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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阔的宅子门口,一个发须灰白,眼珠浑浊的老头倚在门前。这里是远离闹市的京郊,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
老头倚在门前,好半天才等到一个小厮进门。
他手疾眼快的抓住那人袖子:“小哥,行行好哎……”
小厮一阵诧异,少有乞丐到京郊这种冷清的地方来乞讨。
而且这里正是上荒门在京都的总部,他警惕的盯着倚在门前的老头:“你干什么?”
老头眼珠翻翻,从远处看来毫无差异。
“讨饭呗。”
非欢托腮等着她的炸鸡啤酒,外面一个小厮进来,同银宝耳语几句。她斜一眼:“怎么了怎么了。”
“有个老头在外面,说是来讨饭的。”
小厮一脸为难:“本来是想赶他走的,可那老头说他身上有劳什子——传染病。给他一顿饱饭就走否则就要死在咱们门口,还说谁碰他谁就得传染病。”
“哦,你们拿一根木棍,把他拨走。”非欢浑身怨气迸发,耽误她吃饭的都不是好人。
“那老头说了,怎么弄他他都不走。除非给他饭吃,他说他闻见后院有饭菜香味儿了。”
“那他就是骗人的,不走就拿棍子打走。”非欢狠狠戳着面前的猪脑壳肉,戳戳戳。
不一会儿小厮又回来了:“那老头唱了首歌,说凡是听见他唱的没有不给饭的。”
“什么歌。”非欢几乎眼中喷火了。
“老太太您么真行好,给个勃勃吃不了。东屋里瞧那么西屋里看,没有勃勃赏碗饭。”
小厮声情并茂的唱起来,就差打个快板来跟节奏了。
“让他进来。”非欢猛地抬头,难道是这个时代的丐帮成员,还带讨饭歌属性的。
一会儿不会跳进来说他是八袋长老之类的吧,得好好笼络一下。
炸鸡姗姗来迟,非欢高兴地捏着一块炸鸡放进嘴里。唔,好吃。
不一会儿一个衣衫褴褛拄着拐杖的老头扶着门框走了进来,非欢一惊,差点连嘴里的鸡肉都掉下去。
她狠狠瞪了一眼,这两个丫头。居然直接把乞丐请进她的饭桌上了。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老头居然直接拉过椅子坐了下来。“有肉啊。”
老头吸着鼻子,非欢一阵干呕。然后她就看着那老头丝毫不忌讳的拿过一只肘子,大口大口啃起来。
“慢,慢点。”
非欢看的心惊胆战,这老头牙口也实在是好。这么大的肘子都直接拿起来啃,换做是她五六十岁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胆量。
一只肘子很快就见了骨头,老头吧唧吧唧嘴,又伸出手准确的命中了盐酥鸡。
非欢疑惑的看着老头的白色眼珠,看起来是瞎子。难道嗅觉这么好?
一只鸡在他手中也没有坚持多久,老头心满意足的吐出骨头,翘起二郎腿,用手指把非欢面前的几片猪脑壳肉夹到嘴里。
非欢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炸鸡。
“您吃饱了没有?”
非欢刚想恭敬的问候这位丐帮长老,没想到老头在空气中闻了闻,惊喜的叹道:“这是…….炸鸡和啤酒的味道啊。”
非欢手一抖,险些把啤酒推下桌去。
然后她猛挥两下胳膊,将金彩银宝二人都赶了出去。
神秘兮兮带着惊喜的表情道:“你也喜欢炸鸡和啤酒?”
“当然,初雪的时候要吃炸鸡和啤酒。”
老头一脸神往的样子,非欢激动地把一叠炸鸡块纷纷堆到老头面前。
“前辈也是穿来的?”
老头眼皮眨眨,两只白色眼珠顷刻恢复成灰色。
“怎么,你也认识千颂伊和都教授?”
“那是我的偶像啊。”非欢喜极而泣,顾不得老头满手的油就握住他的手。
“您是哪一年穿来的,咋过来的?”在陌生的时空还能碰到同道中人,真是让人激动啊。
“咳咳,14年的5月1日,那天我刚出门去见我未来的女朋友,没想到一辆卡车侧翻,直接把我压在下面,我就到这儿来了。”老头热泪盈眶:“同志你呢?”
