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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考虑。从一开始,大妈就猜到了曹支书被人迫害发配至此的事情,这让大妈一直耿耿于怀。长时间的相处,曹支书和大妈干儿子一样没什么区别,所以这口恶气大妈也早就想替曹支书出了,现在在大妈看来就是最合适的时候。
于公,曹支书对于村子的贡献是看得见的。铲除双足飞龙,解除千年的诅咒,挽救了整个村子。巨林野猪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族群,大妈是族里的智者,知道部族曾经的风光,也有着许多村民难以比肩的眼光。曹支书的贡献对于外界意味着什么,大妈很清楚。
于私,大妈也不忍心看着这个潮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里消磨他的岁月。在这一点上,善良的大妈和自己的狡猾儿子终于有了共同看法。她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中年妇女,所以随时脸上都挂着那副笑容,这就是知足常乐。
大妈的话让曹支书一阵默然,他没想到大妈也会玩先斩后奏了,这多少有几分逼人上梁山的味道。曹支书点上了一支雪茄,玩起了忧郁。
“人生最可悲的事,莫过于胸怀大志却又虚度光阴。你是个能干的好孩子啊,大妈这辈子还没见过你这么能干的。你的到来,帮助了我们,这让我们都看在眼里。你是高贵的祭司,知道的远比大妈要多。我们不能这么自私,乡亲们都喜欢你,但是乡亲们也都明白,帝国还有太多的同胞需要帮助了。你是一个真正走到哪里都能洒播兽神荣光的孩子,我们不能自私自利的霸占你。”仿佛是以为曹支书生气了,大妈连忙解释道。
“我的好大妈,你真以为我有那么厉害吗?我自己都不相信。”曹支书狠狠的闷了一大口烟,这些村民们朴实的想法才是最让曹支书感动的。
“真别说,我真的越来越有感觉你就是预言当中的圣人了。”苏珊大妈的一句话吓得曹支书雪茄都差点没夹稳,一阵目瞪口呆。
曹支书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自己压根就没有想过自己会是什么预言中的圣人那么高大上的存在。当初也不过就是为了糊弄糊弄大妈,曹支书也就那么一个假设而已,不是也被大妈给否决了吗?
“那大妈你的意思是,现在你们离开这穷乡僻壤也可以?”曹支书反问。
“那不行,就算是我和乡亲们都相信,这不也没有什么天降异兆什么的嘛!所以啊,我们该留在这里还是得留在这里。反正这诅咒不解决了吗?我们查尔斯部落肯定会再度兴旺起来的,最麻烦的问题都被你解决了,如果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是不是也太让人看不起了?”大妈仿佛是看穿了曹支书的所有想法一样,嗔怪的说道。
那颇有点不符合大妈往常风格的豪气干云,也让曹支书都一阵莫名的感触。虽然这话怎么听都透着一种执拗,就像是在和那千年预言赌气一样。但是那种开朗起来的态度,和曹支书刚到这村子的时候感受的消沉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的确是一个英雄族群,兽神光荣的血液从来就不曾从他们的身上消失。曹支书是有点忧国忧民的架势,这也让他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当做这个族群唯一的依靠了。
苏珊大妈的话顿时让曹支书清醒了不少。这样的一个族群,真的需要自己这样一个尽心尽责的保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种族没有被千年的折磨打倒,那就更就不会对其他任何事皱眉,这是他们不屈的精神。
“我没怪大妈,只不过是自己有点偏执,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这么快就回斯里兰卡,毕竟在那个地方的回忆并不是那么愉快。现在好了,完全不用我想了,你们都帮我做了决定了。”一口回龙潇洒的喷了出来,曹支书俨然已经恢复了自己那洒脱的本性。
忧郁不是曹支书的风格。他就算要想为村民们做点什么,也不是窝在这里就行的。曹氏烟酒的奢侈品计划,也必须要走出这里才能达到畅销的目的。
“村民们和我都已经打过商量了。你放心,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有麻烦,给大妈说一声,咱们都支持你。我要看看谁敢为难一个拯救了英雄族群的高贵祭司,搞不死他,大妈我倒过来走。”苏珊大妈又是一番豪气干云的话。
曹支书这次真被吓坏了,原来大妈善良的脸庞之下还有着这样霸气的一面,看来巴克利的性格也有可能是遗传,不是什么基因突变。这种平素藏在那张温柔表情下的彪悍,清晰的指出了,大妈年轻时候很有可能是一位十里八乡都闻风丧胆的厉害角色。
“至于其他的你也别担心,我刚才给那两傻小子说清楚了,如果这事办不好就不用回来了。大妈我的藤条也不是吃素的,好久没让巴克利的屁股见见血了。这小子不是最近自称是你的追随者吗?这点事都办不好,那就别想跟着你出去,免得丢人现眼。”大妈又一脸笑嘻嘻的说。
旺财眼睛陡然一亮,这小畜生豁然发现,原来它趋吉避凶的本能还真是那么合理,这个平素不显山露水的大妈怎么看都是这里最厉害的大人物啊!
