戏的理解,拳头设计人员似乎是在刻意遗弃这个游戏中唯一可以将目标减至负数的固定破甲属性!
这,便是陈诚放弃出黑切的原因。
正是因为明知自己的穿甲已经够用了,他才会放弃做黑切,而选择出了收益更高的暴风大剑!
而出了暴风大剑以后,接下来,陈诚将要做的是游戏中价格最高并且在这个版本中得到了增强的ad神装无尽之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