“我……”
非欢语塞:“好像是心脏病还是什么突发病来着……莫名奇妙醒了就在这儿了。”
穿过来太多年,有些事真的也记不清楚了。
“唉呀妈呀。”老头拍手:“总算找到战友啦,我还以为自己得孤独终生哪。”
宽阔的宅子门口,一个发须灰白,眼珠浑浊的老头倚在门前。这里是远离闹市的京郊,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
老头倚在门前,好半天才等到一个小厮进门。
他手疾眼快的抓住那人袖子:“小哥,行行好哎……”
小厮一阵诧异,少有乞丐到京郊这种冷清的地方来乞讨。
而且这里正是上荒门在京都的总部,他警惕的盯着倚在门前的老头:“你干什么?”
老头眼珠翻翻,从远处看来毫无差异。
“讨饭呗。”
非欢托腮等着她的炸鸡啤酒,外面一个小厮进来,同银宝耳语几句。她斜一眼:“怎么了怎么了。”
“有个老头在外面,说是来讨饭的。”
小厮一脸为难:“本来是想赶他走的,可那老头说他身上有劳什子——传染病。给他一顿饱饭就走否则就要死在咱们门口,还说谁碰他谁就得传染病。”
“哦,你们拿一根木棍,把他拨走。”非欢浑身怨气迸发,耽误她吃饭的都不是好人。
“那老头说了,怎么弄他他都不走。除非给他饭吃,他说他闻见后院有饭菜香味儿了。”
“那他就是骗人的,不走就拿棍子打走。”非欢狠狠戳着面前的猪脑壳肉,戳戳戳。
不一会儿小厮又回来了:“那老头唱了首歌,说凡是听见他唱的没有不给饭的。”
“什么歌。”非欢几乎眼中喷火了。
“老太太您么真行好,给个勃勃吃不了。东屋里瞧那么西屋里看,没有勃勃赏碗饭。”
小厮声情并茂的唱起来,就差打个快板来跟节奏了。
“让他进来。”非欢猛地抬头,难道是这个时代的丐帮成员,还带讨饭歌属性的。
一会儿不会跳进来说他是八袋长老之类的吧,得好好笼络一下。
炸鸡姗姗来迟,非欢高兴地捏着一块炸鸡放进嘴里。唔,好吃。
不一会儿一个衣衫褴褛拄着拐杖的老头扶着门框走了进来,非欢一惊,差点连嘴里的鸡肉都掉下去。
她狠狠瞪了一眼,这两个丫头。居然直接把乞丐请进她的饭桌上了。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老头居然直接拉过椅子坐了下来。“有肉啊。”
老头吸着鼻子,非欢一阵干呕。然后她就看着那老头丝毫不忌讳的拿过一只肘子,大口大口啃起来。
“慢,慢点。”
非欢看的心惊胆战,这老头牙口也实在是好。这么大的肘子都直接拿起来啃,换做是她五六十岁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胆量。
一只肘子很快就见了骨头,老头吧唧吧唧嘴,又伸出手准确的命中了盐酥鸡。
非欢疑惑的看着老头的白色眼珠,看起来是瞎子。难道嗅觉这么好?
一只鸡在他手中也没有坚持多久,老头心满意足的吐出骨头,翘起二郎腿,用手指把非欢面前的几片猪脑壳肉夹到嘴里。
非欢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炸鸡。
“您吃饱了没有?”
非欢刚想恭敬的问候这位丐帮长老,没想到老头在空气中闻了闻,惊喜的叹道:“这是…….炸鸡和啤酒的味道啊。”
非欢手一抖,险些把啤酒推下桌去。
然后她猛挥两下胳膊,将金彩银宝二人都赶了出去。
神秘兮兮带着惊喜的表情道:“你也喜欢炸鸡和啤酒?”
“当然,初雪的时候要吃炸鸡和啤酒。”
老头一脸神往的样子,非欢激动地把一叠炸鸡块纷纷堆到老头面前。
“前辈也是穿来的?”
老头眼皮眨眨,两只白色眼珠顷刻恢复成灰色。
“怎么,你也认识千颂伊和都教授?”
“那是我的偶像啊。”非欢喜极而泣,顾不得老头满手的油就握住他的手。
“您是哪一年穿来的,咋过来的?”在陌生的时空还能碰到同道中人,真是让人激动啊。
“咳咳,14年的5月1日,那天我刚出门去见我未来的女朋友,没想到一辆卡车侧翻,直接把我压在下面,我就到这儿来了。”老头热泪盈眶:“同志你呢?”
“我……”
非欢语塞:“好像是心脏病还是什么突发病来着……莫名奇妙醒了就在这儿了。”
穿过来太多年,有些事真的也记不清楚了。
“唉呀妈呀。”老头拍手:“总算找到战友啦,我还以为自己得孤独终生哪。”