“对了。乡亲们也做了一个决定,等到你回皇城的时候,族里面会挑几个小伙子跟着你出去看看世面,学点东西,将来也好回来建设村子。”仿佛是想到了什么,苏珊大妈又补充了几句。
就算是平心静气,曹支书心里也莫名的有种感动。让村里的人跟着自己出去,这几乎是曹支书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而现在,老一辈的人虽然都不走出去,可他们似乎对自己家的孩子走出深山有了开放性的想法。>
慎重考虑。从一开始,大妈就猜到了曹支书被人迫害发配至此的事情,这让大妈一直耿耿于怀。长时间的相处,曹支书和大妈干儿子一样没什么区别,所以这口恶气大妈也早就想替曹支书出了,现在在大妈看来就是最合适的时候。
于公,曹支书对于村子的贡献是看得见的。铲除双足飞龙,解除千年的诅咒,挽救了整个村子。巨林野猪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族群,大妈是族里的智者,知道部族曾经的风光,也有着许多村民难以比肩的眼光。曹支书的贡献对于外界意味着什么,大妈很清楚。
于私,大妈也不忍心看着这个潮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里消磨他的岁月。在这一点上,善良的大妈和自己的狡猾儿子终于有了共同看法。她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中年妇女,所以随时脸上都挂着那副笑容,这就是知足常乐。
大妈的话让曹支书一阵默然,他没想到大妈也会玩先斩后奏了,这多少有几分逼人上梁山的味道。曹支书点上了一支雪茄,玩起了忧郁。
“人生最可悲的事,莫过于胸怀大志却又虚度光阴。你是个能干的好孩子啊,大妈这辈子还没见过你这么能干的。你的到来,帮助了我们,这让我们都看在眼里。你是高贵的祭司,知道的远比大妈要多。我们不能这么自私,乡亲们都喜欢你,但是乡亲们也都明白,帝国还有太多的同胞需要帮助了。你是一个真正走到哪里都能洒播兽神荣光的孩子,我们不能自私自利的霸占你。”仿佛是以为曹支书生气了,大妈连忙解释道。
“我的好大妈,你真以为我有那么厉害吗?我自己都不相信。”曹支书狠狠的闷了一大口烟,这些村民们朴实的想法才是最让曹支书感动的。
“真别说,我真的越来越有感觉你就是预言当中的圣人了。”苏珊大妈的一句话吓得曹支书雪茄都差点没夹稳,一阵目瞪口呆。
曹支书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自己压根就没有想过自己会是什么预言中的圣人那么高大上的存在。当初也不过就是为了糊弄糊弄大妈,曹支书也就那么一个假设而已,不是也被大妈给否决了吗?
“那大妈你的意思是,现在你们离开这穷乡僻壤也可以?”曹支书反问。
“那不行,就算是我和乡亲们都相信,这不也没有什么天降异兆什么的嘛!所以啊,我们该留在这里还是得留在这里。反正这诅咒不解决了吗?我们查尔斯部落肯定会再度兴旺起来的,最麻烦的问题都被你解决了,如果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是不是也太让人看不起了?”大妈仿佛是看穿了曹支书的所有想法一样,嗔怪的说道。
那颇有点不符合大妈往常风格的豪气干云,也让曹支书都一阵莫名的感触。虽然这话怎么听都透着一种执拗,就像是在和那千年预言赌气一样。但是那种开朗起来的态度,和曹支书刚到这村子的时候感受的消沉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的确是一个英雄族群,兽神光荣的血液从来就不曾从他们的身上消失。曹支书是有点忧国忧民的架势,这也让他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当做这个族群唯一的依靠了。
苏珊大妈的话顿时让曹支书清醒了不少。这样的一个族群,真的需要自己这样一个尽心尽责的保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种族没有被千年的折磨打倒,那就更就不会对其他任何事皱眉,这是他们不屈的精神。
“我没怪大妈,只不过是自己有点偏执,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这么快就回斯里兰卡,毕竟在那个地方的回忆并不是那么愉快。现在好了,完全不用我想了,你们都帮我做了决定了。”一口回龙潇洒的喷了出来,曹支书俨然已经恢复了自己那洒脱的本性。
忧郁不是曹支书的风格。他就算要想为村民们做点什么,也不是窝在这里就行的。曹氏烟酒的奢侈品计划,也必须要走出这里才能达到畅销的目的。
“村民们和我都已经打过商量了。你放心,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有麻烦,给大妈说一声,咱们都支持你。我要看看谁敢为难一个拯救了英雄族群的高贵祭司,搞不死他,大妈我倒过来走。”苏珊大妈又是一番豪气干云的话。
曹支书这次真被吓坏了,原来大妈善良的脸庞之下还有着这样霸气的一面,看来巴克利的性格也有可能是遗传,不是什么基因突变。这种平素藏在那张温柔表情下的彪悍,清晰的指出了,大妈年轻时候很有可能是一位十里八乡都闻风丧胆的厉害角色。
“至于其他的你也别担心,我刚才给那两傻小子说清楚了,如果这事办不好就不用回来了。大妈我的藤条也不是吃素的,好久没让巴克利的屁股见见血了。这小子不是最近自称是你的追随者吗?这点事都办不好,那就别想跟着你出去,免得丢人现眼。”大妈又一脸笑嘻嘻的说。
旺财眼睛陡然一亮,这小畜生豁然发现,原来它趋吉避凶的本能还真是那么合理,这个平素不显山露水的大妈怎么看都是这里最厉害的大人物啊!
“对了。乡亲们也做了一个决定,等到你回皇城的时候,族里面会挑几个小伙子跟着你出去看看世面,学点东西,将来也好回来建设村子。”仿佛是想到了什么,苏珊大妈又补充了几句。
就算是平心静气,曹支书心里也莫名的有种感动。让村里的人跟着自己出去,这几乎是曹支书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而现在,老一辈的人虽然都不走出去,可他们似乎对自己家的孩子走出深山有了开放性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